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提交材料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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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目 录 【 1】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 3】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 4】农民专业合作社 换照 提交材料 规范 【 5】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 6】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 7】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 8】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 1】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 申请书 。 (整套)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

2、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5.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 身份证正反面与户口簿复一张纸上 ,每人一份 ) 6.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 。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说 明 1.可百度搜“平江县食 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办事指南”栏目 (网址 http:/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 A4 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

3、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申请人应当用 黑色中性笔 认真填写 。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提交章程修正案的,要同时提交原章程 , 对照修改) 4.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住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 5.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

4、准文件。 6.成员或出资变更的,按情况提交入社申请、退社申请、 新成员身份证明。 【注意:资料备齐后,退社或减少出资的自然人成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登记机关当场签字确认】 7.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否之,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说 明 1.可百度搜“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办事指南”栏目 (网址 http:/ 2.所有 申请材料应当使用 A4 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

5、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申请人应当用 黑色中性笔 认真填写 【 3】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 案)申请书。 2.增设 /注销分支机构备案 的, 增设备案应提交增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 销备案应提交分支机构注销登记通知书。 3.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备案的,提交 成员大会决议、以及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提交章程修正案的,要同时提交原章程 , 对照修改) 说 明 1.可百度搜“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办事指南”栏目 (网址 http:/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

6、材料应当使用 A4 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申请人应当用 黑色中性笔 认真填写。 【 4】农民专业合作社 换照 提交材料 规范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已办理的提交 ) 3.国、地税登记证的正副本;(已办理的提交 ;没办税务登记证的,要先备案财务负责人 ) 4.企业换照申请表 5.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7、说 明 1.可百度搜“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办事指南”栏目 (网址 http:/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 A4 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申请人应当用 黑色中性笔 认真填写。 【 5】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

8、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 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或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3.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 正、副本 。 5.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 。 6.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 。 7.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8.有分支机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

9、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 9.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 说 明 1.可百度搜“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办事指南”栏目 (网址 http:/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 A4 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申请人应当用 黑色中性笔 认真填写。 【 6】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

10、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5.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7.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说 明 1.可百度搜“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办事指南”栏目 (网址 http:/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 A4 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

11、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申请人应当用 黑色中性笔 认真填写。 【 7】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 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或者事由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根据成员大会变更决议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 4

12、.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经营场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负责人姓名的,还应当提交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负责人登记表。 6.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还应 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7.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说 明 1.可百度搜“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办事指南”栏目 (网址 http:/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 A4 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

13、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 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申请人应当用 黑色中性笔 认真填写。 【 8】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正、副本 )。 3.法定代表人或者清算组负责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 说 明 1.可百度搜“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办事指南”栏目 (网址 http:/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 A4 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申请人应当用 黑色中性笔 认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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