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蒲江 县 水 环 境 综 合治理工作 领导 小 组蒲水治2016 2 号蒲江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蒲江县 2016 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办),县政府有关部门:为全面贯彻和加快推进蒲江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蒲办发 20168 号)年度目 标任务的实施,现 将蒲江县 2016 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附件:蒲江县 2016 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蒲江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蒲江县水务局代章)2016 年 7 月 6 日 2 蒲江县 2016 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实施县政府印发的蒲江县
2、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蒲办发 20168 号),推 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县水环境现状及工作实际,制定蒲江县 2016 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 四川省工作方案和成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黑臭河渠整治、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为重点,强化污染物总量削减,完善管理考核机制,逐步改善全域水环境质量,提升水生态文明水平。二、工作目标1、2016 年,市控考核断面(长滩湖和五星)达到类水质。2、重点实施 12 个乡镇(街办)出境断面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主要污染物浓度较 2015 年下降 15%。3
3、、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水质达标率达 100%。三、工作措施(一)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县水务局、县环保局牵头)进一步加强“一组四 队” 管护模式的规范化管理,逐步健全 长滩湖饮用水源保护区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畜禽养殖污染、农家乐污染、违规违建、水源保护设施破坏、水源涵养林砍伐等专项整治力度,依法查处破坏和污染饮用水源水质的行为;进一步强化上游区域协作配合,定期分析、研判,制定解决方案,健全饮用 3 水源水质预警预报机制,完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强化风险管理;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推动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有效改善,实现水面无漂浮物、岸坡无垃圾杂物,水源周边无违法违建,无废水直排。
4、(二)强力 推 进 工 业 污 染 源 整 治 (县 环 保 局 、县 经 科 信 局 牵 头 )强化摸底排查,全面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企业;督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实施清洁化改造,完成 2 家强制性审核和 4 家自愿性审核;强化总磷污染控制,建立总磷污染源数据库,开展集中整治;集中治理园区水污染企业,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杜绝偷排、直排。(三)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县水务局牵头)对全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开展问题排查,着力解决管网堵塞、渗漏、断头和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等问题,12月底前,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完成寿安污水处理厂减
5、排工作;加快推进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效果;结合黑臭河渠综合治理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集中居住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提高乡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四)深入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县农林局牵头)进一步深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PPP 模式,制定 2016 年 PPP模式实施方案,大力发展抽施粪服务队、修建大型公共储粪池,实现畜禽养殖粪污循环综合利用常态化;组织排查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所,5 月底前,列出清单,逐步实施关闭或搬迁;督促现 4 有畜禽养殖场所配套建设沼气池、储液池和干粪堆放场,对不具备整治条件的养殖户积极引导转产;扎实推进耕地质量提升三年
6、行动计划,实现控肥减药,全面提升科学施肥水平,完成耕地质量提升 20 万亩次,新增有机认证面积 1.1 万亩,绿色认证面积0.25 万亩;制定幸福美丽新村污水处理方案,积极开展农村河道清淤疏浚,逐步解决农村污水治理问题。(五)狠抓黑臭河渠综合治理(县水务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县地表水水体排查,摸清排污口数量、污水来源等底数,开展水质监测,列出黑臭水体整治名单,通过实施全面截污、清理底泥、治理水体、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完成 36 条黑臭河渠综合治理。(六) 实施乡镇断面资金扣缴(县环保局牵头)建立水环境治理激励惩罚机制,制定蒲江县主要河道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工作方案,成立主要河道考核断面水质超标
7、资金扣缴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开展水质监测并通报监测及资金扣缴情况,强化乡镇(街办)政府治理水环境污染的主体责任,构建规范有效的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机制,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四、时间进度安排(一)安排部署阶段(7 月 10 日-7 月 31 日)。制定蒲江县2016 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调整蒲江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下设 6 个工作小组,广泛宣传,层层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会,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二)调查摸底阶段(8 月 1 日-8 月 31 日)。各乡镇(街办)要 5 会同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对全县河道开展摸底调查,建立排污口信息和污染源分类整
8、治台账,实施一条河道一个工作方案,对全县河道水质开展全面质量提升。(三)全面实施阶段(9 月 1 日-12 月 31 日)。严格按照蒲江县 2016 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各河道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全县 12 个乡镇(街办)和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各司其责,通力协作,确保全县水质进一步好转。五、职责分工(一)县环保局:制定蒲江县 2016 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会同水务部门牵头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牵头组织日常督查,并下达督办通知;负责全县涉水企业的监管与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牵头乡镇断面
9、资金扣缴,做好全县地表水和乡镇出入境断面水质监测工作。(二)县水务局:会同环保部门牵头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组织召开工作联系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牵头负责全县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制定生活污水收集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全县黑臭河渠综合治理;牵头河道漂浮物的打捞和底泥清淤;牵头长滩水库长效管护工作,进一步发挥“一组四队” 管 护作用;负责主要河流、沟渠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三)县农林局:负责做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制定2 016年 PPP模 式 推 进 畜 禽 粪 污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大力发展抽施粪服务队、
10、修建大型公共储粪池,指导畜禽养殖户实施“种养结合” 6 循环模式;组织排查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所,逐步实施关闭或搬迁;扎实推进耕地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现控肥减药,全面提升科学施肥水平。(四)县经科信局:负责园区外规模以上涉水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排污行为;配合县环保局依法查处园区外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强化摸底排查,全面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或加工点;指导、督促园区外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实施清洁化改造。(五)县工业区管委办:负责工业园区内涉水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排污行为;配合县环保局依法查处园区内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指导、督促园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实施清洁化改造。(六)县
11、城管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负责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督管理;加强对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行为的监管,确保生活垃圾不下河。(七)县检察院:督促负有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街办)依法履行职责。(八)县公安局:负责配合县环保、水务、农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加强涉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九)县目督办:负责督促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十)县监察局:负责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问责处理。(十一)县委宣传部:通过各类宣传媒介,加强水环境保护知 7 识的传播,增强对公众的舆论引导,让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和
12、监督。(十二)县财政局:负责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保障,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十三)县排水公司:加快推进全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维修;配合县水务局做好截污管网的查漏和改造工程;加强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十四)各乡镇(街办):对本辖区水环境质量负总责,做好摸底排查,建立整改台账;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宣传发动,集中整治;配合各牵头部门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水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养殖污染治理、河道清淤、生活垃圾清运等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发现问题督促业主限期整治,对经多次督促仍不整改需执法查处的,报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引导村民制
13、定村规民约,守法自律,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六、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会同县环保局统一指挥、安排部署水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 1 次联席会议,分析水环境质量状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严格目标考核问责建立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制度,每年将水污染防治工作实 8 施情况纳入县级目标考核体系。对工作推进有力、治理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对引起社会负面效应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三)强化资金保障由县财政列出专项经费,实施
14、专款专用。涉及工程类项目,每年初列入政府投资计划,按程序审查同意后实施;涉及非工程类项目采取“ 以奖促治 ”形式实施。职能部 门要积极对上争取国家、省 、市 相 关 资 金 ,同 时 积 极 引 入 社 会 资 金 参 与 ,形 成 治 污 合 力 。(四)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举报热线和“ 蒲江 环保” 微信、微博平台,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水污染行为;建立案情通报后续惩戒宣传体系,通过电视台曝光、召开典型案件通报会、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强社会监督和警示教育。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抄送:市环保局;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