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4 页房屋回迁安置确认协议书编号: 甲 方:民权县国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确保甲乙双方于 2009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的履行,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证、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协商,现就甲方提供商品房对乙方进行安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核实后确认,乙方原来被拆迁的房屋坐落于 。房屋结构 ;层数 层;总建筑面积 。其中主房建筑面积 (砖混结构 、砖木结构 );配房建筑面积 (砖混 、砖木 )。房屋用途 为 ;其中商业 、住宅 。房屋建筑规划许可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房屋产权证号: 。第
2、二条 乙方根据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的约定,选择以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房屋置换,根据协议约定,甲方应向乙方提第 2 页 共 4 页供位于民权县人民路南侧 的商住楼房。现乙方自愿根据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签订的顺序编号挑选甲方提供的置换楼房。其自愿挑选的置换楼房是位于人民路南侧 ,第 层 户,面积 的商品楼(房屋面积以房产部门实际测量及相关文件为准)。第三条 乙方可以选择拆迁面积就近上靠安置户型,进行回迁安置。经双方核算确认,甲方提供的置换楼房面积超出乙方原房屋面积 。对于超出的安置面积,乙方选择 方案购买。A 方案1、超出原拆迁面积 30%以内的部分,乙方按照 1480 元/购买,超出 30
3、%之上部分,乙方按 2300 元 /购买。2、计算方法:超出 30%部分面积=原拆迁面 积30%。超出 30%之上的面 积=当前置换面积- 原拆迁面积-超出 30%以内的面积。3、若乙方选择安置面积大于原拆迁面积,差价计算方法:乙方应交付的差价款=超出 30%部分面积 1480 元/超出30%之外的面积2300 元/。B 方案1、安置面积超出原拆迁面积 30之内的部分,按 1480 元/第 3 页 共 4 页购买,超出 30之上部分,由乙方按照市场价格优惠 5%购买。2、计算方法:超出 30部分面积=原拆迁面 积+30 。超出 30之上的面积=当前置换面积-原拆迁面 积-30。3、若乙方选择安
4、置面积大于原拆迁面积,差价计算方法:乙方应交付的差价款=超出 30部分面积 1480 元/超出30之上的面积市场价格95%。双方结算之后,乙方实际应向甲方交付的差价款合计为: 大写: 元(小写 元)。第四条 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 10 日内将第三条约定的超出面积价款一次性交付给甲方。逾期未交清该款的,甲方有权不再为乙方保留第二条确定的置换商品房。第五条 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第四条履行后,于 2014 年11 月 30 日前向乙方交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商品房(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甲方未能按照约定交付安置房屋,甲方应对乙方超出面积全部按照 1480 元/卖给乙方,作为对乙方的补偿。第
5、六条 甲方向乙方交付应安置的商品房之后,应协助乙方完善安置房的相关手续。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须按照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第 4 页 共 4 页书第四条第 2 项约定支付给乙方双倍临时安置补助费,至 2014年 11 月 30 日共计(小写) 元,该费 用支付后至甲方交房时止,双方不再多退少补。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置换商品房钥匙即视为本协议约定的交付交房。第 八 条 本 协 议 自 双 方 签 订 之 日 起 生 效 ,在 双 方 签 署 商 品 房 买 卖合 同 后 作 废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 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监证单位存放壹份具有同等效力。甲 方 盖章 乙方 签字: 监证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加摁手印) 协议签订日期 201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