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参考实例 声明: 本实例是根据目前关联申报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结合部分现行填报实际操作情况编写的参考工具,其目的仅在于为纳税人填写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提供直观明了的参考帮助。实例中的相关填写例表不包括所有的关联业务往来情形,也不应作为判断关联申报合法性和规范性的法定文件或依据。如税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相关税务机关出于管理要求而对实例中栏目的填写要求有进一步明确或发生变化,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税务机关最新解释为准。 2 目录 一、本册子的主要政策依据 P3 二、本汇算清缴年度无发生关联交易的填写实例 P3-P6 (一)无发生关联
2、交易且没有关联方的 (二)无发生关联交易但有关联方的 三、本汇算清缴年度发生有形资产关联交易的填写实例 P6-P12 (一)发生材料、产(商)品的购销关联交易(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二)发生固定资产的转让(购销)、租赁关联交易 四、本汇算清缴年度发生劳务(服务)关联交易的填写实例 P12-P15 五、本汇算清缴年度发生无形资产关联交易的填写实例 P15-P17 六、本汇算清缴年度发生融通资金关联交易的填写实例 P17-P21 七、本汇算清缴年度持有境外企业股份的填写实例 P21-P23 八、本汇算清缴年度有向境外支付款项的填写实例 P23-P24 九、有关政策摘录(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3、关联交易的类型、成本分摊协议、关联债资比例计算的相关规定、需要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 P24-P27 注释: 1、“境外”是指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2、本册子中的“向境外支付款项”包括未 支付但已列入年度成本费用的金额。 3 一、本册子的主要政策依据 (一)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 2009 2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税发 2008 114 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跨境关联交易监控和调查的通知(国税函 2009 363号) (四)关于简化判定中国居民股东控制外国企业所在国实际税负的通知(国税函 2008 37 号) (五)关于明确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表
4、报送及填写要求的通知(穗国税发 2010 93 号) 二、本汇算清缴年度无发生关联交易的填写实例 (一)无发生关联交易且没有关联方的 1、纳税人没有关联方,且不持有境外企业股份和没向境外支付款项的 ,纸质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表 1至表 9可报送空白表,但在制作电子申报盘时,表 1 需录入一条默认记录(见下表),即在“关联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栏目中录入“(空)”,“国家(地区)”栏目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关联关系类型选择“ 01 A”。如纳税人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系统将根据纳税人的关联关系选项值自动生成上述表 1的默认记 录。 4 关联关系表(表一) 关联方名称 纳
5、税人识别号 国家 (地区 )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关联关系类型 (空) (空) 中华人民共和国 (空) (空) 01 A 2、纳税人没有关联方和没向境外支付款项,但持有境外企业股份的,纸质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表 8需填写,表 1至表 7以及表9报送空白表。电子申报盘表 1的填写要求和实例见上述第 1点。表 8的填写实例详见本册子“七、本汇算清缴年度持有境外企业股份的填写实例”(实例 7)。 3、纳税人没有关联方和没持有境外企业股份,但向 境外支付了款项的 , 纸质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表 9需填写,表 1至表 8报送空白表。电子申报盘表 1的填写要求和实例见上述第 1点。表 9的
6、填写实例详见本册子“八、本汇算清缴年度有向境外支付款项的填写实例”(实例 8)。 (二)无发生关联交易但有关联方的 纳税人有关联方的,需填写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表 1,表 2至表 7报送空白表。表 8和表 9根据是否发生对外投资和对外支付情况确定是否需填写。表 1的填写详见实例 1;表 8和表 9的填写详见实例7 和实例 8。 实例 1: 根据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关联关系判定标准(详见本 册子第九部分),纳税人有以下 11 个关联方,应在关联关系表(表一)中填报所有关联5 方。 ( 1)境外法人香港 A公司( A公司直接持有纳税人 30股份); ( 2)境内个人张三(张三直接持有纳税人
7、40股份); ( 3)境外法人美国 B公司( B公司持有 A公司 25股份,注:根据透视原则,视同 B公司通过 A公司间接持有纳税人 30股份); ( 4)境外法人英属维尔京群岛 C 公司、 K 公司( K 公司分别持有纳税人 26股份和 C公司 40股份); ( 5)境内法人 D公司(纳税人的实收资本为 500 万人民币,汇算清缴年度向 D公司借入资金 300万人民币); ( 6)境内法人 E公司(纳税人和 E公司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为M 公司委派); ( 7)境外法人美国 F公司(纳税人有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例如执行董事,由 F公司委派) ( 8)境外法人香港 G公司(
8、纳税人的董事长同时兼任 G公司的董事长) ( 9)境外法人香港 H公司(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必须由 H公司提供商标使用权、专有技术使用权才能正常进行) ( 10)境外法人香港 I公司( I公司对纳税人的经营有实质控制,控制纳税人的购买、销售、提供劳务、接受劳务或其他经营活动,如纳税人的产品大部分销售给 I公司, 产品销售定价或交易条件等由 I公司决定) ( 11)境内法人李四(李四与张三属于同一家族) 关联关系表(表一) 关联方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国家 (地区 )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关联关系类型 A 公司 填写法定的纳税人税 香港 按实填写 填写企业负责人名字 A 6 务或商业登记号码 张三 填
9、写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中国 按实填写 不需填写 A B 公司 填写法定的纳税人税务或商业登记号码 美国 按实填写 填写企业负责人名字 A C 公司 填写法定的纳税人税务或商业登记号码 英属维尔京群岛 按实填写 填写企业负责人名字 A K 公司 填写法定的纳税人税务或商业登记号码 英属维尔京群岛 按实填写 填写企业负责人名字 A D 公司 填写法定的纳税人税务或商业登记号码 中国 按实填写 填写企业法人字 B E 公司 填写法定的纳税人税务或商业登记号码 中国 按实填写 填写企业法人字 C F 公司 填写法定的纳税人税务或商业登记号码 美国 按实填写 填写企业负责人名字 C G 公司 填写法定的纳
10、税人税务或商业登记号码 香港 按实填写 填写企业负责人名字 D H 公司 填写法定的纳税人税务或商业登记号码 香港 按实填写 填写企业负责人名字 E I 公司 填写法定的纳税人税务或商业登记号码 香港 按实填写 填写企业负责人名字 F、 G、 H 李四 填写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中国 按实填写 不需填写 H 三、本汇算清缴年度发生有形资产关联交易(包括来料加工 和进料加工)的填写实例 (一)发生材料、产(商)品的购销关联交易(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年度向关联方采购 材料(商品)或销售产(商)品(包括来料、进料加工), 应填写关联关系表(表一)、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和购销表(表
11、三)。表一的填写详见实例 1,表二、表7 三的 填写详见以下实例 2。 实例 2: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年度购入材料(商品) 35000 万元,销售产品(商品) 50000万元,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 1)以来料加工方式向关联方香港 A 公司出口销售获得收入(不含料值) 15000万元; ( 2)以进料加工方式向 A公司出口销售获得收入(含料值) 10000 万元; ( 3)以一般贸易方式向非关联方日本 B公司出口销售获得收入 12000万元; ( 4)向境内关联方 C公司销售获得收入 6000万元; ( 5)向境内非关联方 D公司销售获得收入 7000万元; ( 6)从关联方香港 A公司进口原材
12、料 8000万元(进料加工方式); ( 7)从非关联方香港 E公司进口原材料 10000万元; ( 8)从境内关联方 F公司购入原材料 6000万元; ( 9)从境内非关联方 G公司购入原材料 11000万元。 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1.本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是 否 ; 2 本年度免除准备同期资料 ; 3 本年度是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是 否 交易类型 交易总金额 关联交易 境外关联交易 境内关联交易 金 额 比例 % 金 额 比例 % 比例 % 金 额 比例 % 比例 % 1 2=4+7 3=2/1 4 5=4/1 6=4/2 7 8=7/1 9=7/
13、2 材料 (商品 )购入 商品 (材料 )销售 劳务收入 8 劳务支出 受让无形资产 出让无形资产 受让固定资产 出让固定资产 融资应计利息收入 融资应计利息支出 其他 合 计 填写要点: ( 1)此表的表头请参照本册子“九、有关政策摘录”的相关内容进行填写; ( 2)在判断是否符合免除准备同期资料的条件时,如存在来料加工关联销售,关联购销总额应包含来料进口报关料值。 ( 3)表中数据为表三至表七数据的汇总数,纳税人使用年 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电子申报软件企业端的自动汇总功能,即可得到汇总数据。 ( 4)根据实例 2 的数据, 纳税人 关联购销金额超过 2 亿元人民币且与境外关联方发生交易, 按规
14、定需要准备同期资料 。因此:( 1)“本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一项按纳税人实际情况填写, 已准备同期资料的,填写“是”,未准备的,填写“否” 。( 2) “本年度免除准备同期资料”一项填写“否” 。( 3)“本年度是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 按纳税人实际情况填写。 购销表(表三)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一、总购销 材料(商品)购入 金 额 商品(材 料)销售 金 额 9 购入总额 1=2+5 350000000 销售总额 8=9+12 500000000 其中 进口购入 2=3+4 180000000 其中 出口销售 9=10+11 370000000 其中 非关联进口 3 100
15、000000 其中 非关联出口 10 120000000 关联进口 4 80000000 关联出口 11 250000000 国内购入 5=6+7 170000000 国内销售 12=13+14 130000000 其中 非关联购入 6 110000000 其中 非关联销售 13 70000000 关联购入 7 60000000 关联销售 14 60000000 二、按出口贸易方式分类的出口销售收入 来料加工 关联金额 非关联金额 其他贸易 关联金额 非关联金额 150000000 0 100000000 120000000 三、 占出口销售总额 10%以上的境外销售对象及其交易 境外关联方名
16、称 国家 (地区 ) 交易金额 定价方法 备注 A 公司 香港 250000000 按实填写(请参看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 第四章) 境外非关联方名称 国家 (地区 ) 交易金额 定价方法 备注 B 公司 日本 120000000 四、 占进口采购总额 10%以上的境外采购对象及其交易 境外关联方名称 国家 (地区 ) 交易金额 定价方法 备注 A 公司 香港 80000000 按实填写(请参看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第四章) 境外非关联方名称 国家 (地区 ) 交易金额 定价方法 备注 E 公司 香港 100000000 填表要点: 1、纳税人应区分来料加工和其他贸易形式,在栏目二中分别填报交易金
17、额。填写时,来料加工的关联金额和非关联金额均不含来料料值,其他贸易方式的关联金额和非关联金额需含料值。 2、如纳税人向境外某一企业、组织、个人的销售或采购金额占出口销售总额或进口采购总额 10%(含)以上的,应在栏目三、栏目四分别填10 写该境外关联、非关联交易对象的信息及交易情况。 3、定价方法分为以下六种: 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2.再销售价格法;3.成本加成法; 4.交易净利润法; 5.利润分割法; 6.其他方法(在备注栏说明所使用的具体方法)。 (二) 发生固定资产的转让(购销)、租赁关联交易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年度向关联方购买(受让)、销售(出让)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应 填写
18、关联关系表(表一)、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固定资产表(表六)。如与境外企业、组织或个人交易的,还需填写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表九)。表一的填写详见实例 1,表二的填写详见实例 2,表六和表九的填写详见以下实例 3。 实例 3: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年度发生下列固定资产的交易: ( 1)从境外关联方 A公司购入一套质量检测设备(按固定资产入账),支付设备款 1500万元; ( 2)向境内 关联方 B公司按固定资产净值 2000 万元转让一条生产线; ( 3)向境外非关联方 C公司出租仓库,并收取年租金 10 万元; ( 4)向境内非关联方 D公司租用运输车多辆,每年支付租金 8万元。 固定资产表(表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项 目 受 让 出 让 总交易金额 从境外受让固定资产 从境内受让固定资产 总交易金额 向境外出让固定资产 向境内出让固定资产 关联交易金额 非关联交易金额 关联交易金额 非关联交易金额 关联交易金额 非关联交易金额 关联交易金额 非关联交易金额 1=2+3+4+5 2 3 4 5 6=7+8+9+10 7 8 9 10 使 房屋、建筑物 100000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