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 般 换 药 法(一 )一 般 换 药 法 1 去 除 敷 料 (1)先 用 手 取 下 伤 口 外 层 绷 带 及 敷 料 。 撕 胶 布 时 应 自 伤 口 由 外 向 里 , 可 用 手 指 轻 轻 推 揉 贴 在皮 肤 上 的 胶 布 边 沿 , 待 翘 起 后 用 一 只 手 轻 压 局 部 皮 肤 , 另 一 只 手 牵 拉 翘 起 的 胶 布 , 紧 贴 皮 面(即 与 皮 肤 表 面 平 行 )向 相 反 的 方 向 慢 慢 取 下 , 切 不 可 垂 直 地 向 上 拉 掉 , 以 免 产 生 疼 痛 或 将 表 皮撕 脱 。 还 可 用 一 只 手 指 伸 至 敷 料 边
2、 缘 与 皮 肤 之 间 , 轻 柔 地 用 手 指 向 外 推 压 皮 肤 或 分 离 胶 布 与 皮肤 的 粘 合 部 分 。 若 遇 胶 布 粘 着 毛 发 时 , 可 剪 去 毛 发 或 用 汽 油 、 乙 醚 、 松 节 油 等 漫 润 后 揭 去 。 (2)伤 口 内 层 敷 料 及 引 流 物 , 应 用 无 菌 镊 取 下 , 揭 起 时 应 沿 伤 口 长 轴 方 向 进 行 。 若 内 层 敷 料与 创 面 干 结 成 痂 , 则 可 将 未 干 结 成 痂 的 敷 料 剪 去 , 留 下 已 干 结 成 痂 的 敷 料 使 其 愈 合 ; 若 创 面 内层 敷 料 被 脓
3、 液 浸 透 , 可 用 双 氧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浸 湿 , 待 敷 料 与 创 面 分 离 后 再 轻 轻 地 顺 创 口 长 轴 揭去 。 在 换 药 过 程 中 两 把 换 药 镊 要 保 持 其 中 一 把 始 终 处 于 相 对 的 无 菌 状 态 , 不 可 污 净 不 分 , 随 意乱 用 。 (3)取 下 的 污 秽 敷 料 均 放 在 弯 盘 内 , 不 得 随 意 丢 弃 , 以 防 污 染 环 境 或 交 叉 感 染 。 2 创 周 皮 肤 处 理 去 除 敷 料 后 , l 活 力 碘 或 用 70 酒 精 棉 球 在 创 口 周 围 由 内 向 外 消 毒 ,
4、 注 意 勿 使 消 毒 液 流入 伤 口 内 。 若 创 周 皮 肤 粘 有 较 多 胶 布 痕 迹 及 污 垢 , 则 用 松 节 油 或 汽 油 棉 棒 擦 去 , 以 减 少 对 皮 肤的 刺 激 。 3 创 面 处 理 (1)用 0 1 新 洁 尔 灭 或 等 渗 盐 水 棉 球 自 内 向 外 轻 柔 地 拭 去 创 面 分 泌 物 , 擦 洗 创 周 皮 肤 的棉 球 不 得 再 洗 创 口 内 面 。 在 拭 去 创 面 分 泌 物 时 切 忌 反 复 用 力 擦 拭 , 以 免 损 伤 创 面 肉 芽 或 上 皮 组织 ; 擦 拭 创 面 所 用 棉 球 不 应 太 湿 ,
5、否 则 不 但 不 易 清 除 分 泌 物 , 反 而 使 脓 液 外 流 污 染 皮 肤 和 被 褥 ,可 用 换 药 镊 将 棉 球 中 过 多 的 药 液 挤 掉 。 (2)脓 腔 深 大 者 , 棉 球 擦 洗 时 应 防 止 脱 落 在 创 口 内 。 (3)创 面 拭 净 后 , 应 彻 底 移 除 伤 口 内 线 头 、 死 骨 、 腐 肉 等 异 物 。 (4)最 后 用 酒 精 棉 球 消 毒 创 周 皮 肤 。 根 据 伤 口 情 况 选 择 凡 士 林 纱 布 、 药 物 或 盐 水 纱 布 覆 盖 ,或 放 入 引 流 管 、 纱 布 引 流 条 等 。 4.包 扎 固
6、 定 创 面 处 理 完 毕 , 覆 盖 无 菌 干 纱 布 , 胶 布 粘 贴 固 定 。 创 面 大 , 渗 液 多 的 创 口 , 可 加 用 棉 垫 ,若 胶 布 不 易 固 定 时 须 用 绷 带 包 扎 。 5 换 药 后 注 意 换 药 毕 , 整 理 好 病 人 床 单 , 并 将 污 秽 敷 料 到 入 污 物 桶 内 , 换 药 用 过 的 盘和 器 械 放 入 洗 涤 池 中 洗 净 , 消 毒 后 备 用 。无菌准备:一般换药要求在晨间护理或换药室清洁工作后半小时进行,最好能在换药室换药。戴好口罩帽子,把患者请到换药室,观察伤口情况(揭开纱布要顺着伤口方向揭,垂直揭开易
7、使伤口再裂开) ,评估需要的器械,和敷料的数量,种类,然后去洗手后,准备换药的物品。一般需要两个无菌弯盘,两把镊子,酒精棉球等,夹拿器械时,镊子一定要头朝下,不可以翘起来,夹顺序先夹镊子,放弯盘中间,夹纱布盖在上面,碘酒,酒精分放在弯盘两边,先夹碘酒棉球后夹酒精棉球(如果先夹酒精,残存镊子的酒精夹碘酒棉球就稀释了碘酒,影响消毒效果) 。 3. 操作:手取外辅料,再用镊子取内层,若粘住用盐水棉球湿润后揭开。两把镊子,一把接触皮肤,一把接触辅料(两把始终不要碰触) 。消毒顺伤口及缝线口轻轻的沾一下,然后(清洁的伤口)由内向外回字型消,酒精两遍以上,范围要超过盖的纱布。盖纱布光面朝下,盖八层纱布以上
8、(一般一块纱布块四层) 。粘胶布要顺皮纹方向且垂直纱布粘,一般三条,两边压边粘,中间一条。最后洗手(保护自己) 。 4. 顺序:先干净后污染,先简单后复杂。一个病人多个伤口也是如此。 二、换药频率 原则上辅料湿透即应换药我在三年前迈进了护士队伍,成为一名护理工作者。刚刚走进病房,同事们忙碌的身影让我明白了护理工作的繁重与劳累。工作中,我一天比一天体会到护理工作的神圣。我们用自己的愉悦、信心和病人的沮丧、绝望作着交换。平凡的工作中,护士用自己的微笑抚慰着病人伤痛的心灵。在这三年里,我渐渐的懂得了:不能把对生命的怜惜和救助划为纯粹的工作,这更是一种生命中对爱的本能。无论过去、现在、亦或是将来,爱与
9、奉献都是我们永恒追求的主题。整体护理的开展,使爱与奉献精神又在平凡的护理岗位上发扬光大。多少同志,舍小家,为大家,克服家庭困难,从不叫苦叫难。与其说这是一种品格,不如说是一种长期积淀的工作素养,一种具有责任感和事业心的精神境界。奉献应弘扬,奉献精神更应在弘扬中崇尚。 一个集体的凝聚力从哪里来?领导者领导行为的影响力固然关键,但更为重要的是整个集体的主人翁意识、团队意识、合作意识。有了凝聚力才有团结,有了团结才有温馨。温馨不是安逸,温馨不是索取,温馨是每一个人在给予中营造起来的家的感觉。正如一个家庭赢得温馨一样,集体的温馨取决于个体行为。现在,我们已经形成了“紧急有协作、遇事有商量、困难有帮助”
10、以及“为患者到来送温暖,喜庆送关怀,生日送祝福”的“三有三送”好风气,使患者体味到“家”的感觉。正是这种感觉,使同志们潜移默化地爱护这个集体,热爱着我们的医院。 “每个人的青春只有一次,只有奉献的青春才能永葆魅力.”带着这个坚定的誓言,怀着对白衣天使和社会责任的向往,我们选择了医疗事业,走上了这个辛苦,繁琐但有价值,被人们称为“白衣战士”的工作岗位。工作快三年了,我真切体会到了医院突飞猛进的发展,为了每一个病人能重拾生存的希望,不辜负院领导对我们的殷切期盼,更为了医院及科室的发展,每一位医生每天早来晚走,一心扑在工作岗位上,几乎从无节假日,大家始终看到的是他们饱满的热情和忙碌的身影。当然,我们
11、护理上也不甘落后,时刻本着“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建立优质护理服务小组,合理安排护理人力资源,使病人享受到全面,全程,连续的护理服务。其实,我是一名普通的医务工作者,在工作中并没有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业绩,与许多护理前辈和老党员的爱岗敬业相比,我所做的这一切还远远不够。记得冰心老人写过这样一首诗:爱在左,同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长途,点缀得香花弥漫,使穿纵佛叶的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悲凉。我认为这是对白衣战士最好的诠释,也默默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她作出注脚。在工作中,努力使病人得到尽可能多的帮助与照顾。医疗护理工作或大或小的许多事,许多细节,在不断
12、地感染着别人,同时也激励着自己。护士工作是良心工作,是善心工作,是关怀工作,是第一个人都需要的工作,可社会上就有少数势利眼,他们看不起我们,他们认为我们无足轻重,他们看重的是手到病除,药到病除,对我们护士总是很苛刻,打针要一针见血,我们最怕看别人那不悄一顾的眼神,它深深刺痛了我们年轻的心,我们有过退缩,想过回头.是啊,哪里黄土不埋人,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可是我们退却了吗,我们计较了吗,我忘不了南丁格尔对我们的教诲,忘不了在学校学到的宝贵知识,我尊重自已当初的选择,更忘不了病人对我信任的眼神,这是心与心的沟通,是情与情的理解,是在爱的奉献中获得的最宝贵的东西,我们知道自已不能被人理解被人认同
13、,是因为自已还不够美丽,对职业、对患者爱得不够啊啊,我无法想象也许我们投身商海早已发了大财,但也许已是满身风尘伤痕累累或者头破血流,至少我们每天都得到了充实和提高,我们守护健康,制造健康,世上还有比这更美好的职业吗。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天天做好事,一个人带着微笑面人很容易,难的是当他本人正处于痛苦时仍然是带着满脸的欢喜去取悦病人去看护病人,有多少能做到呢,唯有护士,所以护理工作是富有挑战性的工作,是一份光荣的使命,我们能够从事它是我们的幸事。于是我们充电,我们自学,我们加班加点,我们精益求精,我们不怕脏不怕累,我们把病人当亲人,当朋友,知识少了我们就多看书,阅历浅了,我们就多深入实践,
14、感受少了,我们就多深入病房,理解不够,我们就多与病人交心谈心.从此我们知道患者首先是一个健全的整体,他受伤的肌体不仅需要过硬的医疗技术,他脆弱的心灵更需要阳光雨露的滋润,我们的每一个笑脸都是他康复的催化剂,我们每一次细心的呵护都能激起他生活的欲望,能够激发他战胜病痛的勇气,多少病人并不是死于重大疾病,而是死于心灵的枯萎,多少次因为护士这个捭微的职业让我们自觉低人一等,多少次因为受到患者无故的必难而红颜一恕一走了之,多少次因受不了别人不屑的眼光而自暴自弃,是南丁格尔的精神鼓舞了我,是为了坚持我的选择而重新站起来耳后骨膜下脓肿慢 性 化 脓 性 中 耳 乳 突 炎 急 性 发 作 时 , 乳 突
15、腔 内 蓄 积 的 脓 液 经 乳 突 外 侧 骨 皮 质 破 坏 处 流 入 耳 后 骨 膜 下 , 形成 耳 后 骨 膜 下 脓 肿 。 脓 肿 穿 破 骨 膜 及 耳 后 皮 肤 则 形 成 耳 后 瘘 管 , 可 长 期 不 愈 。 临 床 表 现( 一 ) 耳 后 皮 肤 红 、 肿 、 疼 痛 , 可 伴 同 侧 头 痛 及 发 热 等 全 身 症 状 。 ( 二 ) 耳 后 肿 胀 , 压 痛 明 显 , 骨 膜 未 穿 破 者 , 触 诊 时 波 动 感 不 明 显 , 耳 廓 后 沟 消 失 , 耳 廓 被 推 向 前 、 外方 。 ( 三 ) 脓 肿 诊 断 性 穿 刺 ,
16、 可 抽 出 脓 液 。 治 疗 在 抗 生 素 控 制 下 , 行 乳 突 根 治 术 、 脓 肿 切 开 引 流 术 。 化 验 检 查深 部 脓 肿 经 B 超 检 查 可 呈 液 性 暗 区 ; X 线 照 片 示 乳 突 炎 症 或 有 骨 质 破 坏 阴 影 ; 脓 肿 诊 断 性 穿 刺 , 可 抽 出脓 液 。 并 发 症 可 伴 同 侧 头 痛 及 发 热 等 全 身 症 状 。 鉴 别 诊 断1 耳 根 痈 : 多 见 于 西 医 所 指 耳 周 化 脓 性 淋 巴 结 炎 。 症 见 耳 周 近 耳 根 处 核 红 肿 疼 痛 , 位 置 浅 表 , 触 痛 明 显 ,继
17、 而 红 肿 剧 增 , 破 溃 流 脓 。 病 程 较 短 , 溃 口 容 易 愈 合 , 一 般 不 形 成 瘘 管 。 2 颈 痈 : 病 变 多 位 于 颈 侧 中 上 部 , 局 部 红 肿 隆 起 , 触 痛 明 显 , 继 而 溃 破 流 脓 。 病 程 较 短 , 般 不 形成 瘘 管 。 诊 断 依 据1.多 为 胆 脂 瘤 型 , 骨 疡 型 中 耳 炎 急 性 发 作 或 儿 童 急 性 中 耳 炎 引 起 。 2.高 热 、 耳 痛 。 3.耳 后 红 肿 、压 痛 、 有 波 动 感 , 耳 廓 被 推 向 前 、 外 移 位 , 有 波 动 感 , 穿 刺 可 抽
18、得 脓 液 。 4.血 象 : 白 细 胞 及 中 性 粒 细 胞计 数 增 多 , 乳 突 相 常 有 骨 质 破 坏 。 治 疗 原 则 : 1.全 身 使 用 足 量 、 有 效 抗 生 素 控 制 感 染 。 2.局 部 切 开 排 脓 。 3.尽 早 施 行 乳 突 手 术 , 清 除中 耳 病 变 。 疗 效 评 价1.治 愈 ; 耳 瘤 消 失 , 流 脓 停 止 , 耳 后 娄 管 愈 合 。 2.好 转 : 耳 痛 消 失 , 流 脓 减 少 , 耳 后 娄 管 未 愈 。 3.未愈 : 耳 痛 明 显 , 流 脓 增 多 , 耳 后 娄 管 未 愈 。 急性乳突炎急性乳突炎
19、是乳突气房粘膜及骨质的急性化脓性炎症,多由急性化脓性、中耳炎发展而来。儿童多 见。 临 床 表 现( 一 ) 急 性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恢 复 期 中 , 耳 痛 、 耳 聋 加 重 , 耳 流 脓 增 多 或 突 然 减 少 , 作 画 身 症 状 明 显 加 重 。 ( 二 ) 乳 突 部 皮 肤 轻 度 肿 胀 、 潮 红 , 鼓 窦 外 侧 壁 及 乳 突 尖 明 显 压 痛 , 骨 性 外 耳 道 后 上 壁 红 肿 、 塌 陷 。 乳突 X 线 拍 片 见 气 房 模 糊 , 脓 腔 形 成 后 房 隔 不 清 , 融 合 为 一 透 亮 区 。 症 状 体 征1、 急 性
20、化 脓 性 中 耳 炎 鼓 膜 穿 孔 后 耳 痛 不 减 轻 , 或 一 度 减 轻 后 又 逐 日 加 重 ; 耳 流 脓 增 多 , 引 流 受 阻 时 流 脓突 然 减 少 及 伴 同 侧 颞 区 头 痛 等 , 因 考 虑 有 本 病 之 可 能 。 全 身 症 状 亦 明 显 加 重 , 如 体 温 正 常 后 又 有 发 热 , 重 者 可 达 40 以 上 。 儿 童 常 伴 消 化 道 症 状 , 如 呕 吐 、 腹 泻 等 。 2、 乳 突 部 皮 肤 轻 度 肿 胀 , 耳 后 沟 红 肿 压 痛 , 耳 廓 耸 向 前 外 方 。 鼓 窦 外 侧 壁 及 乳 突 尖 有
21、 明 显 压 痛 。 3、 骨 性 外 耳 道 内 段 后 上 壁 红 肿 、 塌 陷 ( 塌 陷 征 ) 。 鼓 膜 充 血 、 松 弛 部 膨 出 。 一 般 鼓 膜 穿 孔 较 小 , 穿 孔处 有 脓 液 搏 动 , 脓 量 较 多 。 4、 乳 突 X 线 片 早 期 表 现 为 乳 突 气 房 模 糊 , 脓 腔 形 成 后 房 隔 不 清 , 融 合 为 一 透 亮 区 。 5、 白 细 胞 增 多 , 多 形 核 白 细 胞 增 加 。 疾 病 病 因急 性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时 , 若 致 病 菌 毒 力 强 ( 如 肺 炎 球 菌 型 、 溶 血 性 链 球 菌 )
22、、 集 体 抵 抗 力 弱 ( 如 麻 疹 、猩 红 热 、 糖 尿 病 病 人 或 小 儿 ) , 或 治 疗 处 理 不 当 等 , 中 耳 炎 侵 入 乳 突 , 鼓 窦 入 口 粘 膜 肿 胀 , 乳 突 内 脓 液 引 流不 畅 , 蓄 积 于 气 房 , 形 成 急 性 化 脓 性 乳 突 炎 。 气 化 型 乳 突 的 气 房 骨 壁 很 薄 , 受 溶 液 压 迫 及 炎 症 的 影 响 , 发 生坏 死 , 气 房 相 互 融 合 , 形 成 较 大 的 脓 腔 , 称 融 合 性 乳 突 炎 或 乳 突 蓄 脓 。 由 溶 血 性 链 球 菌 或 流 感 杆 菌 引 起 的
23、 急性 乳 突 炎 , 乳 突 骨 壁 多 保 持 完 整 , 气 房 内 充 满 血 性 渗 出 物 , 称 出 血 性 乳 突 炎 。 若 乳 突 气 化 不 良 , 如 板 障 型 乳突 , 乳 突 的 急 性 化 脓 性 感 染 则 可 表 现 为 乳 突 骨 髓 炎 。 急 性 中 耳 炎 虽 获 治 疗 , 但 由 于 抗 生 素 用 量 不 足 或 治 疗 不彻 底 , 乳 突 炎 性 病 变 虽 继 续 发 展 , 而 全 身 及 局 部 症 状 却 不 明 显 , 以 致 不 易 发 现 , 称 隐 性 乳 突 炎 。 急 性 乳 突炎 如 未 被 控 制 , 炎 症 继 续
24、 发 展 , 可 穿 破 乳 突 骨 壁 , 引 起 颅 内 、 外 并 发 症 。 诊 断 检 查应 注 意 和 外 耳 道 疖 鉴 别 。 后 者 无 急 性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史 , 全 身 症 状 轻 。 外 耳 道 疖 位 于 外 耳 道 口 后 壁 时 , 虽也 可 有 耳 后 沟 肿 胀 , 但 无 乳 突 区 压 痛 。 检 查 鼓 膜 正 常 , 可 见 到 疖 肿 或 疖 肿 破 溃 口 。 治 疗 方 案早 期 , 倒 向 及 局 部 治 疗 同 急 性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 应 及 早 应 用 大 剂 量 抗 生 素 类 药 物 , 改 善 局 部 引 流
25、, 炎 症 可能 得 到 控 制 而 逐 渐 痊 愈 。 若 引 流 不 畅 , 感 染 未 能 控 制 , 可 出 现 可 疑 并 发 症 时 , 应 立 即 行 乳 突 切 开 术 。 单 纯 乳 突 切 开 术 是 在 完 整 保 留 外 耳 道 壁 的 情 况 下 , 清 除 乳 突 腔 内 全 部 气 房 的 病 变 组 织 , 不 触 动 鼓 室 结 构 ,保 持 原 有 听 力 的 手 术 。 手 术 目 的 是 清 除 乳 突 内 气 房 、 鼓 窦 及 鼓 窦 入 口 的 化 脓 性 病 变 , 建 立 乳 突 、 鼓 窦 及 中 耳的 良 好 引 流 , 促 使 中 耳 及
26、 乳 突 炎 症 消 退 , 防 止 并 发 症 的 发 生 。 适 用 于 急 性 融 合 性 乳 突 炎 、 隐 蔽 性 乳 突 炎 、 已出 现 并 发 症 或 有 并 发 症 可 疑 者 。 手 术 要 点 : 局 麻 或 全 麻 。 耳 后 切 口 , 暴 露 乳 突 骨 皮 质 , 于 颞 线 下 外 耳 道 上 棘 后 上 方 三 角 区 磨 ( 凿 ) 除 骨壁 进 入 鼓 窦 , 依 次 追 踪 乳 突 气 房 , 彻 底 清 除 乳 突 病 变 组 织 , 使 乳 突 术 腔 “轮 廓 化 ”或 “骨 骼 化 , 注 意 勿 损 伤 听骨 及 鼓 室 腔 , 碘 仿 纱 布
27、 一 端 置 于 鼓 窦 底 部 , 一 端 露 于 切 口 下 端 , 缝 合 切 口 上 端 , 根 据 渗 液 情 况 35 日 抽出 纱 条 。 乳 突 气 治 疗 方 法 乳 突 气 房 粘 膜 及 骨 膜 的 化 脓 性 炎 症 。 多 伴 发 或 继 发 于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 临 床 上 可 分 为 急 性 、 慢 性 和 隐 匿 性 3种 。 急 性 乳 突 炎 。 多 见 于 儿 童 。 致 病 菌 毒 力 强 , 患 者 抵 抗 力 低 , 中 耳 炎 未 及 时 治 疗 或 中 耳 排 脓 不 畅 , 是 促使 该 病 发 生 的 原 因 。 感 染 扩 展 至
28、 乳 突 , 引 起 气 房 积 脓 , 骨 质 融 合 坏 死 ; 临 床 症 状 较 急 性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剧 烈 ,或 耳 流 脓 后 症 状 不 缓 解 , 耳 后 乳 突 部 红 肿 压 痛 , X 射 线 乳 突 片 可 助 诊 断 。 该 病 治 疗 除 积 极 采 用 抗 生 素 外 , 部分 病 例 应 行 鼓 膜 切 开 术 或 乳 突 凿 开 术 , 以 避 免 发 生 严 重 并 发 症 。 慢 性 乳 突 炎 。 为 慢 性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所 并 发 , 单 纯 型 者 致 乳 突 气 房 发 育 障 碍 , 乳 突 呈 硬 化 型 。 危 险 型
29、 者则 可 致 乳 突 骨 质 破 坏 , 其 中 骨 疡 型 者 可 致 鼓 窦 及 乳 突 骨 质 坏 死 , 肉 芽 组 织 形 成 , 乳 突 片 可 见 鼓 窦 扩 大 , 乳突 骨 质 破 坏 。 胆 脂 瘤 型 者 , 胆 脂 瘤 经 上 鼓 室 、 鼓 窦 扩 展 至 乳 突 , X 射 线 片 可 见 典 型 边 缘 清 楚 的 空 洞 。 乳 突病 变 侵 蚀 周 围 邻 近 骨 质 , 可 致 成 乳 突 皮 质 、 骨 性 耳 道 后 壁 、 半 规 管 、 面 神 经 管 、 脑 膜 板 及 乙 状 窦 骨 板 破 坏 ,当 急 性 发 作 时 , 引 起 严 重 的
30、 颅 外 及 颅 内 并 发 症 , 因 此 , 一 旦 确 诊 乳 突 骨 质 破 坏 , 应 立 即 行 乳 突 手 术 , 清 除 病灶 , 预 防 并 发 症 。 隐 匿 性 乳 突 炎 。 主 要 发 生 于 小 儿 , 特 点 为 完 整 鼓 膜 后 面 隐 藏 的 进 行 性 炎 症 病 变 , 致 病 菌 多 为 嗜 血 流 感杆 菌 , 多 由 于 急 性 中 耳 炎 未 得 到 彻 底 治 愈 , 化 脓 性 病 变 侵 及 骨 质 致 成 , 常 易 漏 诊 致 成 并 发 症 发 生 , 应 引 起 警惕 。 注 意 事 项1、 严 密 观 察 并 发 症 发 生 ,
31、乳 突 炎 特 别 是 骨 疡 型 和 胆 脂 瘤 型 中 耳 乳 突 炎 急 性 发 作 时 , 因 引 流 障 碍 , 感 染 可经 骨 壁 的 破 坏 区 , 扩 展 或 通 过 骨 鳞 缝 、 前 庭 窗 、 蜗 窗 等 自 然 了 孔 道 , 或 经 血 管 及 骨 血 栓 性 静 脉 炎 , 而 使 感 染蔓 延 至 邻 近 组 织 器 官 , 引 起 各 种 并 发 症 。 2、 凡 化 脓 性 中 耳 乳 突 炎 病 人 , 有 耳 痛 及 头 痛 增 重 , 畏 寒 发 热 、 眩 晕 , 恶 心 呕 吐 、 神 志 改 变 等 , 均 应 考 虑并 发 症 发 生 的 可
32、能 。 及 早 发 现 , 及 时 治 疗 才 能 减 少 病 痛 , 挽 救 生 命 。 急 性 乳 突 炎 治 疗 原 则 应 首 选 能 对 常 见 致 病 菌 和 使 -内 酰 胺 酶 稳 定 有 作 用 的 抗 生 素 。 如 果 有 危 急 的 并 发 症 时 , 理 想 的 是 用 能 穿透 到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的 抗 生 素 。 对 耳 漏 采 样 以 作 脓 液 培 养 和 药 敏 试 验 。 随 后 的 静 脉 内 给 药 取 决 于 培 养 , 药 敏 的结 果 和 病 程 。 抗 生 素 治 疗 应 连 续 使 用 至 少 2 周 。 急性外耳道炎急 性 外 耳
33、 道 炎 1又 称 弥 漫 性 外 耳 道 炎 。 外 耳 道 疗 肿 又 称 局 限 性 外 耳 道 炎 。 均 因 游 泳 、 冲 洗 外 耳 道 、 中 耳 炎症 分 泌 物 等 浸 渍 皮 肤 或 挖 耳 (如 取 外 耳 道 异 物 、 盯 聍 等 )损 伤 皮 肤 并 发 细 菌 感 染 所 致 。 外 耳 道 湿 疹 、 糖 尿 病亦 可 为 诱 因 。 致 病 菌 为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 溶 血 性 链 球 菌 或 变 形 球 菌 、 绿 脓 球 菌 。 症 状 体 症1.耳 部 红 、 肿 、 热 、 痛 , 张 口 咀 嚼 时 加 重 , 可 放 射 到 同 侧
34、 颞 部 , 常 伴 发 热 和 全 身 不 适 。 2.耳 道 呈 弥 漫 性 充 血 、 糜 烂 , 结 脓 痂 或 外 耳 道 外 局 部 呈 丘 状 隆 起 , 成 熟 时 顶 部 有 脓 点 。 破 溃 流 脓 后 , 耳痛 减 轻 。 3.耳 屏 压 痛 , 耳 道 刺 痛 , 牵 拉 耳 廓 痛 , 或 乳 突 区 皮 肤 红 肿 , 耳 后 沟 消 失 , 耳 廓 耸 立 。氟 马 西 尼氟 马 西 尼 注 射 夜 为 苯 二 氮 卓 类 ( BDZ) 选 择 性 拮 抗 药 , 可 作 用 于 脑 BDZ 受 体 , 逆 转 BDZ 类 的 中 枢 镇 静 作 用 ,阻 滞
35、BDZ 受 体 而 并 不 产 生 BDZ 药 物 的 作 用 。 此 试 剂 为 静 注 品 , 可 用 0.9%氯 化 钠 、 0.45%氯 化 钠 2.5%葡 萄糖 或 5%葡 萄 糖 输 液 稀 释 , 也 可 与 其 他 复 苏 术 同 时 应 用 。静 注 , 本 品 可 用 0.9%氯 化 钠 、 0.45%氯 化 钠 2.5%葡 萄 糖 或 5%葡 萄 糖 输 液 稀 释 , 也 可 与 其 他 复 苏 术 同 时 应用 。 麻 醉 后 , 初 剂 量 为 15s 内 静 注 0.2 mg。 加 在 开 始 静 注 后 60s 内 未 达 到 要 求 的 清 醒 程 度 , 可
36、 再 注 射0.1mg, 必 要 时 可 每 隔 60s 重 复 注 射 一 次 , 直 到 总 剂 量 达 1mg。 通 常 使 用 0.3 0.6mg。 在 给 予 本 品 前 连 用BDZ 类 数 周 的 病 人 , 快 速 注 射 本 品 可 引 起 戒 断 症 状 , 故 应 避 免 快 速 注 射 。 如 意 外 地 出 现 戒 断 症 状 , 可 缓 慢静 注 安 定 5mg 或 咪 达 唑 仑 5mg 。 急 救 , 静 注 初 剂 量 为 0.3mg。 加 在 60s 未 达 到 要 求 的 清 醒 程 度 , 可 重 复 注射 本 品 直 到 病 人 清 醒 或 总 剂 量
37、 达 2mg。 如 又 出 现 倦 睡 , 则 静 滴 0.1 0.4mg/h 是 有 用 的 。 滴 注 速 率 应 个 别调 节 , 直 到 达 到 要 求 的 清 醒 程 度 。 如 病 人 曾 长 期 接 受 高 剂 量 的 BDZ 类 药 , 采 用 个 别 调 整 的 注 射 剂 量 并 缓 慢给 药 , 并 不 会 产 生 戒 断 症 状 。 出 现 意 外 的 过 度 刺 激 迹 象 , 应 静 脉 给 予 安 定 5mg 或 咪 达 唑 仑 5mg。 如 重 复给 予 本 品 未 能 使 意 识 及 呼 吸 功 能 明 显 改 善 , 应 认 为 BDZ 并 非 致 病 因
38、素 。本 品 用 于 逆 转 BDZ 类 的 中 枢 镇 静 作 用 。 ( 1) 用 于 麻 醉 后 : 住 院 病 人 用 BDZ 类 诱 导 和 维 持 全 身 麻 醉 后 可用 本 品 终 止 其 作 用 。 门 诊 及 住 院 病 人 进 行 短 时 间 的 诊 断 或 治 疗 手 术 后 , 可 终 止 BDZ 的 镇 静 作 用 。 ( 2) 用于 急 救 : 作 为 BDZ 类 中 毒 的 诊 断 药 物 , 或 排 除 BDZ 中 毒 。 作 为 原 因 不 明 的 神 志 丧 失 的 诊 断 药 , 用 以 鉴 别BDZ、 其 他 药 物 中 毒 或 脑 损 伤 。 在 药
39、 物 过 量 服 用 时 特 效 地 逆 转 BDZ 的 中 枢 作 用 ( 为 避 免 插 管 , 或 拔 除 插 管 ,而 用 以 恢 复 自 主 呼 吸 及 神 志 ) 。 不良反应不 良 反 应 有 恶 心 、 呕 吐 、 颜 面 潮 红 , 也 可 出 现 头 昏 、 激 越 、 精 神 错 乱 ; 对 癫 痫 患 者 有 可 能 引 起 发 作 ; 对已 产 生 苯 二 氮 卓 躯 体 依 赖 性 的 病 人 可 能 促 发 严 重 的 戒 断 症 状 ; 对 同 时 服 用 苯 二 氮 卓 和 三 环 类 抗 抑 郁 药 的 病 人可 能 引 发 癫 痫 发 作 和 心 律 失
40、常 ; 制 剂 注 射 剂 : 0.lmg/1ml, 0.5mg/5m1, lmg/10m1。 注意事项滴 注 快 可 出 现 焦 虑 、 心 悸 、 恐 惧 等 不 适 感 , 少 数 可 见 血 压 升 高 , 心 率 加 快 。 对 本 品 过 敏 者 禁 用 。 妊 娠 、 哺 乳 期 妇 女 慎 用 。 手 术 后 外 周 肌 松 剂 作 用 消 失 前 慎 用 。 禁 用 于 对 本 品 过 敏 的 病 人 。 动 物 研 究虽 未 见 胚 胎 毒 性 或 致 畸 性 , 妊 娠 头 3 个 月 不 应 使 用 本 品 , 除 非 确 有 必 要 , 授 乳 期 必 要 时 可 给 予 本 品 , 因 原 先摄 人 或 给 予 的 BDZ 的 作 用 可 能 重 新 出 现 , 在 给 予 本 品 后 最 初 24h 内 应 告 诫 病 人 , 不 得 从 事 危 险 的 机 械 操 作或 驾 驶 车 辆 。 本 品 存 在 时 并 不 改 变 BDZ 的 药 动 学 。 本 品 静 注 100 mg 也 未 见 过 量 给 药 的 症 状 。 麻 醉 后 手 术 结束 时 在 外 周 肌 肉 松 弛 药 的 作 用 消 失 之 前 , 不 应 注 射 本 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