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 年拟录取博士生相关信息确认表系代码:504 系名称: 民族学系 系公章:姓 名 考生编号拟录取 专业 方向 导师报考类别 请在右侧空格选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是否在职 所在单位是否转户口 户口所在省市(县)是否转人事档案 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我郑重承诺以上的填写都是真实的。我已知晓,以上各项的填写,将关系到我入学后的学制、户口的迁移、奖助学金的评选、人事档案的保管等,并且一经填写确认将无法更改。(请将上栏的文字抄写一遍,并签名确认)本人签名:2019 年 5 月 日注:1.“报考类别(非定向或定向) ”: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中途不得转出,毕业时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
2、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户口根据自愿的原则可迁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我校。非定向就业考生如未按期将档案转入我校,则视为定向就业。 “报考类别”一栏的填写如果与在博士报名系统中不同,请务必提交修改申请,不提交申请的一律不予修改。申请中应包括“考生基本情况、申请修改内容、原因、并且承诺此次修改是真实准确不再更改的、本人签名” 。2 “是否在职”决定学制,请务必真实准确填写。3. 我校应届生且档案仍在我校未转出的, “是否转人事档案”一栏填“否” ,并请在表格右上角注明“本校应届硕士生” 。4. “是否转户口”一栏如果填“是” ,则必须于 9 月 30 日前将“常住人口登记卡(即户口页) ”或“户口迁移证”交到保卫处,逾期将不能再办理落户手续。5.“户口所在省市(县) ”一栏的填写必须与“常住人口登记卡(即户口页) ”或“户口迁移证”上派出所公章一致,尤其是将办理落户的同学,填错将无法办理。6.此表请本人亲笔签名后将原件交系秘书。请各系将此表收齐、盖章后与其他录取材料一并交至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