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类)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金属窗、楼面防水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SDZS-2019-NZ075CS 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六月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5前附表 .5一、适用范围 .6二、定义 .6三、踏勘现场 .6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7五、报价文件的编写 .8六、合格的供应商 .13七、报价有效期 .13八、磋商费用 .14九、报价保证金 .14十、无效报价 .14十一、解释权 .17十二、质疑 .17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及技术方案
2、.19第四部分公开报价、磋商、成交 .21一、报价文件的递交及公开报价仪式 .21二、磋商小组 .22三、磋商原则和评审办法 .23四、磋商纪律 .24五、成交通知书 .24六、授予合同 .24第五部分合同格式 .27(参考格式) .27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第六部分报价函部分格式 .30一、报价函 .30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1三、报价保证金 .32四、报价一览表 .33第七部分报价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34第八部分报价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57政策性功能 .86踏勘现场登记表 .88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金属窗、楼面
3、防水维修改造工程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报价。一、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环山路 148 号中联花园 B 区南侧综合楼二楼三、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金属窗、楼面防水维修改造工程四、项目编号:SDZS-2019-NZ075CS 五、项目说明:本项目不分包,采购预算 44.407703 万元(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第三部分)。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6.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7. 在近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时间:2019 年 6 月 20 日至 2019 年 6 月 27 日8:30-11:30 ,13: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环山路 148 号中联花园 B 区南侧综合楼二楼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费
5、用:300 元/套,磋商文件售出不退。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以上证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注:在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后,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八、踏勘现场:见前附表。九、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2019 年 7 月 9 日上午 09:00 前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 年 7 月 9 日上午 09:00地点:历下区环山路 148 号中联花园 B 区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6、十、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志强、沈建坤联系电话:0531-67897306邮箱: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19 年 6 月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第 二 部 分 供 应 商 须 知前附表序 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1 综 合 说 明项 目 名 称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济 南 市 历 下 区 税 务 局 金 属 窗 、 楼 面 防水 维 修 改 造 工 程工 程 地 点 :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工 期 : 30 天 内 竣 工 完 毕招 标 范 围 : 工 程 量 清 单 范 围 内 的 所 有 内 容 质 量 标 准 : 合 格质 保
7、期 : 自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之 日 起 , 防 水 质 保 五 年2 采 购 方 式 竞 争 性 磋 商3 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详见竞 争 性 磋 商 文件4 资 格 审 查 方 式 资格后审5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6 报价有效期 公 开 报 价 后 90 日 历 天7 投 标 保 证 金人 民 币 : 8000 元 整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时 间 : 2019 年 7 月 9 日 上 午 09:00 前8 报 价 文 件 份 数 一 份 正 本 ,三 份 副 本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9 踏 勘 现 场踏 勘 方 式 : 2019 年 6 月 28 日 上 午 9:00
8、-11:00 统 一 踏 勘 现 场联 系 人 联 系 方 式 : 刘 清 泉 ; 0531-81182175地 点 : 济 南 市 历 下 区 福 地 街 118 号10 付款方式1、 签 订 合 同 前 , 成 交 供 应 商 需 按 合 同 总 金 额 的 5%向 采 购 方 交付 履 约 保 证 金 , 履 约 保 证 金 自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之 日 起 自 动 转 为 质量 保 证 金 , 一 年 后 无 质 量 问 题 , 无 息 退 还 质 量 保 证 金 。2、 签 订 合 同 后 采 购 方 向 成 交 供 应 商 支 付 合 同 总 金 额 的 30%,项 目 竣
9、工 经 双 方 验 收 合 格 后 采 购 方 向 成 交 供 应 商 支 付 合 同 总 金额 的 70%。时间:2019 年 7 月 9 日上午 09:0011递 交 报 价 文 件 截止 时 间 、 地 点 地点: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时 间 : 2019 年 7 月 9 日上午 09:0012公 开 报 价时 间 及 地 点 地 点 : 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13 评 标 办 法 综 合 评 分 法一 、 适 用 范 围本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仅 适 用 于 本 次 竞 争 性 磋 商 资 格 公 告 中 所 叙 述 的 项 目 。 通 过 竞 争性 磋
10、 商 方 式 择 优 选 择 成 交 供 应 商 。二 、 定 义1.“采购人”系指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并进行报价竞争的单位。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三 、 踏 勘 现 场1 各 供 应 商 应 根 据 自 身 情 况 , 对 本 项 目 的 现 场 及 周 围 环 境 进 行 踏 勘 和 审 阅 , 以 便供 应 商 获 取 有 关 编 制 报 价 文 件 和 签 署 合 同 所 涉 及 现 场 的 资 料 , 踏 勘 现 场
11、所 需 车 辆 及 相关 费 用 自 理 。2 供 应 商 自 行 踏 勘 现 场 所 获 得 的 资 料 将 被 认 为 已 了 解 了 本 项 目 的 现 场 情 况 , 掌 握了 编 制 报 价 文 件 的 有 关 条 件 。 采 购 人 向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有 关 现 场 的 资 料 和 数 据 , 是 采 购人 现 有 的 能 使 供 应 商 利 用 的 资 料 。 采 购 人 对 供 应 商 由 此 而 做 出 的 推 论 、 理 解 和 结 论 概不 负 责 。3 供 应 商 及 其 人 员 经 过 采 购 人 的 允 许 , 可 为 踏 勘 目 的 进 入 采 购 人
12、的 工 程 现 场 , 但供 应 商 及 其 人 员 不 得 因 此 使 采 购 人 及 其 人 员 承 担 有 关 的 责 任 和 蒙 受 损 失 。 供 应 商 并 应对 由 此 次 踏 勘 现 场 而 造 成 的 死 亡 、 人 身 伤 害 、 财 产 损 失 、 损 害 以 及 任 何 其 它 损 失 、 损害 和 引 起 的 费 用 和 开 支 承 担 责 任 。四 、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说 明( 一 )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的 组 成第 一 部 分 竞 争 性 磋 商 邀 请 函第 二 部 分 供 应 商 须 知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第 三 部 分 项 目 说
13、 明第 四 部 分 公 开 报 价 、 磋 商 、 成 交第 五 部 分 合 同 格 式第 六 部 分 报 价 函 部 分 格 式第 七 部 分 报 价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格 式第 八 部 分 报 价 文 件 技 术 部 分 格 式第 九 部 分 图 纸 及 清 单( 二 )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的 修 改1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对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必 须 修 改 的 内 容 , 需 在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提交 报 价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3 日 前 ,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已 购 买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的 所 有 供 应
14、商 。补 充 文 件 将 作 为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对 所 有 供 应 商 均 具 有 约 束 力 。2 为 使 供 应 商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按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的 要 求 修 改 报 价 文 件 , 采 购 代 理 机构 可 酌 情 推 迟 报 价 的 截 止 时 间 和 日 期 , 并 将 此 变 更 书 面 通 知 上 述 每 一 供 应 商 。( 三 )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的 澄 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须将要求澄清内容发送电子邮件至 并电话通知竞争性磋商资格公告所列的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于报价截止时间 3 日前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澄清或答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