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 106年圖書館週活動標語徵選 辦法 一、徵選目的: 宣導推廣圖書館週活動,加深社會大眾對圖書館週之參與及重視。 二、設計原則: 標語應掌握時代脈動、圖書館服務之精神,文字以簡潔有力為原則。 三、本年度標語設計主題: 印象圖書館 四、徵求 對象及 時間: 凡對本活動有興趣之民眾皆可參加, 每人限投 3則標語,徵求時間 即日起至 民國 106年 10月 31日止 。 (徵求時間 更新 至 11 月 5日 止 ) 五、得獎公告: 民國 106年 11月 24日 於本會網站 (http:/www.lac.org.tw)公告 。 六 、 獎勵 :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5,000元 第二
2、名獎金新台幣 3,000元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2,000元 七、 報名及收件方式 : (一 )參加者須於活動期間內至 本會網 站 下載 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 106年圖書館週標語 徵選 報名表 (如有 一則作品 以上者,請分別 填寫 報名表 ),填妥後 (紙本簽名 )掛號寄至: 10001臺北市中山南路 20 號 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 106年圖書館週標語 徵選 活動 收 , 並將報名表電子檔 (Word格式 )mail至 lacncl.edu.tw。 (二 )徵求 時間 以郵戳為憑,資料不完整者不予 受理 , 因報名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無法通知 得獎訊息 ,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將不另行通知。 八 、
3、備註 (一 )活動辦法以 本會網站公布為準, 本會 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二 )活動相關問題 請 洽 本會,電話: 02-2331-2475 胡小姐; E-mail:lacncl.edu.tw。 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 106年 圖書館週標語 徵選 報名表 標語 內容說明(請簡短描述 ) 創作者 資料 姓 名 簡 歷 聯絡方式 單 位 電 話 (O) (H) 手 機 地 址 E-mail 簽署聲明 (一) 獲獎 作品( 第一名到第三名作品 )之 著作財產權讓與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 , 本會 並享有完整及永久的使用權利 , 但著作人格權屬作者 。 (二) 徵選稿件,概不退稿,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 , 得獎從缺。 (三) 徵選作品須為自行設計,不得仿冒抄襲,獲獎作品如經發現有侵害他人 智慧 財產權者,除取消資格, 同時 追回獎金, 一切 法律責任由獲獎者自 行 負 責 。 (四) 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 之 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公布補充之。 創作 者 簽名: 年 月 日 (如有 一則作品 以上者,請分別 填寫 報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