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本机医疗保险业务对内和对外工作流程对内: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申报核定工作流程(一)材料受理业务二处或机关医保处受理和审核慢性病申报材料(对完全不符合申报慢性病的材料返回参保单位经办人) 。(二)待遇认定1. 业务二处或机关医保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2. 审核通过的形成汇总表,分管处长签字,加盖业务二处或机关医保处业务章,交直属业务处前台录入信息。 (三)信息录入1. 直属业务处前台对审核的江西省省本级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申报表进行信息录入,信息录入工作必须在1 个工作日内完成;2.信息录入结束后及时将材料交回业务二处或机关医保处。(四)通知单位1.业务二处或机关医保处后
2、台通过工作群或电话通知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审核通过和未通过人员名单;2. 审核通过的由单位或个人在定点医疗机构购买门诊特殊慢性病病历本后,带相片到业务二处、机关医保处后台盖章;3.审核不通过的,将材料返回参保单位,并告之原因。(五)资料存档事前核定的相关资料由业务二处或机关医保处后台整理汇总,送档案室归档。零星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流程(一)材料受理1.直属业务处前台人员受理预审申请人填写的江西省本级医疗费用零星结算申请表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果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 ;2.打印江西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受理单交申请人确认签字后,回执一份;3.将医疗项目明细逐条录入系统
3、;4.申报材料移交后台业务二处或机关医保处审核。(二)后台初审1. 业务二处或机关医保处后台人员审核申报材料,将医疗项目明细与省本级医保“三大目录”逐条匹配;2.打印江西省本级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拨款单 ,送分管处长签字核定。(三)后台复审业务二处或机关医保处后台人员编制零星医疗费用报销支付计划表经分管处长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基金管理处支付待遇。(四)待遇支付1.后台基金管理处根据已审核的零星医疗费用报销支付计划表,将费用拨付至参保人员指定银行帐户;2.10 个工作日内转账完毕,并向业务二处或机关医保处反馈基金拨付情况。(五)资料存档由业务二处或机关医保处负责将材料移交档案室归档。转诊转院
4、申请与审批工作流程1. 业务二处或机关医保处后台人员受理审核申请人填写的江西省本级转诊转院审核表及提交相关材料(如果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 ;2.录入转诊转院信息;3.江西省本级转诊转院审核表审核人签字,送分管处长签字;4.即时办结,材料移交档案室归档。异地安置申请与审核工作流程1.业务二处或机关医保处后台人员受理审核申请人填写的江西省本级异地安置人员申请表及提交相关材料(如果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 ;2. 录入异地安置信息;3.江西省本级异地安置人员申请表审核人签字,送分管处长签字;4.即时办结,材料移交档案室归档。十五日内重复入院审核工作流程
5、1. 业务二处或机关医保处后台人员受理审核申请人填写的江西省本级医保病人医院内转科或出院十五日内再次住院表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如果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 ;2.录入十五日内重复入院信息;3.江西省本级医保病人医院内转科或出院十五日内再次住院表审核人签字,送分管处长签字;4.即时办结,材料移交档案室归档。排外事故认定工作流程1. 业务二处或机关医保处后台人员受理审核申请人填写的江西省本级外伤性疾病医疗待遇表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如果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 ;2. 江西省本级外伤性疾病医疗待遇表审核人签字,送分管处长签字;3. 即时办结,负责材料移交档案室
6、归档。对外:业务名称: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申报主办单位:江西省社保中心主要依据:1.江西省省本级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赣人社发201122 号)2. 江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级统筹意见(赣人社发201129 号)3. 江西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经办管理暂行办法 (赣社保中心函201154 号)4. 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经办管理的通知 (赣社保中心函2011213 号)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办理时限:30 个工作日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
7、按照省本级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病种准备材料和表格(表格和所需材料由单位经办人至省社保中心网站:http:/ 群(群号:191557098)中下载后提供给参保人员) 。2.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拿号后按照叫号系统到大厅前台经办人处提交各病种相关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预上机登记其慢性病待遇(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材料) 。3.业务二处经办人或组织专家初审申请材料。4.业务二处后台及负责人复审。5.社保大厅前台经办人上机登记慢性病待遇。6.社保大厅前台经办人通知通过门诊特殊慢性病审批的,携带一张近期免冠一寸或两寸彩照和省本级医保卡至省社保中心前台领取江西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病历处方本 ;
8、未通过审批的申报材料退回当事人。办理窗口及联系方式:省社保中心一楼大厅 25、26 号窗口。联系电话:86658501附件:业务办理流程图个人填写江西省本级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申请表 ,附疾病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医学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初审并填写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申请单位汇总表及电子版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申请单位汇总表 ,于正常工作日前报业务二处前台。业务二处前台受理并在网上登记业务二处后台审核(病情复杂的请专家负责审核)业务二处后台形成总的审核意见业务二处领导签批审核意见业务二处后台网上确认定点医院购买江西省本级职工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病历处方本后带免冠 1 寸彩照到业务二处前台盖章业务二处
9、将材料移交档案室归档业务名称:零星医疗费用报销主办单位:江西省社保中心主要依据:1.江西省省本级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赣人社发201122 号)2. 江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级统筹意见(赣人社发201129 号)3. 江西省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和零星报销经办管理暂行办法 (赣社保中心函201152 号)4. 关于省本级贯彻落实赣府厅发201129 号和赣府厅发201148 号文件的通知 (赣社保中心函2011211 号)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办理时限:30 个工作日办理
10、流程:1.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拿号后按照叫号系统到大厅前台经办人提交零星报销材料:医疗费用发票等有效收费凭据;收费明细清单;出院小结(门诊为病历、处方、检验单等) ;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银行存折(银行卡)复印件;填写江西省本级医疗费用零星结算申请表 (表格请至省社保中心网站:http:/ qq 群(群号:191557098)中下载后提供给参保人员) ; 2.前台人员审核材料齐全的,打印江西省本级医疗保险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受理单 ,经参保人确认签字后,领回执一份(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材料) ;3.前台人员录入(导入)医疗费用单据明细;4.业务二处审核人员依据全省医疗保险三个目录逐条审核比 对 费 用 明 细 , 打 印 江 西 省 本 级 医 疗 保 险 医 疗 费 用 报销 拨 款 单 ;5.业 务 二 处 负 责 人 复 审 、 分 管 中 心 领 导 审 定 后 材 料 移 交基 金 管 理 处 ;6.基金管理处按照江西省本级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拨款单支付待遇。办理窗口及联系方式:省社保中心一楼大厅西侧前台窗口。联系电话:86658501附件:业务办理流程图医疗保险零星医疗费申请表门诊病历、处方、用药清单、住院病案首页、出院小结和医嘱报告单、费用清单、检查报告单、有效费用单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