薯类食品细则实用说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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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目 录,一、发证范围的确定及申证单元的划分二、生产加工工艺及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三、薯类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的审查方法及要求四、产品检验五、抽样方法,1、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薯类食品是指以薯类为主要原料,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制成的食品。薯类食品按加工工艺主要分为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 2、薯类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202。 3、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产品类别及申证单元”一栏尽量写出小类名称即“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

2、薯类”。,二、发证范围的确定及申证单元的划分,甘薯,马铃薯,豆薯,木薯,魔芋,山药,山芋,三、生产加工工艺及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干制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甘薯干、甘薯片、脱水甘薯、速煮甘薯”基本工艺鲜薯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蒸煮干制包装“小甘薯、甘薯枣”基本工艺鲜薯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捣烂混合成型干制包装,干制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切片型马铃薯片”基本工艺鲜薯清洗去皮切片漂烫冷却油炸或焙烤 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复合型马铃薯片”基本工艺薯类全粉、淀粉等原料验收拌料压制成型油炸或焙烤 调味(或不调味) 包装,几种常见干制薯类食品的工艺介绍,切片型马铃薯片基本工艺鲜薯采购仓储清洗去皮切

3、片漂烫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复合型马铃薯片基本工艺原料混合(马铃薯全粉、淀粉等)面团制备(拌料)切片成型油炸或烘烤调味冷却包装,常见冷冻薯类食品的工艺介绍,冷冻甘薯片、冷冻薯条基本工艺原料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冷冻包装,常见薯粉类产品工艺介绍,马铃薯全粉(马铃薯雪花粉和马铃薯颗粒粉)马铃薯雪花粉:原料选择清洗去皮切片预煮冷却蒸煮磨碎添加食品添加剂干燥粉碎包装 马铃薯颗粒粉:原料清洗切片蒸煮捣碎混合干燥粉碎包装魔芋粉、魔芋精粉: 原料清理、清洗去表面水表面清理切片(条、块)护色干燥干魔芋片(条、块)分类定量进料粉碎研磨分离筛分检验包装贮藏,薯类食品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4、,微生物指标超标。超限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油炸产品酸价、过氧化值超标。,四、生产企业必备条件的审查方法及要求,(一)生产资源提供 1必备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控制(二)技术文件管理(三)采购质量控制(四)产品质量检验,(一)生产资源提供,、必备生产设备(1)干制薯类必备的生产设备以鲜薯为原料的工艺: 清洗设施、整理切分设施、热加工设施、包装设施以薯粉为原料的工艺: 成形设备、热加工设施、包装设施(2)冷冻薯类必备的生产设备清洗设施、整理切分设施、冷冻设备、包装设施,(3)薯泥(酱)类必备的生产设备清洗设施、整理切分设施、磨碎设施、热加工设备、包装设施、杀菌设备(4)薯粉类必备的生产设备清洗设施、

5、干燥设施、磨碎设施、包装设施,2生产过程控制薯类食品生产过程中原料选择、清洗、整理、热加工、护色、干燥、杀菌、冷却、包装等工序应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薯类食品生产过程控制要求表 为关键控制环节,(二)技术文件管理,产品相关标准 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如果企业执行企业标准,必须经过备案有效,(三)采购质量控制,原辅料有关要求 采购的

6、原材料必须符合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等国家有关的食品卫生标准,已经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采购获证企业的产品。 食盐:必须符合GB 5461-2000食用盐及GB 2721-2003食用盐卫生标准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 必须按照GB 2760采用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的产品应从获证企业采购。,包装材料 应符合GB 9681-1988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稀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3-19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等相应标准要求 味精、糖、食用油 必须符合GB 27

7、20-2003味精卫生标准、GB 317-2006白砂糖、GB 1445-2000绵白糖、GB 13104-2005食糖卫生标准、GB 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四)产品质量控制,企业应具备下列出厂检验设备:1、天平(0.1g);2、分析天平(0.1mg);3、干燥箱;4、灭菌锅;5、微生物培养箱;6、生物显微镜;7、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备注:如果企业申报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不需要检测微生物指标,可以不配置用于微生物检测相应的检验设备。出厂检验项目中有霉菌项目的则应配备霉菌培养箱,魔芋粉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中颗粒度项目要求,因此需配备分样筛。,五、产品检验,产品检验分发证、

8、监督、出厂检验三种,具体检验项目见薯类食品质量检验项目表,油炸、烘烤薯类质量检验项目表,注:依据QB/T2686-2005等,魔芋粉质量检验项目表,注:依据GB/T18104-2000、NY/T494-2002等,薯泥(酱)类质量检验项目表,其他薯类(冷冻薯类、薯粉类等)质量检验项目表,注:对于部分干制薯类、薯粉类、薯酱(泥)类、冷冻类等薯类产品,由于没有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可以参考细则所列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并按产品明示标准相应的质量安全要求进行考核判定。,备注栏内容的相关解释:“按执行标准考核”企业标准中应包括该技术指标,该项目必须检测,考核可以按产品明示标准中的指标来要求。“执行标准有

9、此项目时”表示当产品明示标准中有此项目技术要求时需检测该指标,并按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进行考核。“不得检出”表示该指标必须检测并按“不得检出”要求考核。以上发证检验项目包含薯类制品所涉及的强制性和推荐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中所有的检测项目。若薯类制品无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则应符合地方标准或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要求。,六、抽样方法,1.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在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中每类产品各抽取一个产品进行发证检验。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并在保质期内的产品。2抽样基数及样品数量抽样基数不少于100个包装(或50kg),抽样数量不少于20个包装(或2kg)。将样品平均分为2份,1份检验,1份备查。3.其他注意事项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如产品在标签明示标准中有工艺类型和等级区别的,抽样人员应在抽样单上相应注明。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Th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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