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放线定桩投标文件+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放线定桩(XXX合同段)投 标 文 件(技术文件)投标人: XXXXXXXXXX 单位 (盖单位章)2016 年 9 月 7 日副本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放线定桩投标文件目 录1.作业依据 .12.技术路线与作业方法 .12.1 技术路线 .12.2 作业方法 .22.2.1 资料准备 .22.2.2 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 .32.2.3 外业调绘或转绘 .32.2.4 平面控制测量 .42.2.5 界址点放样及界址桩埋设 .52.2.6 界址点测量 .72.2.7 面积量算
2、 .82.2.8 勘测定界图 .92.2.9 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 .103.成果要点分析 .103.1 控制测量 .103.2 外业调查 .103.3 勘测定界图绘制 .113.4 面积测算 .113.5 勘界报告 .114.拟投入的人员及仪器设备 .114.1 拟投入专业技术人员 .114.2 主要仪器设备清单 .125.后期服务承诺 .135.1 质量保证措施 .135.2 廉政建设承诺 .15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放线定桩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技术部分)1.作业依据GB/T 14912-2005 1:500 1:1000 1:2000 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
3、T 20257.1-200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 1 部分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18316-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7941-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 17796-2009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范GB/T 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24356-2009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TD/T 1008-2007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14-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地籍调查规程 CJJ/T8
4、2011 城市测量规范CH/T 2009-2010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技术路线与作业方法2.1 技术路线土地勘测定界是根据土地征收、征用、划拨、出让、农用地转用、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放线定桩投标文件2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工作的需要,实地界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用地审批和地籍管理等提供科学、准确的基础资料而进行的技术服务性工作。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放线定桩工作,严格按照土地勘测定界规程执行,具体技术路线如下图所示:图 1-1 技术路
5、线图2.2 作业方法2.2.1 资料准备1)资料收集为确保勘测定界项目顺利实施,应收集勘测定界区域内及周边有测绘资质单位施测的比例尺不小于 1:2000 的地籍图或地形图。此外,还应尽量收集勘测定界区域内选址意见书及规划用地范围图、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土地储备函复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地产权证、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权属界线图、基本农田保护资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近控制点坐标成果等相关资料。2)现场踏勘仪器设备收集资料接受委托技术方案外业调查外业测量权属调查地类调查控制测量放样测量面积量算勘界报告检查验收提交成果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放线定桩投标文件3根
6、据勘测定界范围及用地要求,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勘测定界区域内的行政界线、地类界线等,用铅笔或彩色笔标绘于工作图上,并了解勘测的通视条件及控制点标石的完好情况。实地踏勘发现现有图纸不能满足勘测定界工作要求时应对界址线范围内的地形地物进行修测或补测。2.2.2 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勘测定界坐标高程系统采用甲方提供的控制成果所使用的坐标高程系统,成果提交按甲方要求执行。2.2.3 外业调绘或转绘1)工作底图外业调绘工作底图应采用勘测定界区域比例尺不小于 1:2000 的地籍图或地形图。工作底图的地形变动面积超过 30或成图时间超过 3 个月时,应对勘测定界区域内的地形进行修测或补测。2)权属界线的调绘与
7、转绘权属界线的调绘与转绘时,应注意几点:(1)查阅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登记的有关资料,将用地范围内无争议的权属界线、行政界线转绘到工作底图上,并在后续工作中进一步核实。(2)土地权属界线的确认需要在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下,由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派人员、用地单位委派人员、相关权利人和勘测定界单位人员一道,按照地籍调查规程要求执行,共同现场指定界址位置,埋设界址桩,将权属界线调绘到工作底图上并签章认可。3)土地利用类型及界线的调绘土地利用类型及界线的调绘,应依据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利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放线定桩投标文件4用现状分类,利用地籍
8、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地形图上的有关土地利用类型界线,通过外业现场调查及实地判读,将土地勘测定界范围内及其附近的各土地利用类型界线测绘或调绘在工作底图上,同时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核实。工作底图与实地不一致的,按变更地籍调查的有关规定处理。其中,应正确处理可调整地类、撂荒的耕地、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或不符合建设用地管理的疑似建设用地等特殊情况。4)基本农田范围界线的转绘在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阅用地范围区域的最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资料。将用地范围内及其附近的基本农田保护块界线转绘在工作底图上,图上确定项目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的范围、面积。5)农用地转用范围线的转
9、绘如果勘测定界区域项目用地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应将用地范围内及其附近的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界线绘制在工作底图上。2.2.4 平面控制测量1)勘测定界首级平面控制网布设(1)土地勘测定界首级控制网可采用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GNSS 网络布设,若采用传统测量技术布设首级平面控制网应符合以下规定:控制区面积/km 2 10 510 5 0.1首级控制等级 四等以上控制网 一级导线(三角) 二级导线(三角) 图根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放线定桩投标文件5(2)首级控制点的选点、埋石等按照城市测量规范或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等标准执行。2
10、)勘测定界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及加密(1)土地勘测定界平面控制网分为首级控制网和图根控制网,各等级控制网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分级布网”的原则,也可直接利用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GNSS 网络加密。(2)根据勘测定界区域已有首级平面控制点的情况,可采用静态、快速静态全球定位系统方法加密下一级平面控制点。也可采用光电测距导线等方法加密一、二级平面控制网点。加密各级控制时,应联测 3 个以上高等级平面控制网点,在此基础上进行图根导线测量。(3)若采用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GNSS 网络加密时,可根据勘界需求,直接加密施测一、二、三级平面控制点或图根控制点。(4)控制点的选点、埋石等按
11、照城市测量规范或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等标准执行。3)控制网的技术要求测距导线、GPS 静态相对定位测量、GPS-RTK 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城市测量规范、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和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等标准相关规定。4)控制网(点)观测和计算控制网(点)的观测和计算按照城市测量规范、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和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等标准执行。2.2.5 界址点放样及界址桩埋设1)界址点放样方法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放线定桩投标文件6界址点是用地相邻界址线的交点。界址点坐标可由相关单位提供或根据初步设计图及
12、规划用地范围图,图上拟定界址桩位置,并图解获得拟用地界址点坐标;或利用工程总平面布置图给定的拟用地界址点坐标。界址点放样可采用以下方法:(1)RTK 放样。利用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GNSS 网络,通过已知的坐标转换参数,采用 RTK 放样拟用地界址点,埋设界址桩。(2)极坐标法放样。以控制点(或明显地物点)坐标为已知数据,计算出控制点(或明显地物点)与界址点坐标的相关数据,利用经纬仪或全站仪进行极坐标法放样,并埋设界址桩。(3)关系距离法放样。根据初步设计图、规划用地范围图或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图上拟定界址桩位置,并在图上量出界址点与邻近现有明显地物点的边长(三条以上),或利用给定的拟用
13、地边界与现有地物的距离夹角等确定界址点的位置,并埋设界址桩。2)界址桩埋设和类型界址桩是埋设在界址点上的标志,主要类型有:混凝土界址桩、带帽钢钉界址桩、喷漆界址桩、木质界址桩。(1)混凝土界址桩:用地范围地面建筑已拆除或界址点位置在空地上,可埋设混凝土界址桩。(2)带帽钢钉界址桩:在坚硬的路面、地面或埋设混凝土界址桩困难处,可钻孔或直接带帽钢钉界址桩钉入地面。(3)喷漆界址桩:界址点位置在永久明显地物上(如房角、墙角等),可采用喷漆界址桩。(4)木质界址桩:界址点位只做过度临时设定时,可采用木质界址桩。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放线定桩投标文件7本项目采用(1)类界桩,
14、预制 10*10*10CM 宽、60CM 长的三角形含筋水泥桩,外观有公路标识符。界址桩埋设时,相邻界址桩之间应尽量通视,相邻界址桩之间的距离,平均长度不超过 20 米,明显转折点应设置界址桩。3)界址桩的编号用地单位的界址桩在图纸上须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统一顺序编号;界址桩编号可用字母 J 加数字表示,如 J1、J2、J3等。4)界址点点之记主要拐点界址点应做点之记。界址点点之记一式三份,分存用地单位和批准用地机关及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5)界址点放样检核为保证界址放样的可靠性及界址点坐标的精度,在界址桩放样埋设后,须用极坐标法或 RTK 进行界址点测量。界址点放样检核精度按界址点测量检核的
15、相关规定执行。2.2.6 界址点测量1)界址点测量方法界址点测量时,应充分利用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GNSS 网,并采用 RTK 直接坐标法测量界址点。不具备 RTK 测量条件时,宜采用极坐标法测量界址点。有时也可按地籍调查规程相关规定采用图解法测量界址点。(1)界址点测量采用极坐标法时,须在已知控制点上设站。角度半测回测定,仪器对中中误差不得超过3mm,一测站结束后必须检查后视方向,其偏差不得大于30;距离测量可用电磁波测距仪或钢尺,使用电磁波测距仪时,距离一般不超过 200m,个别放宽至 300m,使用钢尺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放线定桩投标文件8测量时一般
16、不得超过 2 尺段。相邻测站应检测不少于一个界址点。(2)界址点测量采用 RTK 进行测量时,每个界址点独立测量两次,每次测量间隔不小于 2 分钟,两次测量较量小于5cm 时取其平均值为最终结果。界址点精度要求应符合地籍调查规程 、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等标准相关规定。2)界址点测量误差采用极坐标法、RTK 测量时,界址点测量误差应符合以下规定:(1)极坐标法、RTK 测定的界址点坐标相对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应控制在5cm 范围内。(2)极坐标法、RTK 测定的界址点坐标与原拟地用界址点坐标之差的中误差应控制在5cm 范围内,允许误差应控制在10cm 范围内。(3)两相邻界址点间,界址边丈量中误
17、差控制在5cm 范围内,坐标反算距离与实地丈量距离的较差应控制在10cm 范围内。3)界址点测量检核(1)极坐标法测定界址点坐标时,作业开始与结束均应对已测点、高等级或同等级已知点进行检测,每个检测点采用极坐标法获取不少于一个观测值。高精度检查时,平面检测点位中误差应不大于 7cm;同精度检查时,平面检测点位中误差应不大于 5cm。(2)RTK 测定界址点坐标时,作业开始与结束均应对已测点、高等级或同等级已知点进行检测。检测时,确保 RTK 接收机配置、仪器高设置等与测量时一致,外业检测每个检测点要求至少观测一个测回。高精度检查时,平面检测点位中误差应不大于 7cm;同精度检查时,平面检测点位中误差应不大于 5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