1、投资香港 行!- 福建站“立足香港,迈向国际”介绍会 香港证券市场及上市规则简介,钟创新 香港交易所广州特派代表 2008年6月17日福州,2,企业融资路线图,3,选择上市地点时应考虑的因素,切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活跃,再融资容易监管是否规范,同时具备弹性贴近投资者及客户筹备上市及上市后的营运成本语言文化/时差,4,为什么选择去香港上市?,有利于实施国际化战略;便于国际买家了解公司;提高品牌知名度,发行人一般可于上市后六个月后引用“一般性授权”发行及配售股票,为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融资平台,法制严明、监管规范,市场透明度高,有助企业提升管治水平,国际化市场,再融资便利,主板及创业板,提升企业管治水
2、平,香港上市,便于与投资者及监管机构沟通,文化相同地理接近,5,香港证券市场的增长,年均複合增长率27%,首次公开招股及上市后集资额 (2003-07) (十亿港元),市值 (2003-07) (十亿港元),年均複合增长率39%,年均複合增长率70%,平均每日成交额(整体市场) (十亿港元),平均每日成交额(衍生权证) ( 十亿港元),年均複合增长率106%,资料来源:香港交易所,6,资料来源: 香港交易所现货市场交易研究调查 2006/2007,活跃的海外投资者,提供国际资金成交额的 43.1% 源自海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占64.5%成交额,香港证券市场成交金额按投资者类别分布(2006年1
3、0月- 2007年9月),7,内地企业占香港市场的份额,上市企业总数 (2008年5月底),平均每日股本成交量 (2008年1-5月),香港市场总和,内地企业,市值 (2008年5月底),1,248183,7876501238455233,648,444105,211459627717619,039,35%57%71%50%72%31%56%,新上市家数(2008年1-5月)上市时集资额 (2008年1-5月),单位:亿港元,上市后融资额 (2008年1-5月),总集资额 (1993年-2008年5月底),资料来源:香港交易所,8,2007年内地新上市公司行业分类,9,香港上市内地企业部分行业
4、平均市盈率,综合企业:12.5 倍,公用事业:16.4 倍,地产建筑业:20.6 倍,金融业:16.7 倍,资讯服务业:19.9 倍,能源业:16.3 倍,消费品制造业:14.4 倍,工业制品业:21.0倍,资料来源:香港交易所 (截止2008年4月),10,内地民营企业大部分为中小型企业,资料来源:香港交易所 (截止2008年3月),市值少于5亿的企业占市场29%少于30亿的企业占市场72%,23.6%,15.5%,14.4%,19.5%,12.1%,6.9%,8.0%,民营上市企业市值规模,16%,13%,15%,28%,8%,7%,12%,11,提供两个板块以满足公司不同的需要,主板,目
5、标为较大型,基础较佳又符合盈利或其它财务标准要求的公司,创业板,新修订的创业板,将其定位为第二板市场,成为中小型企业的融资平台及转主板的踏脚石,12,主要上市条件,主板 符合其中一项财务标准便可,没有资产和注册资本的要求,盈利测试(i) 3 年盈利 5,000万港元(ii) 预计上市时市值 2亿港元,市值 / 收入测试(i) 市值 40亿港元(ii) 最近1年收入 5亿港元,市值 / 收入 / 现金流量测试(i) 市值 20亿港元(ii) 最近1年收入 5亿港元(iii) 前3年累计现金流 1亿港元,13,主要上市条件 (续),主板3年 (如符合市值/收入测试,可短于3年)在基本上相同的管理层
6、下运营最近一年须在基本上相同的拥有权及控制权之下运营,营业纪录,14,创业板规则修订前后比较,下表显示创业板在上市要求方面现行安排与新安排的主要差别:,资料来源:香港交易所(2008年5月2日),15,创业板规则修订前后比较,资料来源:香港交易所,* 主板市值要求为 2亿港元。,16,创业板转主板的安排,创业板转往主板的安排的主要变动:,资料来源:香港交易所,17,基本上市程序,决定进行上市申请,推荐,批准,委任保荐人及其它专业顾问,重组企业架构,进行尽职调查,编制财务报告,草拟招股书等前期准备工作,如是H股,向中证监提出申请;向香港交易所上市科提出上市申请,成功上市,进行路演推介企业股份,上
7、市委员会进行上市聆讯,上市科审核上市申请,18,联络香港交易所,上市推广科地址: 香港中环港景街1号国际金融中心一期10楼电话: (852) 2840 3780传真: (852) 2530 2858电邮: .hk香港交易所网址:.hk北京代表处地址: 北京东方广场西二办公楼1002室电话: (8610) 8518 3088 传真: (8610) 8518 3288电邮: .hk北京代表处广州特派代表地址:广州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厦A附楼12楼C室电话: (8620) 2237 3169 传真: (8620) 2237 3167北京代表处上海特派代表地址:上海市虹桥路3号港汇中心二座21楼01单元 电话: (8621) 6407 8811 传真: (8621) 6448 0597,19,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