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 2 项目绩效评分表附 2-1 红河州 农村户用沼气池建 设和节柴改灶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评分表)得分 评价:优( ) 良( ) 中( ) 差( )项目单位: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依据 得分 评分说明1.1 建成率(50%) 1计 划数;2实际 完成数。1任务完成情况(40)1.2 使用率(50%) 1计 划数;2实际 完成数。评分标准:100 分: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80 分:完成任务在80%100%之间;60 分:完成任务在60%80%之间;0 分:完成任务不足 60%。2.1.1 项目申报(15%)1项 目申 报材料齐全评分标准:100 分:项目申报材料齐全完备0 分:
2、无项目申报书2.1.2 目标责任制(15%)1签订 目 标责任书评分标准:100 分:有目标责任书0 分:无2.1.3 公告公示制(20%)1严 格执 行公告公示制评分标准:100 分:严格执行60 分:执行一般0 分:执行较差的2.1.4 项目档案管理(15%)1项 目档案齐全完备评分标准:100 分:档案资料齐全完备0 分:档案资料有缺失2.1.5 后续管理(15%)1建立后续管理制度评分标准:100 分:有后续服务的队伍和人员0 分:无2. 项目管理情况(20)2.1 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100%)2.1.6 检查验收(20%)1项 目完成后有初验报告评分标准:100 分:项目完成
3、后有初验报告0 分:无3. 资金管理情3.1 资金管理的规范性(50%)3.1.1 预算执行的相符性(25%)1项 目预 算批复数;2项 目实际评分标准:100 分:实际支出与预算相符;支出数。 60 分:实际支出与预算基本相符;0 分:实际支出与预算不相符。3.1.2 实际支出调整的合理性(25%)1项 目支出调整是否必要、合理,调整手续是否健全。评分标准:100 分:无调整或调整有必要、合理且手续齐 全;60 分:调整必要、合理,手续不齐全;0 分:调整不必要。3.1.3 资金管理制度的健全性(25%)1项 目资 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评分标准:100 分:资金管理制度健全;60 分:资金管
4、理制度比较健全;0 分: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3.1.4 资金管理制度实施的有效性(25%)1项 目资 金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程度。评分标准:100 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有效;60 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比较有效;0 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较差。3.2.1 资金到位率(40%) 1批复资 金数;2资 金实际到位数。评分标准:100 分:资金到位率 80%以上的;60 分:资金到位率60%80%的;0 分:资金到位率低于 60%的。3.2.2 资金到位及时性(30%)1项 目资 金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到位。评分标准:100 分:项目资金及时到位;60 分:项目资金未及时到位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0 分:项目资
5、金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实施的。况(20)3.2 资金使用的有效性(50%)3.2.3 项目支出的合规性(30%)1项 目资 金支出是否有违规违纪现象。评分标准:100 分:项目支出符合规定,无违规违纪;0 分:项目支出不符合规定或有违规违纪的或审计检查有问题。4. 效益情况4.1 节约标煤量(30%) 1计 划数2实际 可 节约标煤量评分标准:100 分:80%以上的;60 分:60%80%的;0 分:低于 60%的。4.2 增收节支额(30%) 1计 划数2实际 可增收节支额评分标准:100 分:80%以上的;60 分:60%80%的;0 分:低于 60%的。4.3 受益人口数(20%) 1
6、计 划数2实际 受益人数评分标准:100 分:80%以上的;60 分:60%80%的;0 分:低于 60%的。(20)4.4 农户满意度情况(20%) 1抽 样调查农户数2表示满 意和基本满意人数评分标准:100 分:95%以上;60 分:80%95%;0 分:80%以下。附 2-2 红河州 农村户用沼气池建 设和节柴改灶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县市区级评分表)得分 评价:优( ) 良( ) 中( ) 差( )填报单位: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分依据 得分 评分说明1、县 市所 辖项目综合评分(70)(实施“农村户用沼气池建 设和节 柴改灶项目” 县 市辖项 目评分)/实施“ 农 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和节
7、柴改灶项目”县市辖项目个数按计算结果填写所得分。2.1 项目组织管理(20)1、成立专门 的项 目工作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关人员工作职责;2、严 格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事项;3、定期对辖 区内 项目全面彻底排查 、核实。1评 分标 准:符合全部 3 项指标的按 100 分计,每不符合 1 项扣 40 分,直至扣 为零分。2.2 规划制定情况(25)1、是否编 制项目 规划。 1评 分标 准:100 分:制定了县级项目规划;0 分:未制定县级项目规划。2. 项目管理(15)2.3 项目前期管1、项 目前期 应进 行项目论证, 报批程序等;2、项 目设计单 位 应具备相应资质等 级;1、评 分标 准:符
8、合全部 3 项指标的按 100 分计,不符合 1 项扣 30 分,直至扣 为零分。理(25)项目建设单位资质等级符合相关规定;3、应 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2.4 项目实施管理(25)1. 项目是否按原计划执行;2. 是否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3.项目实施是否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4. 项目实施是否实行了工程监理制度。1 评分标准(1)项目计划目标全部实现;(2)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3)项目实施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4)项目实施实行了工程监理制度。满足以上四个条件为 100 分,每不满足一项扣 2
9、5 分,直至扣至 0 分。2.5 档案管理(5)1. 是否对项目实行了档案管理。 1评 分标 准:100 分:实行了档案管理;0 分:未实行档案管理。3.1 资金使用合规、相符性(30)1. 资金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的用途相符;2. 资金的支出符合其它相关规定3. 审计和检查结论。1评 分标 准:100 分:资金的实际技出与预算批复相符,符合各项资金管理规定;0 分:存在着平衡预算、挪作他用现象,或 审计与检查 出现问题。3.2 资金专户管理(25)1.资金应在县财政部门设立专户,中央和省级资金应纳入县专户管理。1评 分标 准:100 分:设立专户;0 分:未设立专户。3.3 资金拨付的及时性
10、(20)1. 省下达资金文件日期;2. 资金到达县财政专户日期。1 评分标准:标准周期暂定为 45 天,100 分:少于或等于标准周期;75 分:多于标准周期 115 天(含);50 分:多于标准周期 1530 天(含);0 分:多于标准周期 30 天。3.资金管理(15)3.4 资金到位率(25)1. 应到达县财政专户的项目资金;2. 实际到达县财政专户的项目资金。1评 分标 准:资金到位率实际到达资金应到达资金100指标得分资金到位率100附 2-3 红河州 农村户用沼气池建 设和节柴改灶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州级评分表)得分 评价:优( ) 良( ) 中( ) 差( )填报单位:一级指标
11、二级指标评分依据 得分 评分说明1州所辖县 市综合评分(80)(实施“农村户用沼气池建 设和节 柴改灶项目”州所辖县 市评分)/实施“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和节柴改灶项目” 州所辖县市个数按计算结果填写所得分。2.1 项目组织管理(20)1、应 成立 专门的 项目工作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关人员工作职责;2、应严 格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事项 ;3、定期对辖 区内 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核 实 。评分标准:符合全部 3 项指标的按 100 分计,每不符合 1 项扣 40 分,直至扣 为零分。2.2 规划制定情况(25)1、是否编 制项目 规划。 评分标准:100 分:制定了州市级项目规划;0 分:未制定州市
12、级项目规划。2.3 项目前期规划设计管理(25)1、项 目前期 应进 行项目论证, 报批程序等。评分标准:100 分:项目前期进行了科学论证;0 分:项目前期未进行科学论证。2. 项目管理(10)2.4 项目实1. 项目是否按原计划执行;2. 是否对所辖县项目实施情况检查评分标准(1)项目计划目标全部实现;施管理(25)验收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2)对所辖县项目实施情况检查验收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100 分:满足以上二个条件;50 分:只满足一个条件;0 分:二个条件都不满足。2.5 档案管理(5)1. 是否对项目实行了档案管理。 评分标准:100 分:实行了档案管理;0 分:未实行档案管理。3.1 资金使用的监督(50)1. 是否对所辖县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了有效监督。评分标准:100 分:对所辖县项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了有效监督;0 分:未对所辖县项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进了有效监督。3.资金管理(10)3.2 资金拨付的及时性(50)1. 省下达资金文件日期;2. 资金到达县财政专户日期。评分标准:标准周期暂定为 45 天,100 分:少于或等于标准周期;75 分:多于标准周期 115 天(含);50 分:多于标准周期 1530 天(含);0 分:多于标准周期 3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