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6.结论和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2、。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纸箱刀模具及海绵制品生产项目建设单位 潍坊冠宇模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李朝阳 联系人 李朝阳通讯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与天桥街交叉路口西 150 米路北联系电话 13721989799 传真 邮政编码 261000建设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廿里堡城南工业园立项审批部门 奎文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0705-35-03-067638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525 模具
3、制造占地面积() 900绿化面积() -总投资(万元) 12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评价经费(万元)预期竣工日期 2019 年 7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概况(一)企业简介潍坊冠宇模具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 月,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廿里堡城南工业园,公司经营范围:模具制造、磨具材料、印刷辅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项目背景本项目生产的纸箱刀模具市场和海绵弹垫及内衬市场需求量较大,为满足市场需求,潍坊冠宇模具有限公司决定建设“纸箱刀模具及海绵制品生产项目”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廿里堡城南工业
4、园,租赁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 860,建设有车间、办公室。项目新购置激光切割机、弯刀机、切线机、裁切机、立切机、双面胶复合机等设备共 9 台(套),该项目形成年产 8000 套纸箱刀模具、5000箱海绵弹垫、5 万套海绵内衬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潍坊冠宇模具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生态环境部令 第 1 号),本项目属于“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7-70、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其他(仅组装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受委托后,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和资料搜集,并按
5、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该项目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为国家允许建设项目,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型分析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通知”中规定,凡列入禁止目录第一至第七类和限制目录第一至第十七类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6、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经核查,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廿里堡城南工业园,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属于限制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目录(2012 年本)限批或禁批的范围,项目用地符合奎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项目选址合理性拟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廿里堡城南工业园,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交通十分便利、市政设施完善,选址基本合理,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
7、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厂址所在地地质情况较好,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建设条件良好,地理位置十分优越,选址基本合理。(四)“三线一单”符合性评价区自然草灌木生态群落在评价区分布相对狭小,且无珍稀濒危物种存在。据现场调查,沿线周围无受保护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种类,也无名胜古迹和自然保护区。项目位于白浪河二级保护区东北侧约 4165m,不在白浪河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白8浪河保护区距离图见附图 3。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廿里堡城南工业园,潍州路以东、庄检路以西、凤凰街以南、南外环路以北,本项目地理坐标为:左上角东经 119.128,北纬 36.645;左下角东经 119.128,北纬 36.
8、644;右上角东经 119.129,北纬 36.645;右下角东经 119.129,北纬 36.644。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本项目不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本项目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关系图见附图 4。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监测结果,区域环境质量尚未达到底线要求,有足够的环境容量。本项目建设满足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中关于“三线一单”的要求。三、项目建设名称、性质、地点及规模(一)项目名称:纸箱刀模具及海绵制品生产项目(二)建设性质:新建(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廿里堡城南工业园。项目地理位置
9、图详见附图 1。(四)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租赁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 860,建设有车间、办公室。项目新购置激光切割机、弯刀机、切线机、裁切机、立切机、双面胶复合机等设备共 9 台(套),该项目形成年产 8000 套纸箱刀模具、5000 箱海绵弹垫、5 万套海绵内衬的生产能力。四、项目基本组成(一)项目基本组成:见表 1。表 1 项目基本组成情况一览表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北生产车间 建筑面积为 500,1 座 1 层,钢结构,主要用于产品加工生产。主体工程南生产车间 建筑面积为 320,1 座 1 层,钢结构,主要用于产品加工生产。辅助工程 办公室 建筑面积为 40m2,
10、1 座 1 层,砖混结构,主要用于日常办公。供电 本项目年用电量为 6 万 kWh,项目用电全部由奎文区供电局供给。供热 本项目冬季采用空调供暖。公用工程供水 本项目年用水量 72m/a,由奎文区市政供水管网供给。9废气治理 项目木板切割工序产生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 P1 排放。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值,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设备布置在厂房内部,车间采取实体隔音围墙,安装性能良好的隔音门窗等。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处理后定期请运用于农田堆肥。环保工程固废治理生活垃圾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送往垃圾
11、处理厂集中处理,木板切割、海绵切割工序产生的下脚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原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收集后外售。(二)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 12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2 万元,占总投资的 10%。环保投资情况见表 2。表 2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序号 项目 环保设施 环保投资(万元)1 废气 布袋除尘器、排气筒 P1 32 废水 化粪池等 13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 64 固废 垃圾桶/箱的购置、地面硬化,固废暂存区 等 2合计 12五、项目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本项目租赁现有闲置厂房,项目厂区平面呈长方形,大门位于厂区南侧,北侧为北生产车间,与办公室相邻,南侧为南生产车间。项目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12、 2。合理性分析:(1)项目所在地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通过对该项目采取隔声降噪处理等措施,办公室受到项目区生产影响较小。(2)项目区所在厂区南侧直通道路,交通运输十分方便。(3)距离厂区较近的敏感目标为南侧 555 米的广圣苑小区,项目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该敏感点受到项目生产影响较小。六、主要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及产品方案(一)主要原辅材料表 3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备注1 木板 张 2400 1.2m2.4m0.018m,外购2 刀片 米 12000 外购3 海绵弹垫 箱 100 外购104 橡胶条 米 1000 外购5 EVA 海绵 立方米 100 外购6 珍
13、珠棉 立方米 1500 外购7 海绵 立方米 500 外购8 双面胶 平方米 1000 外购9 植绒面料 平方米 5000 外购(2)主要生产设备表 4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1 激光切割机 台 22 弯刀机 台 23 切线机 台 14 裁切机 台 25 立切记 台 16 双面胶复合机 台 1合计 9(三)产品方案表 5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 产品 年产量 备注1 纸箱刀模具 8000 套2 海绵弹垫 5000 箱 20 片/箱3 海绵内衬 5 万套七、职工人数及生产制度该项目劳动定员 6 人,其中管理人员 1 人,操作工人 5 人,均不住宿。项目采用单班工作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全年工作 300 天,年工作时间 2400 小时。八、公用设施(一)供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总用水量 72m/a,由奎文区市政供水管网供给,可以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生活用水:项目定员 6 人,生活用水量按照非住宿人员 40L/人d 计,年工作天数为 300 天,则生活用水量为 72m/a。(二)排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生活用水量的 80%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