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职务评审表填写说明及报送材料的要求一、评审表填写说明(一)申报人在填写评审表前,请认真学习相关评审条例:高等技术学院的教师按陕人社发201186 号文件中普通专科学校条件执行;其余各院专任教师按西理人201115 号文件执行,其中对人文社科、德育、体育教师实践环节的认定仍按人字20095、6、10 号文件执行;辅导员参照陕人社发201186 号文件中普通本科院校相应条件申报。对于我校不具有评审权的学科、专业的申报人员,应同时具备陕人办发201186 号文件所要求的晋升条件。(二)在职称评审过程中,申报人应按“西安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道德的管理办法”( 西理字200936 号)的要求约
2、束自己,对个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先进行自查,保证个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可靠,论著发表属实。如 经查实有作假行为,将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理。(三)整体要求参照本填写说明填写评审表1 份(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 (学校无评审权的学科,申报人员经学校评审推荐上报省上评审时提交的评审表(1 式7 份)另行下载(按教育厅的部署、要求)。申报材料(教学、科研、论文、著作、 获奖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已使用过的评审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其中博士毕业定中职者,现申报副教授,其博士毕业前的 3 年的业绩可填写,但须注明“ 为博士毕业前业绩” )。从其他院校调入的教师,其在校外的教学、科研工作,须取
3、得原单位证明后,方可在评审表中填写。各类业绩要按表格栏目的要求分类填写(如论文要按 A、B、其他等分类),若经审定不属于相应认定范围,此部分内容将由有关职能处室删去。 本表在申报人评审通过后将存入个人档案。表中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内容必须真实,可查证。除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一律不得夹带其他个人情况说明。当表格中预留位置不够时,可另加附页(须是整页)。(四)内容填写要求1、封面“申报资格”一栏,如申报以教学为主副教授的教师,请在括号中注明。“申报专业”按本人所从事学科填写。2、“进修经历”填写接受无学历的专业培训进修情况。3、“入选各级各类人才工程情况”、 “获各级各类表彰情况
4、” 均填写任现职以来的校级以上入选或表彰情况。4、“教学工作量”为乘系数后的教学(计酬)工作量,重点填写近五年的。填写时, 请按年度依次填写。5、教学突出成绩由个人填写,内容应由各学院审定。6、教学质量(效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申报讲师者由院教学委员会认定填写;申报副教授、教授者先由院教学委员会讨论提出意见,经校教学委员会审定后签署意见。7、申报者提供的论文(著作)要求是与本人现从事的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著作),否则所提供的论文(著作)不能作为本人晋升高一级职务所要求提供的评审材料。论文、著作、教材均须是任现职以来的。在各类学术刊物的增刊、专刊、特刊等不属于学校的认定范围。博
5、士毕业定讲师的现申报副教授,其毕业前的三年业绩须在备注栏说明;发表论著本人署名中我校非第一完成单位的也请在备注栏明确标注。在刊物名称及出版社名称下请注明出版号,如:ISSNxxxx-xxx 或ISBNx-xxxxx-xxxx-x 等; 备注栏中填写论文收录号或获奖情况,其余内容不予填写。清样、校 样、证 明一律不认定,请不要填入本表。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申报者与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论著和科研成果等,要求申报者清楚地写明在合作过程中本人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及角色。论文 “本人角色” 填写“ 本人排名署名共几人” 。如“2-5”表示本人为第二作者,共 5 人署名;“1-1”为本人独著。被三大检索
6、及人大复印资料收录的论文,在认定时请提供收录的原始证明。第一作者为自己指导的脱产研究生时要注明,并由学院出具情况说明方予认定。8、课题要求按文件的条件填写,不属文件规定的将不予认定;课题名称、级别、性 质等要求填写准确,如:973子课题、国家 校内子课题等;到款经费填写要求准确可查;科研项目的“立项号及 项目名称” 填写校内立 项号(括号内填写上级下达计划编号)和项目名称;“本人角色”指填表人在 该项目中已记工作量和在 项目参加人员中的排序(填写方法同论文、著作);“完成情况”注明在研或 结题。9、“获奖项目”填写获奖项目的全称;“ 奖励等级” 填写“xx 等”(如国家三等、省二等、省教委一等
7、);“本人角色”指获奖证书 上排名,填写方法同 论文、著作;“颁奖单位”填写在奖状上盖章的 颁奖单位;非文件中注明的奖项(如讲课比赛、指导学生获奖、设计奖、展览奖的其他获奖)填入其他业绩栏。10、指导研究生、实践环节、指 导青年教师(研究生)、担任班主任等业绩的认定均以在各职能部门备案、存档的原始资料为准,后补证明一律不予认定。11、“代表作”一栏,申报副教授者填两篇,申报教授填三篇。12、职称外语、 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应证书复印件)统一复印为 16K 纸规格并粘贴在相应页。二、申报材料的要求按评审表中所填写的相应内容,个人提供详实的申报材料。评审工作结束后,除评审表外,其他材料将全部退还本人。1、申报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外语及计算机成绩通知书、各种获奖证书等在认定时须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原件。2、代表作(袋内同时装空白专家鉴定意见表)按份数要求整理,其中申报副教授者需提交代表作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要求为原件,下同),申报教授的提供代表作一式五份,并粘贴目录(见附件)。三、填表及材料准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实验 室管理处、学生处、 图书馆及人事 处等部门联系。附:申报提交代表作校属单位:申报人姓名:从事专业:申报评审职务:代表作:题目 刊号及刊名 发表时间 备注(收录 、获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