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和漏电闭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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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漏电保护和漏电闭锁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669 更新时间:2010-6-2一 概述煤矿防爆电器中以电磁起动器和馈电开关为用量最大,探讨这两种产品的保护性能对产品的设计、检验,都是有益的。电磁起动器和馈电开关中的保护器是用来保护电动机和线路出现过载、短路和断相以及漏电故障的,其中的漏电保护尤为重要。二 漏电保护的必要性煤矿电动机及其供电线路发生的漏电故障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 由于受潮使电动机及其供电线路绝缘电阻下降,漏地电流增加使电动机外壳及电器外壳带电;2 电动机及其供电线路绝缘因老化、机械损伤或电压性击穿等原因使一相接地(金属性接地或弧光接地) ;3 电动机及其供电线路带电体

2、的裸露部分(如有机械性损坏或检修时)被人员直接或通过工具等导电体接触造成一相接地的触电事故(偶然性、短暂性) 。发生漏电故障,如不及时保护,特别在煤矿井下有着严重的后果;它可能导致人身生命的危险;它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的爆炸;它可能提前点燃雷管;对于中性点接地系统以及系统有着较大分布电容的中性点不接地系统都有可能使电动机一相绕组烧毁。为此对煤矿电动机及其供电线路,特别是井下,必须进行漏电保护。三 漏电安全电流值及绝缘电阻危险值的确定我国煤矿井下供电系统是变压器中性点严禁接地。人身触电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程度主要取决于流经人体电流的大小与作用时间的长短。研究结果表明流经人体的电流与作用时间的乘

3、积小于50mAs 时对人体来说是安全的。但考虑到流过故障点的电流不点燃电雷管爆发而引燃瓦斯和煤尘。取一定的安全系数,1975年煤炭工业部正式确认把人体触电电流与作用时间的乘积规定为30mAs 为安全值。因此,从保护人身触电安全的角度出发,30mAs 是规定漏电保护装置主要技术指标的依据。为达到这一指标有三条途径:(1)提高网路对地绝缘电阻;(2)对网路对地分布电容电流采取有效的补偿措施;(3)提高漏电保护装置与馈电开关脱扣装置的跳闸速度。对于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的人身触电电流 IR,在忽略电网对地分布电容的情况下(一般漏电保护装置中均采用电感补偿)IR3U 相/3RR+r 绝U: : 线路相电压R

4、R :人体电阻,可取最小值 1千欧;r绝 :线路一相对地绝缘电阻值。按 IR30毫安,不难推出在660伏供电系统中 r绝35千欧,也就是说当每相绝缘电阻值降低到35千欧时,人身触及一相时就有生命危险。三相电网总的绝缘电阻为三相r绝的并联值(11.7千欧) ,因此规定对660伏供电系统总的绝缘电阻危险值定为11千欧。对于不同电压等级的供电系统有着不同的数值的绝缘电阻危险值,绝缘电阻危险值就是漏电保护整定的动作电阻值。 关键词:保护煤矿井下漏电及漏电保护的重要性http:/www.RiskMW.com 2010-08-13 10:43:47 互联网 浏览: 327 发布评论( 0)摘要:介绍了煤矿

5、井下漏电及漏电保护的重要性。1 .问题的提出煤矿井下空间相对狭小,空气相对湿度较大,工作场所潮湿,环境温度高,施工条件差,虽然采用中性点不接地三相电网、装设保护接地网、使用屏蔽电缆、加装必要的闭锁装置、采用合理的电压等级等防漏电措施,但仍不可避免发生井下供电漏电现象。煤矿井下一旦发生漏电,不仅会引起人身触电,还会酿成火灾、煤尘及瓦斯爆炸等恶性事故。因此,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井下漏电的危害和采取漏电保护的意义,确保煤矿井下供电的安全。2. 造成井下漏电的原因分析煤矿井下造成漏电的根本原因是由于电网绝缘电阻降低所造成的。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1)对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不细致,操作使用不当造成的漏电

6、。如: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操作或检修不当造成的弧光接地或是物件遗留在设备内部造成接地; 接线工艺差或错误,内部导线绝缘破损及因维修错误导致安全间隙不够等而造成的主回路于外壳相连等;(2)电缆在井下被压、砸、穿刺;过分弯曲使电缆外皮出现裂隙;运行中电缆盘圆或盘“8”字,导致电缆发热,绝缘老化,绝缘性能降低;(3)用电设备、电缆闲置不用时不能定期升井检修或干燥,导致设备、电缆受潮,绝缘降低;(4)开关、电机等处在淋水处造成受潮或进水,使绝缘降低;(5)电气设备、电缆选择不合适,造成长期过载而发热,使其绝缘下降;(6)电缆或开关电器超过额定电压运行,导致绝缘降低或被击穿;(7)电缆与设备在连接时

7、,由于接头不牢、喇叭口封堵不严以及接线咀压不紧等原因,使接头在运行中产生松脱而与外壳相连,或因接头发热烧坏绝缘。3.煤矿井下电网发生漏电的危害由于煤矿井下环境的特殊性,其危害要比地面漏电大的多,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情况:(1)导致人身触电危险。人在井下触及与地面同等电压的带电体时,会因井下环境比较潮湿,人体电阻小(5001000),不易摆脱带电体,造成触电死亡的可能性更大;(2)漏电产生的杂散电流,有超前引爆电雷管的可能,危害极大;(3)漏电产生的火花,能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等恶性事故;(4)大量的漏电电流能使绝缘材料发热或造成相间短路,从而引起火灾等危险;(5)当发生单相接地时,会造成另外两相对

8、地电压升高 n 倍,此时,电气设备的绝缘要承受较高的电压,可能会导致绝缘的破坏使故障进一步扩大;(6)间歇性的单相接地会造成电网产生过电压,使电动机、变压器等绝缘较弱的电器设备的绝缘被击穿。4.漏电保护技术分析电网漏电可能引起电火灾、瓦斯及煤尘爆炸等恶性事故。此外,人体接触带电导体时也会造成触电事故。尽管井下供电系统已经采用了中性点绝缘的供电系统,采取了保护接地等措施,但仍不能避免漏电造成的种种事故的发生,这是由于井下电网中性点不接地,当电网一相接地时,单相接地电流很小,根本不能使过流保护装置动作。因此,接地故障常常不易被发觉,这将对人身触电及瓦斯、煤尘爆炸造成更大的潜在危险。鉴于中性点不接地

9、电网存在的缺陷及为了防止人身触电和由于漏电造成的种种危害,井下电网除了要正确选择电气设备的型号,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的供电系统,采用保护接地等种种措施外,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井下电网实行漏电保护,一般是在电网的电源端装漏电保护装置。每个煤矿井下常见的漏电保护装置,从原理上讲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一是附加直流电源的漏电保护装置,如:JY82及 JL80系列、JJKB30及 BJD2-380/660检漏继电器;二是利用零序电压、电流、功率的漏电保护装置,如:GG10-54高压开关柜上利用零序电压原理的无选择接地保护。用于高、低压电网的 BLD 及 ZD 系列利用零序功率原理的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从漏

10、电保护的动作特性上讲又区分为: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如 BKD 及 BJJ2-660(380)X 型漏电保护装置;无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如: JY、JL 系列检漏继电器等。防止漏电线路送电的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如:BQD-80/80N 开关中的漏电闭锁保护装置 ;把发生漏电或人体触电的那一相人为接地的强制分路接地保护装置(该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时间不大于10ms,分流效果可以到流过人体的触电危险性,但它只保护一相接地,不能在相同时接地情况下工作)。 “利用零序电压、电流、功率的漏电保护装置”通常应用在井下高压网 ,“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和“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 在井下高压网的应用也很广泛,井下

11、低压网的漏电保护装置常常采用“无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及“ 漏电闭锁保护装置 “,而且“ 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在煤矿井下低压网已指令性推广应用。4.1漏电保护装置的技术原理分析(1)电网发生集中漏电(即一相接地 )时,漏电保护装置动作,自动切断电源,起到单相接地保护作用;(2)不间断地监视被保护电网的绝缘状态,可以通过检漏继电器上的欧姆表,观察电网总的对地绝缘电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当电网发生分散漏电时(例如:1140V 电网的绝缘电阻20k);660V 电网的绝缘电阻11k;380V 电网的绝缘电阻3.5k) ,漏电保护装置动作,自动切断电源,防止事态扩大;(3)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

12、时间( 当电网一相经1k 电阻接地时),不超过0.1s,总的分断时间不超过0.2s,当发生人身触电时,漏电保护装置甚至在人们还无触电感觉的情况下就自动切断了电源,有效的防止了人身触电伤害事故发生;(4)漏电保护装置能对电网对地的电容电流进行有效的补偿,从而减少人身的触电电流,降低触电的危险性,同时也能降低接地的入地电流,防止接地电火花引起瓦斯和煤尘爆炸的危险;(5)具有漏电闭锁功能的漏电保护装置,能对电网的绝缘状态进行预测,一旦发现漏电,就能将其电源开关闭锁起来,以防止向故障线路送电,使故障进一步扩大;(6)漏电保护装置可以作为短路保护的后备保护。当短路保护整定的不合理,或因为供电距离太远,电

13、缆截面太小,短路保护的灵敏度不够等原因而拒动时,短路造成的接地,可使漏电保护装置动作,从而切断故障线路;(7)在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阻太大或没有保护接地的情况下发生单相碰壳漏电时,此时漏电保护在防止人初级带电外壳而发生触电伤亡事故方面意义重大。由此可见,漏电保护装置在煤矿井下的作用是十分必要的。电网装设漏电保护后,可有效防止电网漏电造成的种种危害。但近几年来,有些单位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把漏电保护装置甩掉不用或根本就不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在施工中因操作不当或因电网漏电而造成的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时有发生4.2 防漏电措施(1)地面和井下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路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路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动作的跳闸单相接地保护;(2)井下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为确保漏电保护装置的可靠使用,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3)井下采区变电所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路上及低压电机的控制开关,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最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风险世界网)5.结论漏电在煤矿井下有着极大的危害性,我们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必须坚持不懈地使用“漏电保护装置” ,确保井下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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