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宜直工发 20182号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党组织例会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中省在宜相关单位机关党组织、有关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现将市直机关党组织例会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共宜昌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3月15日2市直机关党组织例会制度实施办法(试 行)为增强市直机关党组织工作的主动性、计划性和系统性,提高谋划工作、推动落实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建立市直机关党组织例会制度,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适用范围机关党组织例会制度适用于市直各级机关党组织。二、召开时间市直机关党组织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应在当月5日前进行,下一级党组织
2、例会一般在上一级党组织例会后召开。三、会议内容机关党组织例会按照“2+X” 的内容设计 。其中,“2”为固定内容,每次例会均应安排;“X” 为议事决策内容,根据 实际需要进行安排。(一)固定内容1、总结上月工作。听取所属党组织上月工作汇报,总结、讲评上月工作完成情况。2、安排当月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和本单位实际,对当月工作进行安排布置。(二)议事决策内容应提交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四、组织形式1、机关党组织例会由机关党组织书记主持,可以采取委员会扩大会议的形式召开。32、“固定内容” 重在推 动工作落实,实行机关党 组织书记负责制,可与单位行政办公会结合进行。未设机关党委的市直事业单位,“固定内容 ”可由党委书记 委托专职副书记召集各单位党务干部组织落实。3、例会“议 事决策内容 ”应严格执行党内 议事决策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 五、有关要求1、建立机关党组织例会制度,是针对机关党建工作薄弱环节,提高机关党组织组织力的一次创新实践,各级机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长期坚持。2、要善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统筹,通过机关党组织例会,使机关党建工作做到“长计划、短安排 ”,让“三会一课”制度得以贯彻实施。3、机关党组织例会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机关党组织及其书记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应按规定进行记录。宜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2018年3月 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