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春理工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课程名称 类 型 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授课教师 职 称 所 在 单 位授课班级 时 间 年 月 日 节 地 点序号 评 价 内 容 A B C D E1 讲课有热情,精神饱满。2 讲课有感染力,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3 对问题的阐述深入浅出,有启发性。4 对问题的阐述简练准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5 对课程内容娴熟,运用自如。6 讲述内容充实,信息量大。7 教学内容能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8 能给予学生思考、联想、创新的启迪。9 能调动学生情绪,课堂气氛活跃。10 能有效地利用各种教学媒体。总体评价 优 良 中 差 评价分数 折合分数对课堂内
2、容或其它方面的具体意见或建议:听课人:注:1、听课后的分项评价:请在下列各题之后的相应评分位置填入您的选项,只限单选。2、选项标准:A- 完全同意 B-同意 C-一般 D-不同意 E-完全不同意。3、评价分数采用 5 分制记分,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折合分数采用 100 分制记分,保留小数点后 1 位。长春理工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的评分标准一、评价结论标准:1、采用 5 分制记分评价结论标准优4.7 分(且 D=0)良3.8 分(且 D=0)中2.9 分(且 D1)差2.9 分2、折合分数换算方法折合分数=评价分数20(保留小数点后 1 位)二、评价结论标准依据:根据“2004 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中“结论标准” 。重要项目共 11 项:优:A9 C1 D=0良:A+B9 D=0合格(中): D1换算方法:优(9A5+1B4+1C3)/(11A5)5 分=4.7 分(且 D=0)良(9B4+2C3)/(11A5) 5 分=3.8 分(且 D=0)合格(中)(10C3+1D2)/(11A5) 5 分=2.9 分(且 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