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利鑫钢木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件半成品木制家具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上传人:龙*** 文档编号:3772077 上传时间:2019-07-13 格式:DOC 页数:35 大小:315.1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潍坊利鑫钢木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件半成品木制家具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潍坊利鑫钢木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件半成品木制家具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潍坊利鑫钢木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件半成品木制家具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潍坊利鑫钢木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件半成品木制家具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5页
潍坊利鑫钢木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件半成品木制家具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试 行)项 目 名 称 : 年 加 工 15 万 件 半 成 品 木 制 家 具 扩 建 项 目建设单位(盖章): 潍 坊 利 鑫 钢 木 科 技 有 限 公 司编制日期: 二一九年五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符(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

2、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潍坊利鑫钢木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 15 万件半成品木制家具扩建项目建设单位 潍坊利鑫钢木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孟素英 联系人 方振文通讯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河东村联系电话 133053672

3、76 传真 / 邮政编码 261021建设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河东村立 项审批部门 潍城区发改委 批准文号 2019-370702-21-03-021046建设性质 新建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 码 C2110 木制家具制造 占地面积(平方米) 3400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2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5%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 8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潍坊利鑫钢木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年产 20 万件成品木制家具项目,由于市场效益较好,销量增加,原产能不可以满足市场需求,现公司决定增加年加工

4、 15 万件半成品木制家具生产线。项目共投资 200 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河东村,现厂址位于原有项目的东北方向,两厂界距离为 137 米。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总占地面积 3400m2,总建筑面积 3400m2,其中 1#加工车间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2#加工车间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办公室 400 平方米,原料库 1000 平方米,项目新购置砂光机、下料机等设备共 26 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加工 15 万件半成品木制家具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应开展

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对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的分析,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十、家具制造业-27 家具制造-其他”,因此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潍坊利鑫钢木科技2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工作,为此,我单位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

6、法(1997.3.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16.11.7);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10、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10.1);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4.28);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2018.12.1 实施);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2.3-2018,2019.3.

7、1 实施);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2010.4.1 实施);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2011.9.1 实施)。三、项目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 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规划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河东村,当地基础设施齐全,运输3便利。项目根据生产规模布置

8、厂内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合理;能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要求,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控制指标的有关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规划将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河东村,不触碰当地环保底线。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地表水为白浪河,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 V 类标准;项目

9、区域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噪声符合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资源利用上线:项目所用资源为水、电,新鲜水来自当地自来水公司,用水量为 345m3/a;供电由当地电网统一提供,年用电量为 74.625 万 kWh。项目资源利用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环境负面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河东村,为年加工 15 万件半成品木制家具扩建项目,不在环境负面准入清单。4、本项目与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

10、020 年)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与该规划符合性分析见表 1。表 1 项目与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符合性分析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7个传输通道城市

11、按照国家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本项目属于木制家具制造业,不属于高能耗4整指导目录中对重点区域的要求,压减过剩产能。加大7个传输通道城市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全省实施“以钢定焦”。持续实施“ 散乱污 ”企业整治。巩固全省“散乱污” 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坚决杜绝“ 散乱污”企业项目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按照国家的“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将“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到位。列入清理取缔类的,确保严格落实“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的要求;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

12、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清单外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对用地、工商、环保手续不全、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予以关停。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坚持“污染物排放量不增” ,新增“ 两高”行业项目应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 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要求,实施“上新压旧”“ 上大压小”“上高压低”

13、,新项目一旦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停产。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市必须以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增为刚性约束。行业,生产过程中的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着力调整产业布局。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三线一单” )要求,在总结国家试点经验基础上, 2018年率先在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7市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2019年年底,各市要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牵头)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地区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

14、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的要求。本项目分析了三线一单管控符合性,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加强VOCs 专项整治。结合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等工作,全面掌握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与治理情况。落实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措施,全面加强VOCs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执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标准、 VOCs治理技术指南要求。开展焚烧行业VOCs

15、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完善管控政策。委托技术单位开展生活消费领域,包括餐饮油烟、干洗、汽修喷涂、装饰、装修等溶剂使用环节VOCs污染排放调查。加大VOCs排放源治理效果的监管和信息公开力度。(省环保厅牵头)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7个传输通道城市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牵头)开展重点行业VOCs整治情况专项执法行动,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对其委托的第三方治理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能力和效果的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在逐步建立对技术服务机构相关数据信息追溯制度、实行联合惩戒的基础上

16、,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委托第三方针对VOCs分行业开展防治措施及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企业提出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到2020年,全省VOCs 排放总量较 2015年下降20%以上。本项目无有机废气产生加强县(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2020年年底前,县(市、区)实现监测站点全覆盖,建成高密度监测网络,并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现数据直联。国家级新区、高新区和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加本项目无有机废气产5强降尘量监测,2018年年底前,7个传输通道城市各县(市、区)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7个传输通道城市和臭氧污染严重的市开展环境空气质量V

17、OCs监测。7个传输通道城市建设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网、大气光化学监测网以及大气环境天地空大型立体综合观测网。探索建立省级和市级大气污染防治动态评估与管理系统。构建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工作体系,实现排放清单动态更新。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相关要求。四、建设地点与规模(一)建设项目名称:年加工 15 万件半成品木制家具扩建项目(二)项目建设性质:扩建(三)建设地点:山东省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河东村。项目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1。(四)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 200 万元建设“年加工 15

18、 万件半成品木制家具扩建项目” 。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3400m2,总建筑面积 3400m2,其中 1#加工车间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2#加工车间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办公室 400 平方米,原料库 1000 平方米,项目新购置砂光机、下料机等设备共 26 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加工 15 万件半成品木制家具的生产能力。五、建设工程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3400 平方米,总投资为 200 万元。该项目基本组成情况见表2,主要产品方案详见表 3。表 2 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工程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车间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2#车间

19、建筑面积1000 平方米辅助工程 办公室 建筑面积为 400 平方米仓储工程 原料库 建筑面积为 1000 平方米供水系统 由当地自来水管网提供,年供水量约 345m3/a排水系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堆肥公用工程供电系统 当地供电管网供给,年供电量约 74.625kWh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企业安装了中央集尘机组,并在打磨砂光、6开榫、雕刻等工序安装集气罩,以上各工序产生的木屑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并通往中央集尘机组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 P1 排出,少量集气罩未收集的木屑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堆肥固废处置职工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箱,

20、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1 座),一般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噪声控制 减振、隔声措施表 3 项目主要产品方案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年产量 备注1 半成品木椅子 件 5 万 /2 半成品实木桌面 件 5 万 /3 半成品桌子 件 5 万 /合计 / 15 万 /六、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项目严格按照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中有关规定,根据建设单位对厂区整体要求,遵循紧凑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生产工艺和公用设施的前提下进行厂区平面布置。厂区平面布置功能区明确,交通便利,建筑构筑物布置规范。因此,本项目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 3。七、

21、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 4。表 4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 名称 设备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万 元) 总价(万 元)1 虚线锯 / 台 1 2 22 公榫机 / 台 1 4 43 母榫机 / 台 1 4 44 砂光机 SRP1300 台 2 3 65 下料机 / 台 3 3 96 拼板机 / 台 1 6 67 防型铣机 JB23 台 2 3 678 木制品加工中心 台 1 10 109 叉车 / 台 1 3 310 行车 / 台 3 3 911 油压机 / 台 2 2 412 压砂机 / 台 2 2 413 雕刻机 / 台 1 5 514 中央集尘机组 / 台 1 5 515

22、打磨机 / 台 2 2 416 柜式吸尘器 / 台 2 2 417 合计 26 / 85八、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本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 5。表 5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序号 原料名称 年用量(m 3)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1 橡木 1000 6400 6402 桔木 3000 4000 1200合计 / / / 1840九、公用工程1、给水本项目用水由当地自来水管网提供,供水水质、水压、水量能够满足用水要求。生活用水:生活用水定额按 50L/人d,本项目劳动定员 23 人,每年工作 300 天,则年用水量为 345m3。综上所述,项目全年用水量为 345m3。2、排水本项目排水系统

23、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采用地面自然漫流方式,经雨水口汇集后外排;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276m3/a,该部分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用于附近村民农田堆肥。项目水平衡图见图 1。新鲜水生活用水化粪池345 276附近村民用于农田堆肥损耗698图 1 项目用水平衡图(m 3/a)3、供电项目用电由潍坊市供电公司供应,自 就 近 市 政 10kV 架 空 环 线 上 引 线 至 厂 区 变 配 电室 , 经 变 压 器 降 压 后 , 再 引 线 送 至 各 车 间 作 为 电 源 , 年 用 电 量 约 为 74.625kWh。十、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 23 人,其中管理和技术人员 2 人,操作工人 21 人。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生产采用单班工作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年工作 300 天。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与原厂区相隔 137 米,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问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环保绿化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