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 伙 协 议合伙人 1:姓名 ,性别_,身份证号: 。合伙人 2:姓名 ,性别_,身份证号: 。合伙人 3:姓名 ,性别_,身份证号: 。(排名不分前后)第一条 合伙宗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本茶艺馆视为广大茶友“传播茶叶知识、弘扬茶艺文化”为己任,集茶叶销售、品茗体验、茶艺表演于一体。立足本地市场,兼顾游客生意。力争 3-5 年内新增 1-2 家连锁店。本店为普通合伙企业。第三条 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年,自 年_月_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伙期满,经协商一致,可
2、以续签合伙合同。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1.各合伙人以现金方式等额出资,各合伙人向“ 茗之聚”茶艺馆注资 万元。2.各合伙人的出资,应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年分配。每年 _月_日前由各合伙人共同对上年度合伙企业经营状况进行结算,如有盈利:按税后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 5%提取公益金;提取剩余盈余,3 个合伙人平均分配。如未盈利则不分配。如亏损影响合伙企业继续经营的,由各合
3、伙人按照持股比例增加投资。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入股份额为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伙:退伙需提前 3 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事务不利时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合伙份额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合伙份额。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第
4、三人视为入伙。第七条 合伙事务执行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1.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委托期限为_年,自 年_月_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权限是: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外开展业务,签订相关业务合同;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全权负责合伙事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并制定相关政策制度。享有员工的聘用解雇权,制定基本薪酬及奖金制度;管理合伙组织的财务及帐目;出售合伙组织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等;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办理对外结算事宜;法律规定的合伙人其他权利。注:本协议签订前已经产生的“应付未付及购进项目”自然认定为经
5、全体合伙人同意项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店安装空调,并同意调整货品价格,原则上会员价为 8 折,团购价为 7 折,内部人员自我消费为 5 折。导游的佣金为 20%。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对合伙事务执行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享有监督权;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本合伙协议约定以外的合伙重大事项(比如修改合伙协议;处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接受其他人的入伙;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担保;增加合伙企业的出资;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等)。第八条 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
6、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除非有本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授权;其他合伙人未经授权的业务活动而所得的获益收归合伙共有,因此造成损失须向合伙企业赔偿。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本合伙企业同类的竞争业务。3.合伙事务执行人及其他合伙人都应在本协议第七条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力,如因超范围行使权力造成损失,应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九条 财务管理:1. 合伙期限内,合伙财物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无权单方面占有或处置共有财物。2.聘请非合伙人担任本合伙事务的会计。开业初期的半年内暂由合伙人 兼任会计人员。实行会计、
7、出纳、稽核分开制度。3.建立合伙人唯一共有帐户,所有合伙经营的收入支出都必须从此账户产生,帐号(卡号): 。合伙人 持卡,合伙人 掌控密码。各合伙人应确保各自管理掌握的账户资料及信息的安全,如因此造成损失须向合伙企业全额赔偿,4.日常经营管理费用性支出:有关工商、税务(含溪布街营销中心)等管理部门的支出,经合伙事务执行人确认即可支出。其他支出:单项支出不高于 500 元部分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审批决定。500 元至1000 元的支出由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商议处理,并提前告知合伙事务执行人后即可执行。1000 元以上的支出需经所有合伙人协商同意批准后方可执行。5.每月经营性进货额应控制在上月营业总额的
8、 %以内,具体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决定,其他合伙人应该积极配合。追加经营品种和项目另行决定。6.店内留存日常备用金 1000 元,多余存款应该及时缴纳存款。财务收支要做到当天入账,日清月结,做到经营帐目和实际情况相符,经营帐目和银行存款帐目相符。其中商品台帐和现金日记账要每个星期结转一次。7.合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转移、挪用共有账户上的资金,否则将以 3 倍金额处罚,所罚金额纳入合伙企业的收益。8.具体的财务制度另行制定。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
9、判决解散。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 (或见证人)_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第十三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 其他:第十五条 本协议的订立需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确认。本协议一式_份,合伙人、见证人各执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合伙人:_见证人: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