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临沧市第二次代表大会经费测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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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临办发2014 107 号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临沧市临翔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已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 年 9 月 26 日- 2 -临沧市临翔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保障出差人员(含因公下乡、镇、街道,下同)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根据党政机关

2、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区级各单位”)。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区级各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四条 区级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差旅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出差名义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第五条 区级各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参照执行临沧市

3、财政公布的市级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 3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区级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发生的城市间的交通费。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交通工具级别火车 (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厅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 /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处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火车 硬席(硬座、硬卧),高铁 /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其他人员(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火车

4、硬席(硬座、硬卧),高铁 /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厅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不得报销出差人员使用机场贵宾休息室、 “百事特” 的费用。- 4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第三章 住宿费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区级各

5、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第十二条 出差住宿费在出差目的地限额标准以内开支。赴省外出差的,按照云南省省级机关赴省外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 详细见附表)。赴省内出差的,厅级人员每人每天 480 元,处级人员每人每天 400 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 330 元。赴本市外县出差的,厅级人员每人每天 300 元,处级人员每人每天 240 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 180 元。因公赴本区各乡镇(凤翔、忙畔街道除外)需住宿的,厅级人员每人每天 200 元,处级人员每人每天 150 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0 元。乡镇(除凤翔、忙畔街道)工作人员因公赴本城区须住宿

6、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为100元(家住城区的人员除外)。第十三条 厅级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住宿费限额标准为出差人员对应职务级别最高可以开支和报- 5 -销的住宿费标准,不得曲解为包干或必须开支和报销的标准。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住宿。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应当向住宿宾馆交纳住宿费。接待单位与住宿宾馆签订的协议价低于住宿费限额标准的,应当按协议价向住宿宾馆交纳住宿费。超出住宿费限额标准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得向接待单位转嫁住宿费。出差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

7、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用不予报销。如举办单位不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差旅费标准执行。会议、培训期间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区级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第十七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赴省外出差的,按照云南省省级机关赴省外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包干使用(详细见附表)。赴省内出差的,每人每天 100 元包干使用;区内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 35 元包干使用。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6 -第十

8、九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区级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补助标准:区外:每人每天 80 元包干使用。区内:区直单位人员因公到乡(镇、街道)下乡或乡(镇、街道)人员因公到区直单位的,每人每天 15 元包干使用。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第六章 报销管理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第二十三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及相应的车票、船票、机票等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

9、、乘坐交通工具的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及公务卡刷卡凭条报销(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凭住宿发票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规定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由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非客观原因在出差期间绕道等发生的差旅费,以及未按规定标准开支差旅费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7 -第二十四条 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临翔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审批表(式样附后)、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公务卡刷卡凭条等凭证。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的出差,以及超

10、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出差当天往返的,按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七章 监督问责第二十六条 区级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差旅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以及使用非法票据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一级预算单位要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应当向区财政部门报告。各单位应当自觉接

11、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第二十七条 区财政局和区审计局应当在日常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工作中,对区级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 -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差旅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第二十八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有下列

12、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一)单位无差旅审批制度或差旅审批控制不严的;(二)假公济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的;(三)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的;(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五)转嫁差旅费的;(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涉及违规资金的,予以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浪费的,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新农村

13、建设指导员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抽调人员出勤补助不执行本办法。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报送区财政部门备案。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原制定的临沧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临沧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临政发字199736号)同时废止。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附:1.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云南省省级机关赴省外出差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2. 临翔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审批表附件 1:- 10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14、(云南省省级机关赴省外出差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住宿费标准省份 部级人员(省级人员)司局级人员(厅局级人员) 其他人员伙食补助费标准北京 800 500 350 100天津 800 450 320 100河北 800 450 310 100山西 800 480 310 100内蒙古 800 460 320 100辽宁 800 480 330 100大连 800 490 340 100吉林 800 450 310 100黑龙江 800 450 310 100上海 800 500 350 100江苏 800 490 340 100浙江 800 490 340 100宁波 800 450 330

15、 100安徽 800 460 310 100福建 800 480 330 100厦门 800 490 340 100江西 800 470 320 100山东 800 480 330 100青岛 800 490 340 100河南 800 480 330 100湖北 800 480 320 100湖南 800 450 330 100广东 800 490 340 100深圳 800 500 350 100广西 800 470 330 100海南 800 500 350 100重庆 800 480 330 100四川 800 470 320 100贵州 800 470 320 100云南 800 480 330 100西藏 800 500 350 120陕西 800 460 320 100甘肃 800 470 330 100青海 800 500 350 120宁夏 800 470 330 100新疆 800 480 340 120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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