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文最新推荐-1 / 35反洗钱论文 3 篇反洗钱论文精选(一):试论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实践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论文摘要: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的实践正在反洗钱领域逐步深化。文章从理论认识层面、法规制度层面和技术操作层面分析了当前实施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存在的问题,并立足实际,从提高理论认识、完善法规制度、改善可疑较易识别方法、建立反洗钱激励机制、提高监管的针对性等方面提出了推荐和具体措施。论文关键词:反洗钱 监管 研究随着反洗钱形势的发展,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理念逐渐成为反洗钱领域的共识。人总行在 2007 年 11 月召开的反洗钱监管座谈会上,针对监管资源有限,监管手段不足的问题,提出了要树立风
2、险为本的监管思想,采取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在 2008 年初全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会议上,对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做出安排部署,提出要加强反洗钱非现场监管,逐步推进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建设,建立非现场监管评级机制,确立和完善以洗钱风险管理为中心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体系。这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的研究和实践在全国范围内拉开帷幕。经过三年多的探索性研究和实践,笔者认为,实施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还存在以下几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在理论认识层面,存在片面性和绝对化的倾向。认为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与规则为本反洗钱监管相对立,风险为本是对规则为本的否定;风险为本的优势明显优于规则为本;
3、当前对所有金融机构都应当要求以风险为本开展反洗钱工作。上述认识存在必须的片面性和绝对化倾向。二是在法规制度层面,存在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 反洗钱法颁布实施五年来,人民银行相继建立了一整套反洗钱制度和操作规范。这些制度、规范在反洗钱起步阶段确实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反洗钱工作在金融机构的深入开展,反洗钱合规理念普遍被金融机构理解以后,过多的规定、过细的标准客观上造成了金融机构的过度依靠,而且在必须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甚至有的制度反而成了金融机构规避职责的依据。目前金融机构存在超多的防御性可疑交易报告就是最为明显的例证。另外,过多的监管要求也加大-范文最新推荐-3 /
4、35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给金融机构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负担。这些都是当前反洗钱法规制度滞后于反洗钱形势发展的现实表现。三是在技术操作层面,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还需加强和改善。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方面是非现场监管信息资料采集和运用效率不高。风险为本的监管方式是建立在对金融机构的有效评估这一基础之上反洗钱论文 3 篇。要实现有效评估,就务必建立一套科学的信息采集、加工处理、评估决定、现场校验、矫枉评估和做出监管决策等一系列制度和操作程序,疏通数据来源渠道,提高数据采集和运用的电子化水平。但从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硬件建设来看,目前透过网络传输信息数据还仅限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还没有
5、电子化网络传输信息平台,而且 XX 年推广应用的反洗钱监管交互平台也未与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及商业银行电子汇划系统对接,降低了由整理系统的功能。当前,非现场监管部分工作还处于手工操作阶段,工作量大、效率低、差错多,影响了非现场监管的效能。另一方面现场检查的重心还没有转移到以风险管理为目标,还是习惯于合规性检查。比如,在客户身份识别上还是以检查静态的客户身份要素是否合规为主;在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方面习惯于根据现有制度设定的客观标准对报告结果进行检查。这种传统的检查方式与引导金融机构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开展反洗钱工作的要求极不适应。鉴于以上问题,要实现反洗钱监管由规则为本向风险为本转变,还需从理论认识
6、和实践操作上加以改善。一、全面认识和正确运用风险为本监管理论当前重要的是处理好风险为本与规则为本的关系。规则为本的反洗钱监管方式是反洗钱处于起步阶段比较通行的监管模式。其工作重心主要表此刻以下方面:一是制定规则和各种规定;二是监督检查各类金融机构执行规定的合规性;三是将不合规处罚作为一种日常机制和主要监管方法。规则为本的监管实际上是一个制定规范检查执行调整规范再检查执行的过程。在一国反洗钱制度的初创期,反洗钱工作的机理及价值还未被金融机构所广泛理解的状况下,以规则为本的监管方式既直接,也富有效率反洗钱论文 3 篇。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贯彻以关注洗钱风险为核心,以原则性监管为导向,以非现场监管为
7、主要手段,以现场检查为必要补充的监管方法。规则为本监管与风险为本监管贯穿着两种不一样的监管理念,但两种监-范文最新推荐-5 / 35管方式并非截然对立,水火不容,而是层次递进,互为补充的关系。强调风险为本的监管,并不意味着放松合规性监管,而是要将着力点放在风险上,注重对风险的早期识别、预警和控制,尤其注重金融机构内部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注重对其风险管控潜力的考核和评价,当然也包括对违规行为的监测和控制潜力。规则为本监管与风险为本监管的区别仅仅是在监管手段、监管理念、监管目标等方面侧重点不一样而已。为此,在监管实践中,应立足实际,灵活掌握,根据不一样金融机构的特点和内控机制运行状况确定监管重点,如
8、:对反洗钱基础工作较好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主要实施以原则为导向的风险为本监管;对农村信用社、保险、证券、期货等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的机构则主要实施以合规为导向的规则为本监管。同时,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在其内部反洗钱组织架构、内控制度、操作流程等基本到达合规要求后,就应更加注重洗钱风险的防范,建立起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技术支持以及风险管理的方法体系,依据风险的大小来安排相应的资源投入。二、尽快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以适应反洗钱发展形势需要一要进一步扩充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结合我国实际,吸收借鉴国际社会的先进经验,修改刑法和反洗钱法的相应条款,尽可能地将一切贪利性犯罪包含在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范
9、围之内。二要建立健全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制度。在研究、评估各行业洗钱风险的基础上,加快制定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反洗钱规则并分步启动实施。同时,发挥相关部门和特定非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指导行业自律组织制定反洗钱指引,督促行业加强反洗钱自律。三要制定金融机构岗位设置和内控制度建设指引。按照反洗钱法的立法精神,人民银行能够会同其他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依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操作性强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岗位设置和内控制度建设指引及实施细则,指导金融机构合理设置反洗钱工作岗位,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四要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
10、等配套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明确客户在办理大额交易业务时应向金融机构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和因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职责。三、用心采用可疑交易主观识别标准-范文最新推荐-7 / 35FAFT 的四十项推荐在制定可疑交易识别标准时采用的是主观标准,即规定如果金融机构怀疑或有理由怀疑某项资金属于犯罪活动的收益或者与恐怖分子筹资有关,应按照法律或法规的要求,立即向金融情报单位报告。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已具备必须基础,人民银行应逐步减少可疑交易的客观标准,强化金融机构的自主识别潜力。指导金融机构在客观指标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逐步实现以主观分析为主,辅以客观指标的可疑交易报告构成方法
11、,提高可疑交易报告的情报价值反洗钱论文 3 篇。四、着手建立反洗钱正向激励机制反洗钱补偿与激励机制的建立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反洗钱专项基金。该基金有三个主要来源:洗钱罪的罚没收入、政府财政专项拨款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捐款。该基金主要用于奖励主动带给反洗钱情报和线索的社会公众。二是建立政府财政分成奖励制度对主动带给反洗钱情报和线索的金融机构和工作人员以及用心参与反洗钱侦查、破案工作的有关部门,在破获洗钱案件并追回赃款之后,由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依据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三是对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给予各种政策上扶持和优惠,如市场准入、经营权限、税收减免或优惠等。五、努力提高反洗钱非
12、现场监管的有效性和现场检查的针对性一方面,应加快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系统网络化建设,尽快推行基于互联网的反洗钱监管交互平台系统;制定全国性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评估指导意见 ,在整合成熟地区的做法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反洗钱绩效评估体系,透过建立评估体系实现以下两个目标:一是让金融机构持续评估自身执行反洗钱规定状况,鼓励其及早发现不足并及时予以纠正;二是便于监管部门依据各项风险指标,评估洗钱风险,从而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另一方面,应调整反洗钱现场检查的工作重心,以引导金融机构用心健康的风险管理理念来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具体来讲,在内控制度的检查上,法人机构应重点查制度建设状况,非法人机构应重点看
13、制度落实状况;在客户身份识别的检查上,应重点检查金融机构开展客户风险管理状况;在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检查上,应重点检查金融机构异常交易甄别分析工作流程;在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的检查上,应重点检查金融机构网上交易数据的保存状况。反洗钱论文精选(二):-范文最新推荐-9 / 35浅论国际反洗钱治理的概念辨析论文摘要 全球化的发展,是一个以金融全球化为趋动的过程。各种全球化问题,如贩毒、走私以及恐怖活动等,也借助的金融体系进行洗钱。为了扼断这些全球化问题下的资金链而建立国际反洗钱治理,是全球治理的重要手段。本文根据国际反洗钱治理的最新发展状态,对国际反洗钱治理的内涵与外延进行了深入的辨析。这是
14、深入开展国际反洗钱治理研究的重要起点。论文关键词 反洗钱 治理 概念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全球化引领了整个全球化的进程。当全球跨境资金流转只是在金融机构电脑终端上数钞之内完成的价值符号的变更时,借助金融系统进行洗钱也为许多犯罪行为插上了全球化的翅膀。各种跨境犯罪行为,如贪污贿赂、毒品交易、恐怖主义等成为全球化公害。如何治理?全球政治家们将眼光投向了金融系统,在金融系统上建构起了人类以前所未有的一个新的空间反洗钱治理。作为解决许多全球问题的密钥,国际反洗钱治理越来越成为国际治理的核心手段,广受国际关注。然而,原本用于治理跨国犯罪行为的公共品,随着时光的推移,被用以与其他问题联系,日渐政治化,
15、作为国际制裁的实施平台被用于国际政治冲突中的角力支点。如何对国际反洗钱治理进行深入的探讨,最重要的入门课题就是对国际反洗钱治理的相关概念进行辨析。一、 国际反洗钱治理的概述(一)自然发韧于美国国内反洗钱治理国际反洗钱治理源于美国。早在 1917 年,为打击毒品和麻醉品交易、以及由此滋生的腐败等犯罪行为,美国颁布了与敌国贸易法 。随后在 1956 年又颁布了麻醉品控制法反洗钱论文 3 篇。1970 年颁布的有组织犯罪控制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提出禁止非法资金投入合法企业;同年也透过了银行保密法更是美国反洗钱立法的重要的基石,对于银行以及于其他金融机构施加了报告金融方面的交易,保存记录等这一系列的义务,违者将会被处以民事或者是刑事处罚;1986 年所透过的洗钱控制法 , 规定是洗钱犯罪是一项综合性的重大罪名,其中也包括这 3 个具体罪名:非法金融交易罪,非法金融转移罪,以非法所得进行金融交易罪。随后数年中相继透过一系列立法搭建起了整个美国的反洗钱法律框架。2001 年的 911 恐怖袭击事件以后,美国颁布了美国爱国者法案和情报改革和反恐法案 ,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