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超标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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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宜昌市水质超标流域限期达标行动工作方案为确保实现省政府下达的 2016 年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按照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宜昌市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一、行动区域、时间及目标(一)行动区域纳入湖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沮河铁路大桥(小桂林)、沮漳河两河口(草埠湖)、沮漳河荆州河口 3 个断面的控制单元(涉及远安县、当阳市、枝江市);纳入湖北省跨界断面考核的黄柏河黄柏河大桥断面的控制单元(夷陵区);纳入宜昌市跨界断面考核的玛瑙河安福寺、新河口 2 个断面的控制单元(涉及夷陵区、枝江市)。(二)行动时间2016 年 8 月 20 日12 月 31 日。(三

2、)行动目标2016 年 912 月,沮河铁路大桥(小桂林)断面、沮漳河两河口(草埠湖)断面、黄柏河黄柏河大桥断面、玛瑙河安福寺断面、玛瑙河新河口断面每月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沮漳河荆州河口断面每月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二、工作措施(一)实行涉水项目限批。自 2016 年 8 月 20 日起,对玛瑙河新河口、安福寺 2 个断面上游控制单元暂停新增主要水污染物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和节能减排项目除外,下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对沮河铁路大桥断面上游 2 控制单元暂停新增总磷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3、;对沮漳河两河口断面上游控制单元暂停新增氨氮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对黄柏河大桥断面上游控制单元暂停新增总磷、氨氮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夷陵区政府负责具体落实)(二)开展涉水企业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沮漳河、黄柏河、玛瑙河流域涉水企业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一经查清、查实,依法从严顶格处罚,并纳入“红牌” 企业名单统一公布。对于超标、超总量的排污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对于情节严重的,按程序责令停业、关闭。同时,对市环保委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清单(宜环委发2016 5 号)交 办的突出水环境问题进行再次督办,督

4、促加快整改力度。(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夷陵区政府负责具体落实)(三)实施工业企业限产限排。以每个月断面水质达标倒逼沮漳河、黄柏河、玛瑙河 3 条河流的排污总量控制。由县市区政府制定、实施工业企业限产限排计划,若水质仍不能达标,由市环保局下达并督促落实限排计划,直到水质达标。(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夷陵区政府负责具体落实)(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依法关闭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并对非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整治,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建设进度,确保 2016年 12 月底前全部完成。 3 (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枝

5、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夷陵区政府负责具体落实)(五)合理开展生态补水。市水利水电局牵头,制定生态补水方案,当阳市、远安县、夷陵区、枝江市政府负责积极协调相关水库、水电站及相关部门适时开展流域生态补水,充分保障河流生态流量。(责任单位:市水利水电局牵头,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夷陵区政府负责具体落实)(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住建委牵头,督促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夷陵区政府加快纳入计划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扩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夷陵区政府负责具体落实)(七)核定各河流纳污总量及排污分配方案。市

6、水利水电局、市环保局根据各河流实际环境承载能力,核定其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各县市区政府将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建立河流水质稳定达标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水利水电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夷陵区政府负责具体落实)三、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宜昌市水质超标流域限期达标行动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指挥部从市直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设技术指导、环境监测、环境执法和督查 4 个工作组,到现场指导、协调和督办落实。各河流的河长和联系部门要主动参与达标行动,切实履行职责。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 4 理局要对指挥部和各工

7、作组的工作经费、工作车辆予以保障。(二)强化责任落实。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夷陵区政府要切实对本行政区域河流水质达标负责,以临战状态、以军令状的力度抓好整治。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迅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三)严格督办问责。市水质超标流域限期达标行动指挥部对整治工作情况严格开展督查,每周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治意见,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经督促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整治工作要求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程序进行问责。各地工作方案、工作专班名单于 8 月 25 日前报指挥部办公室,并于每周一上报上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联 系

8、人: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 胡文渊、汪晓鸣联系电话(传真):0717-6458187联系邮箱:附件: 宜昌市水 质 超 标 流域限期达 标 行 动 指 挥 部及工作 组 名 单宜昌市人民政府2016 年 8 月 19 日 5 附件宜昌市水质超标流域限期达标行动指挥部及工作组名单指 挥 长:刘建新 市政府副市长副指挥长:陈敏仁 市政府副秘书长成 员:王仁俊 市环保局局长靳 鹏 市水利水电局局长熊长权 市农业局局长沈洪学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向宇飞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李黎峰 市住建委副主任刘丰雷 枝江市政府市长张世敏 当阳市政府市长苏海涛 远安县政府县长王平昌 夷陵区政府区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王仁

9、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方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指挥部下设 4 个工作组:1.技术指导组组 长:杨晓东 市环保局副局长副组长:洪 钧 黄柏河综合执法局专职副局长成 员:市环保局总 量科、污染防治科、市环保研究所以及市住建委、市水利水电局、市畜牧兽医局相关科室负责人2.环境监测组组 长:方 建 市环保局副局长 6 副组长:徐 玲 市环保监测站站长成 员:市环保局科技与 监测科、市环保监测站及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夷陵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3.环境执法组组 长:卢彩容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副组长:陈波平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成 员:市环境监察支 队、市水政监察支队、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等4.督查组组 长:向宇飞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成 员: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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