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版)一、内容概要 卫生部 2009年12月11日发布,同时废止试行版 共30条,1个附件(知情同意书); 8部分:定义;分级;处置;效果评价;不良反应处理;特殊免疫策略;机构人员;制度。二、明确处置程序暴露级别判断伤口处置知情同意疫苗接种被动免疫制剂注射注:未设犬伤门诊单位在对犬伤暴露者的伤口进行处理后,应将其转诊到犬伤门诊做进一步处置,并做好转诊登记三、狂犬病暴露定义 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或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组织。 06版为“狂犬病宿主动物 ” 修改
2、理由:根据WHO和美国CDC的判定方法, 应首先对伤人的动物进行判断,如确定健康,则无需进行暴露后免疫(如犬和猫的观察期为10天) 06版为“皮肤或粘膜破损”按照美国CDC对暴露的定义,此种情况属于“non-bite”的情形四、暴露分级 I级 级 级四、暴露分级:I级 接触或者喂养动物 或者完 的皮肤被舔有接触未受伤四、暴露分级: 级 露的皮肤被 咬 或者 的 抓伤、 伤受伤了但没有出血注:1.肉眼仔细观察暴露处皮肤有无破损2.在难以用肉眼判断时,可用酒精擦暴露处,如有 为II级,无 为I级3. 定时 II级四、暴露分级: 级 处或者 处 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 或者破损皮肤被舔, 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被 染出血的损伤或者粘膜接触暴露分级: 级 1. 处或 处 性皮肤咬伤或抓伤: 性 伤 皮 , 可 2.破损皮肤被舔:应 意皮肤、抓currency1“的 皮肤破损 3.粘膜被动物液 染: 情fifl 养动物、 时被舔 ”粘膜被动物唾液、 液 ”分物 染、三级暴露处置 I级暴露: 行处置 级暴露:处理伤口接狂犬病疫。确 级暴露者免疫能 的,或者级暴露 部“伤动物不能确定健康时,级暴露处置。 级暴露:处理伤口 狂犬病被动免疫制 , 接狂犬病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