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外国语大学在编人员校内岗位调配管理办法 ( 2009 年 9 月 15 日 学校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通过 ) 为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规范在编人员岗位调配工作,保证在编人员校内岗位科学、合理、有序地流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 校内岗位调配基本条件 1. 拟 调 部门 编制未满; 2. 拟调人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端正; 3. 拟调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合格。 二、 校内岗位调配程序 1.拟 调 部门 应向人事处提出 校内岗位调配 的 书面申请,经审核并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后 ,在校内 择优 选 调 岗位 合适人选 ; 2.拟调人员 调离现工作岗位须 征得所在部门同意
2、 ,并向拟调部门提供其 所在部门 负责人出具 的 书面意见 ; 3.拟调部门填写 北京外国语大学在编人员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 , 报 人事处 审核 ; 4.经 人事处审核 后 报 学 校领导批 准 ; 5.拟调人员办理校内调动手续。 三、 校内岗位 调配人员相关待遇 1.拟 调人员调岗后,享受 拟 调 部门 岗位的相关待遇。 2.拟 调人员具有行政职务的,原行政职务不再保留,根据拟 调 部门 岗位实际情况另行聘用。 3.拟 调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根据 拟 调 部门 岗位实际情况转为相应专业技术系列的职务。 四、 由组织 任命 的校内岗位调配人员 参 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管理, 可直接在 人事处 办理校内调动手续 。 五、 本办法自 学校党政联席会通过之日起 施 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 北京外国语大学在编人员校内岗位调配 审批 表 北京外国语大学在编人员校内岗位调配 审批 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职 称 籍贯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拟调人员简历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拟调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人事处意见 负责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