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 庆 樽 明 汽 车 零 部 件 有 限 公 司重庆樽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质量异常处置管理办法编 制: 日期:审 定: 日期:审 核: 日期:批 准: 日期:版 次:B/1重 庆 樽 明 汽 车 零 部 件 有 限 公 司受控状态:2018 年 05 月 07 日发布 2018 年 05 月 07 日实施重庆樽明汽车零部件有公司程序文件 编号: ZM/CX-8.3-B01版次及修改状态:B/1 质量异常处置管理办法 重 庆 樽 明 汽 车 零 部 件 有 限 公 司第 1 页 共 8 页一、目的 为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和交付。2、适用范围适用于樽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生产全过程的不合格品控
2、制。3、术语及定义错检: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检验失误,对产品状态错误判定。漏检:经检验的产品,部分或全部项目没有经过检验、判定就流入下一道工序。轻微不合格:外观上存在轻微缺陷,不影响产品使用的不合格。一般不合格: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返工/返修,能满足要求的不合格。严重不合格:直接影响产品使用或性能的不合格。返工: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要求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返修:为使不合格产品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特采:原材料不符合品质要求时,已进行了选别,追加工等最大努力后,仍不能完全满足品质规格,为了使生产不陷于停顿或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在影响品质不大的情况下,限定数量,用于生产。让步接收:对使用或
3、放行未能满足顾客/或规定要求的产品/或服务的授权。四、职责 重庆樽明汽车零部件有公司程序文件 编号: ZM/CX-8.3-B01版次及修改状态:B/1 质量异常处置管理办法 重 庆 樽 明 汽 车 零 部 件 有 限 公 司第 2 页 共 8 页4.1 品质部负责对产品的符合性进行判定、标识、追踪、结案,参与评审决议。4.2 技术部针对品质部所开出的品质异常组织生产部、采购部、品质部、销售部等相关部门进行评审。4.3 技术部负责对不合格品实施评审和技术支持,包括根本原因分析及制定纠正预防措施,返工、返修方案的制定,参与评审决议。4.4 生产部负责对判为不合格的产品进行隔离、全检,并按照技术部的
4、返工、返修方案对不良品进行返工、返修。参与评审决议;4.5 生产部负责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并及时报告当班检验及当班班组长。4.6 采购部负责当供方产品在我司发现不合格时,联络供应商按照最终评审结论进行处置。4.7 仓库负责对成品及供方的不合格产品进行隔离和保管。4.8 副总经理负责对不合格处理流程单做最后批示。4.9 公司承担质量损失月度累计超过 500 元后,仍需公司承担损失的,由总经理做最后批示。五、不合格品评审处理流程5.1 供方来料不合格品重庆樽明汽车零部件有公司程序文件 编号: ZM/CX-8.3-B01版次及修改状态:B/1 质量异常处置管理办法 重 庆 樽 明 汽 车 零
5、部 件 有 限 公 司第 3 页 共 8 页5.1.1 IQC 按相关检验标准执行检验,对其符合性进行判定并做好标识、记录。当产品不合格时,须将不良状况记录在质量检查报告经检验组长判定后由品质主管进行审核。并在 1 小时内回复:退货、分选、特采及其它意见。5.1.2 仓库根据不合格标识对产品实施隔离,确保不良品不与库存合格品混淆。5.1.3 若不合格内容为一般、严重不合格或连续 2 次以上发生的同一问题,品质部应出具质量信息联络单递交采购部,由采购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5 个工作日内回复我司书面整报告,交品质部存档(正式量产前的产品可不提交报告);采购部负责跟踪验证其效果。5.1.4 品质内勤
6、将审核后的质量检验报告,传递至采购部,由采购部组织生产、品质、技术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处理,副总经理按照评审建议,签字批准;供应商不合格品在评审决议中,有退回供应商、让步、特采使用和挑选使用四种形式:5.1.4.1 若决议为退回供方,则采购部需在 24 小时内通知供应商、办理退货手续并退出公司;5.1.4.2 若评审为让步、特采使用,需由采购部门提出特采申请,并由技术部作出评审并经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并由 IQC 用特采标签将此批产品隔离,单独流转,以保证不与其他相同产品相混淆,降低质量风险及可追溯性;5.1.4.3 若决议为挑选使用,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注明是供方挑选还是公司内部挑选。若为供方挑
7、选,须明确完成期限,挑选完成后,IQC 应重新检验;重庆樽明汽车零部件有公司程序文件 编号: ZM/CX-8.3-B01版次及修改状态:B/1 质量异常处置管理办法 重 庆 樽 明 汽 车 零 部 件 有 限 公 司第 4 页 共 8 页若为公司内部挑选,则须在评审报告中明确挑选部门、挑选完成期限,以保证生产顺畅并将产生的费用统计下来经副总经理签字由供方加倍承担。5.2 过程不合格5.2.1 检验员按照标准对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查或全检,并按照标准对产品进行记录、判定,填写质量检查报表。5.2.2 当发现实际检测数据与标准不匹配时, 检验员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采用红色不合格品标识卡),并立即
8、通知生产部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5.2.3 检验员在 1 小时内开具不合格评审处理单与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传递至品质内勤处,简单说明不良信息。品质内勤负责单据和不良信息的传递。5.2.4 品质内勤按照不良品评审处理单上,各部门的意见签署顺序依次进行传递。5.2.5 各部门收到不良品评审处理单,应在 0.5 天内完成意见的签署(技术部在 1 天内签署完成),不允许托单、压单等情况,否则按 50 元/天考核押单部门。5.2.6 如不良原因跟原材料有关,则由采购部先签意见后再传递到品质部;品质部给出复验判定结果和处理意见以及报废产品价值的计算(所有半成品、成品或原材料,制程中造成的报废损失全部统一按
9、10 元/Kg 计算)。5.2.7 技术部收到不合格品评审处理单与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应在1 天内组织生产、品质等相关部门评审,分析原因,评估潜在风险,并且确定整改方案和纠正/预防措施;确定不合格品是否予以修复,若能修复,则应制定返工、返修方案并确定完成时间;重庆樽明汽车零部件有公司程序文件 编号: ZM/CX-8.3-B01版次及修改状态:B/1 质量异常处置管理办法 重 庆 樽 明 汽 车 零 部 件 有 限 公 司第 5 页 共 8 页5.2.8 副总经理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复核,并在 0.5 天内完成最终处理意见的签批。5.2.9 所有考核或损失直接由部门或个人承担的不合格品评审单,不需呈
10、送总经理审批;只有需公司承担的损失,月度累计金额500 元后的评审单才呈送总经理处审批。5.2.10 品质内勤应及时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的不良品评审处理单及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分发至生产、技术、采购、行政、财务、仓库等相关部门,并作好文件签收记录。5.2.11 相关责任部门签收到品质部,分发出已评审完成的不合格品评审处理单后,必须按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最终处理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完成相应的不良品处理;如最终处理意见没签时限完成,则以收单之时算起,3 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合格品处理;超出规定时限没处理完成不合格品的,按 50 元/天考核责任部门。5.2.12 采购部根据不合格评审处理单的最终处
11、理意见,在 1 天内联系供应商处理。如需退货处理的可要求其办理退货程序,并做好相关账目记录及统计。5.2.13 行政部将不合格评审处理单中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上交至财务执行。5.2.14 生产部根据不合格品评审处理单与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的最终处理意见对该批产品进行处置;生产部需在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批准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重庆樽明汽车零部件有公司程序文件 编号: ZM/CX-8.3-B01版次及修改状态:B/1 质量异常处置管理办法 重 庆 樽 明 汽 车 零 部 件 有 限 公 司第 6 页 共 8 页5.2.15 返工/返修后的产品,由生产部重新报检,经检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或办理
12、入库;若同一批不良品在返工/返修连续报检超过 2 次仍不合格的,按200 元/单考核责任部门;返工/返修后不送检或私自撤销不合格品标识卡的按200 元/单考核责任部门。5.2.16 任何不良品的返修处理时间不得超过 1 个月,如有超期的则由品质部将对应的不合格品评审处理单呈送副总处签署考核意见。5.2.17 品质部相应检验员根据不合格评审处理单与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上的最终处理意见,进行跟踪完成情况及整改效果。5.2.18 报废品由生产部凭不合格品评审处理单办理退库手续。 5.2.19 仓库负责根据不合格品评审处理单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报废产品由仓库每月集中处理一次。六、不合格品控制流程图来料
13、不合格填写通知单和评审单不合格品标识与隔离制程不合格填写质量检验报告重庆樽明汽车零部件有公司程序文件 编号: ZM/CX-8.3-B01版次及修改状态:B/1 质量异常处置管理办法 重 庆 樽 明 汽 车 零 部 件 有 限 公 司第 7 页 共 8 页来料不合格评审 提出纠正 预防措施主管 审核 组织评审 原因分析重庆樽明汽车零部件有公司程序文件 编号: ZM/CX-8.3-B01版次及修改状态:B/1 质量异常处置管理办法 重 庆 樽 明 汽 车 零 部 件 有 限 公 司第 8 页 共 8 页七、考核7.1 质量考核:7.1.1 对不合格评审处理单中的不合格,经查实属人为原因的,一般不合
14、格扣罚责任主管 100 元/项/次;重要、安全项的处罚按以下规定处理:7.1.2 当发生成批不合格品,造成直接损失在 1 仟元5 仟元为三等质量故;7.1.3 当发生成批不合格品,造成直接损失 5 仟元1 万元为二等质量事故;7.1.4 当发生成批不合格品,造成直接损失大于 1 万元为一等质量事故。7.1.5 当发生上述 13 等质量事故时,由责任部门查清原因、责任和防止重复发生,在制定和采取纠正措施的基础上,三天内写出书面的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包括提出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送品质部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各种质量事故考核如下:7.1.6 对发生三等质量事故,对责任部门按直接损失的 3040%进行考核,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NG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