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六 盘 水市司法局文件六盘水司通 201568 号关于印发六 盘水市司法局“ 六五”普法总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特区、区司法局,市局各科室:现将六盘水市司法局“六五” 普法总结 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5 年 7 月 1 日 2六盘 水市司法局 “六五”普法 总结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六盘水市“六五”普法总结工作实施方案,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之力,全面做好我市“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总结全市五年以来“六五”普法工作情况,采取措施,查缺补漏,挖掘亮点,打造特色,高质量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及迎检工
2、作,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为科学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和建设法治凉都打下良好的基础。二、工作原则(一)坚持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在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切实提高对“六五”普法总结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成立机构,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落实人力、财力、物力等保障措施,高水平全面总结好“六五”普法工作。(二)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总结成绩、经验,发掘、培育亮点,查找工作3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召开调度会议、协调会议,提出改进措施,及时整改落实,推动普法总结工作深入开展。(三)坚持统筹协调。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3、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积极性,凝心聚力,合力推进“六五”普法总结工作。三、组织保障为加强“六五”普法总结工作的指导、协调,保证工作组织有力,确保我市“六五”普法总结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六盘水市司法行政系统六五普法总结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蔡 军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薛月琼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登远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于军锋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仕银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孟国光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徐 晴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唐劲松 六盘水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抽调“六五”普法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成 员: 梁 斌 六
4、枝特区司法局局长陈 强 盘县司法局副局长(主持工作)4蒋 彪 水城县司法局局长安 芳 钟山区司法局局长陈 悦 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杨贤仁 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王 华 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科科长张 琼 市司法局法规仲裁科科长吕云川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文 戌 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高媛媛 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科科长周治力 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罗启强 市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管理科主任科员冒 娟 市司法局组织培训科副科长邱琳楷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科副科长黄 萍 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副科长费家鼎 市司法局计划财务装备副科长李 芳 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科副主任科员黄金鑫 市司法局
5、副调研员(已退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薛月琼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宋登远、于军峰、周仕银、孟国光、唐劲松,成员:梁斌、陈强、蒋彪、安芳、陈悦、文戌、费家鼎。负责全市司5法行政系统“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统筹、沟通、协调、指导、检查、汇总、上报等,并向局长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设资料组(评审组),由薛月琼同志任组长,宋登远、于军峰、孟国光、唐劲松任副组长,成员由黄金鑫、各县区分管局长、市局法制宣传科全体人员组成。负责“六五”普法总结工作文件的草拟和报请发文;负责全市“六五”普法总结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的准备和会议资料的草拟;负责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的搜集、整理、制作及上报等工作;负责总结、画册
6、、专题片的文字撰稿及图片、影像制作,各类资料收集整理装订;负责特色、亮点的收集、提炼及打造;负责“六五”普法工作大事记的编写、“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综述撰写、“六五”普法专题片的制作、“六五”普法工作画册的印制、“六五”普法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报审等;负责与市资料组和市评审组协调、各类先进建议名单的报审等各项准备工作。设后勤组,由孟国光同志担任组长,成员 :费家鼎、汪祥玉、周丹,负责全市“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后勤保障等。设宣传组,由于军峰同志任组长,成员有:王华、张琼、陈悦、赵鑫。负责配合市宣传组拟定市宣传组工作方案,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普法宣传氛围营6造等;负责 “六五”普法
7、专题片初审;负责指导县(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及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负责检查、指导法治创建活动等。设督导一组,由宋登远同志任组长,成员:吕云川、周治力,负责配合市督导组对四个县(区)、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六枝工矿(集团)公司的督查。设督导二组,由于军锋同志任组长,成员:王华、张琼,负责配合市督导组对首钢水城钢铁(集团)公司及市直相关单位的督查。 设督导三组,由孟国光同志任组长,成员:费家鼎、罗启强,负责配合市督导组对水城矿务局及市直相关单位的督查。设督导四组,由周仕银同志任组长,成员:杨贤仁、黄萍,负责配合市督导组对钟山经济开发区及市直相关单位的督查。四个督导组由宋登远同
8、志负责统筹,主要职责:负责配合六盘水市“六五”普法总结工作领导小组督导组拟定全市督导组工作方案;负责查找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负责特色亮点的检查指导;负责督导各单位、各县区资料整理并上报;负责督导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及各类法治创建活动;负责统筹全市“六五”普法总结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局长报7告,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协调,及时召开全市调度会议,推进“六五”普法总结工作。四、实施步骤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统一安排部署,我省整个“六五”普法总结工作从 6 月开始,12月份结束。我市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 年 6 月)。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六五”普法
9、总结工作;召开本单位“六五”普法总结动员部署会议,做好总结验收的动员部署工作;拟制我市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通知(分类制定总结指导范围)和方案,并提请发文;提请市委、政府召开全市“六五”普法总结工作动员部署会。(二)自查督导阶段(2015 年 7 月至 8 月 )。对照我市“六五”普法规划、 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省厅“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重点结合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组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开展“六五”普法总结工作。 8 月上旬,配合市督导组在全市范围内有针对性的抽查四个县(区)和一些部门、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 (三)资料收集总结及自评报审阶段(2015 年 6 月至9 月 )。根据省委
10、宣传部、省委依法治市办、省司法厅总结验收工作要求,分别于 6 月、9 月对我市“六五”普法工8作产品资料和工作资料进行自评并上报省司法厅进行评审。(四)进行表彰阶段。各县区、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结合“六五”普法总结工作的开展情况,于 10 底前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将于 11 月底前通报表扬(或提请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一批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做好省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推荐工作。五、工作落实(一)“六五”普法产品资料收集、上报。内容包括:1、公益广告、动画、微电影、微视频、形象标识等。单件公益广告、微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 90
11、秒,每个动画作品时长不超过 3 分钟,微电影时长不超过 8 分钟。2、法治宣传课件、讲座录像。每种 2 个。3、法治格言、警句、故事、歌曲、书画、宣传画、挂图、漫画。每种 2 件(作品集)。4、法治电影、电视剧。每种报 1 件。5、文艺表演录像视频。报 2 件。以上普法产品资料制作成光盘并附书面作品目录,于2015 年 6 月 15 日前完成,7 至 8 月检查督导中再补充完善。(二)“六五”普法工作总结。内容包括:91、我市“六五”普法工作总结书面材料。工作总结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六五”普法工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六五”普法规划和省、市人大常委会决议情况, 总结
12、五年来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经验、特色亮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对“七五”普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2、填报各市州“六五”普法基本情况统计表。以上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 1 份于于 2015 年 9 月底前完成。(三)“六五”普法的工作资料。内容包括:1、我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综述(字数在2000 字以内)。2、我市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正式文件,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我市“六五”普法期间制定的法规、规范性文件。3、市以上领导在“六五”普法期间关于法治宣传教育重要会议、活动中的讲话、文章。讲话、文章要标明会议(活动)名称、讲话领导职务姓名、时间等。4、我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事记(要求
13、为编年体,按照时间顺序简要记载重要事项,具体写法可参照全国普法办编发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大事记,字数控制在 6000 字以内) 。105、制作“六五”普法工作画册。6、制作“六五”普法工作专题片。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 1 份于 2015 年 8 月底前完成,9 月审稿并于 9 月底前上报省司法厅。 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全市司法行政部门要把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工作,进一步强化意识,结合实际,认真进行动员部署,确保总结验工作有效进行。(二)加强组织。全市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责任明确,分工落实,搞好协调对接,保证总结工作有序进行。(三)注重实效。全市司法行政部门要按照省、市的工作安排,做好动员发动、自查总结、迎接检查等准备工作,认真对照“六五”普法规划明确的各项工作要求,查漏补缺,确保工作全面落实。(四)抓好宣传。全市司法行政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集中宣传“六五”普法启动以来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高社会对法治认知度和认同度,为法治六盘水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