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天文小镇时光之门及星座广场建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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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平塘天文小镇时光之门及星座广场建设项目 施 工 招 标 项目编号:黔南公易建电( 2018) 号 -1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贵州平塘三天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八年三月 1 目 录 招标公告 . 第一章 基本情况 . 4 1.招标人 . 4 2.招标代理机构 . 4 3.招标工程项目情况 . 4 第二章 招标方式、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及其他 . 5 4.招标方式 . 5 5.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5 6.招标范围 . 5 7.质量标准、工期 . 5 8.踏勘现场 . 5 9.投标预备会 . 5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 5 11

2、.计价依据和评标办法 . 6 12.分包 . 6 13.联合体 . 6 第三章 投标人 . 6 14.投标人资格 . 6 15.投标有效期 . 7 16.投标保证金 . 7 17.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 . 7 18.投标费用承担 . 9 第四章 投标文件 . 10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 10 20.投标文件组成 . 10 21.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 10 22.投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 10 23.招标人 公布的工程收费范围 . 11 24.投标人工程收费报价 . 11 25.投标文件份数、装祯和签署 . 11 26.投标文件的包封、标记、签署 . 12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及

3、合同签订 . 13 27.投标文件的递交 . 13 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 13 29.开标 . 13 30.评标委员会 . 14 31.评标 . 14 32.定标 . 14 33.合同授予 . 15 第六章 废标条款 . 16 一、开标废标条款 . 16 二、评标废标条款 . 16 附表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记检查记录表 . 17 附表二:开标记录表 . 18 附表三:问题澄清通知 . 19 附表四:问题的澄清 . 20 附表五:中标通知书 . 21 第七章 评标标准 . 22 一、初步评审标准 . 22 二、详细评审标准 . 22 附表 1: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 2

4、6 附表 2: 初步评审记录表 . 27 附表 3: 详细评审记录表 . 30 附表 7: 细微偏差评审记录表 . 32 附表 8: 评分汇总表 . 33 第八章 合同条款 .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4 2 招标公告 平 塘天文小镇时光之门及星座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黔南公易建电 (2018) 号 -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塘天文小镇时光之门及星座广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由 平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平发改投资 201819 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贵州平塘三天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5、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 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平塘县克度镇航龙村 2.工程规模: 新建时光之门天文科幻主题雕塑一座,高度 25.8 米,黄道十三星主题地景浮雕一面,面积 720 平方米;场地硬化及步道铺装 1750 平方米;人工草坪 5000 平方米;夜景照明、水电供应管线敷设、设备购置安装等。 3.项目投资: 2300.946 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预定工期 (日历天 ) 合同

6、估算价 1 平塘天文小镇时光之门及星座广场建设项目 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 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90 日历天 2300 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条件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雕塑制作、设计、安装、施工等相关内容。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投标报名时间 :2018 -4 - 17 至 2018- 4 - 23 ,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17:00 (不少于 5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 ) 2.投标地点 :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http:/)进行投标

7、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8- 4 -17 至 2018- 4 - 23 (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 0:00 至 23:59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 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 3.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2018- 5 - 11 10: 3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原黔南州农机校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8、,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其他 (注 :可填写内容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州平塘三天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平塘县 邮 编: 联 系 人: 黄元栋 电 话: 0854-7223140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都匀市西苑大厦 邮 编: 558000 联 系 人: 莫绍双 电 话: 18285428192 传 真: 2018 年 月 日 4 序言: 平塘天文小镇时光之门及星座广场建设项目 已经 平塘县发展和改革

9、局 (项目审批部门名称) 以平发改投资 201819 号文件 批准建设,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在 平塘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备案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名称)办理了招标备案。本招标文件为招标人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基础上择优选择投标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一章 基本情况 1.招标人 1.1 名称 : 贵州平塘三天旅 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2 地址 : 平塘县 1.3 联系人 : 黄元栋 1.4 联系电话 :0854-7223140 2.招标代理机构 2.1 名称 :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2.2 资格证书编号 : 2.3

10、 地址 : 都匀市西苑大厦 2.4 联系人 : 莫绍双 2.5 联系电话 :18285428192 3.招标工程项目情况 3.1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平塘天文小镇时光之门及星座广场建设项目 3.2 建设地点 : 平塘县克度镇航龙村 3.3 建设 规模 : 新建时光之门天文科幻主题雕塑一座,高度 25.8 米,黄道十三星主题地景浮雕一面,面积 720平方米;场地硬化及步道铺装 1750 平方米;人工草坪 5000 平方米;夜景照明、水电供应管线敷设、设备购置安装等。 3.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3.5 投资估算 : 2300.946 万元 。

11、3.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自筹资金,已落实 5 第二章 招标方式、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及其他 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6.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7.质量标准、工期 7.1 质量标准 :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7.2 工期 : 90 日历天。 8.踏勘现场 8.1 踏勘现场时间: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 8.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的,

12、视为对现场已经了解。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8.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 负责任。 8.4 投标人需要再次现场踏勘,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理由充分的,招标人予以支持。 9.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 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10.1 招标文件的澄清 10.1.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发现招标文件缺页或附件不全以及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若对招标文件有

13、疑问需要澄清,应当在投标预备会上(如6 召开)或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 (包括传真、电报、信函等)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日历天)前,将需澄清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收到澄清内容后,应在 _1_天(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到该澄清。 10.1.2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未能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 天(日历天)前通知给所有投标人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10.1.3

14、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当招标 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不一致时,以澄清内容为准。 10.2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10.2.1 招标文件发出后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日历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投标人收到书面修改或补充内容后,应在 1 天(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或补充。 10.2.2 当招标文件修改或补充内容未能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日历天)前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10.2.3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

15、件与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 11.计价依据和评标办法 1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编制工程报价的计价依据: 本项目按 GB 50500-2013 清单计价规范计价, 土建部分采用贵州省 2004 版五部计价定额,雕塑施工部分按城市雕塑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2014 版)相关规定计价。 11.2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2.分包 12.1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分包。 13.联合体 13.1 本招标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第三章 投标人 14.投标人资格 14.1 投标人资

16、格条件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雕塑制作、设计、安装、施工等相关内容。 7 14.2项目负责人: 具备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14.3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4)与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5)与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 或工作的; ( 6)被责令停业的; (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8)被省级或招标项目备案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或不良行为记录期)内

17、的除外。 14.4 财务状况: 提供 201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出具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14.5 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如要求 ): ( 1)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近 3 年,个数:不少于( _/_)个,从 2015年 3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1 日 ; ( 2)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 :近年,个数:不少于( _/_)个,从 2015年 3 月 1

18、 日至 2018 年 3 月 1 日 ; ( 3)类似工程界定为: 建设规模或投资规模或结构形式类似 。 14.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投标企业公司章程。 15.投标有效期 _60_天(日历天)。 16.投标保证金 一、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 形式: 银行转帐,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 金额: 叁万 元(人民币) 8 递交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旁原黔南州农机校内) 递交时间: 2018 年 5 月 9 日 16 时 0

19、0 分前。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账户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9558832405000091440 注意 :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基本信息中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 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作为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凭证);不按规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不能打印保证金收据,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 ( http:/ 下载中心 虚拟子账号保证金运 行流程。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现金形式交纳 :

20、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 2、非现金形式交纳 (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 ):需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3、交易中心保证金收据作为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唯一凭证。凡未能出具交易中心保证金收据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 。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公示期结束后 10 日内,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通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未中标投标人

21、投标保证金 (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 ); 2、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 :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通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 ); 3、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招标人 (代理机构 )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5 日内退还。 17.履约担保和工程支付担 保 17.1 本招标项目 _不需要 _提交履约担保。 需要提交履约担保的,履约担保额度按中标价的 5%计算。中标人在签订承包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采用银行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支票或汇票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开具。履约担保将在本工程完工并将交招标人后 28 个日历天内予以退还。同时招标人应向中标人提交对等的工程支付担保。 9 18.投标费用承担 18.1 投标人自已应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18.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工程交易费和场租费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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