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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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解读 一、关于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一)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有哪些内容? 答: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包括政府公示企业信息以及企业自主公示信息。其中,政府公示企业信息分为工商部门公示企业信息和工商部门以外的政府部门公示企业信息;企业自主信息公示包括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以及企业即时信息公示。 (二) 工商部门公示企业信息有哪些内容? 答: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 1.注册登记、备案信息; 2.动产抵押登记信息; 3.股权出质登记信息 ; 4.行政处罚信息; 5.其他依法应当公示

2、的信息。 以上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三) 工商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的企业信息公示有哪些内容? 2 答: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应当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 1.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 2.行政处罚信息; 3.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四) 社会公众如何查询到政府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 答:工商部门公示信息统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网址是 http:/ 。 其他政府部门公示信息既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也可以通过其他系统公示。 (五) 政府部门在公示企业信息的同时如何保护企业

3、商业秘密? 答:政府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 政府部门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政府部门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政府部门予以更正。 二、关于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一) 企业年度报告报送公示有什么要求? 答:企业应当于 每年 1月 1日至 6月 30日,通过企业信用3 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4、;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二) 企业年度报告

5、通过什么方式报送? 答:企业年度报告必须通过网上报送,报送后的年度报4 告实时进行公示,工商部门不收取书式材料,不进行审核,不 加盖印戳。企业年度报告报送公示网站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 。 (三)企业如何登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答:企业有两种方式登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1.电子营业执照。已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直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进行身份确认,登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企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2.工商联络员网上申报。未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可通过企业指定联系人手机短信验证方式登陆系统。企业工商联络员应先进行网上备案,在网上填写企业名称、注册号

6、和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的身份资料,完成备案程序。企业联系人备案资料包括联系人姓名、证件号码以及手机号码。工商联络员一经备案,手机号码不能随便更换,否则将影响企业信息报送公示。 (四)企业不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有什么后果? 答:企业不按规定在每年 6 月 30 日前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将会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外公示。 (五)工商部门如何发现和处理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情形? 答:工商部门在每年年报结束后,将对企业公示信息5 进行一次抽查(抽查比例为 3%以上),发现企业年报信息有弄虚作 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外公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

7、现企业公示的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举报人。 (六)企业发现其报送公示的年报信息不准确怎么办? 答:企业发现其报送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在当年 6 月 30 日之前完成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 (七)企业要如何报送公示 2013 年度的年度报告? 答:因条例实 施时间的原因, 2013年度的年度报告从 2014年 10 月 1日开始报送,至 2015年 6 月 30日截止。 由于 2013年度和 2014 年度的年度报告时间上有

8、重合,企业应当先报送公示 2013 年度报告后,再报送公示 2014年度报告。 (八)历年未参加年检且尚未吊销的企业如何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答:企业年检工作已于今年年初正式停止,历年未参加年检且尚未吊销的企业可直接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无需先补报年检。 6 三、关于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制度 (一)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报送有什么要求? 答: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

9、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二)个体工商户应采用什么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答: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网上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两种报送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选择通过网上报送年度报告 的个体工商户,应登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 选择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应向登记机7 关或其委托的工商所报送。 (三)个体工商户报送的年度报告如何进行公示? 答:个体工商户通过网上报送年度报告的,年度报告内容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其中生产经营信息由于可能涉及商业秘密,

10、由个体工商户报送时确定是否公示。 个体 工商户纸质报送年度报告的,年度报告内容不予公示。工商部门在收到纸质报告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该个体工商户已经报送年度报告。 (四) 个体工商户报送的年度报告是否需要通过工商部门的审核? 答:无论是通过网上报送还是纸质报送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商部门都不予以审核、不加盖印戳,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由个体工商户负责。个体工商户通过纸质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部门收到年度报告后发出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收讫通知书。 (五)个体工商户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有什么后果? 答:个体工商户不按规定每年于 6 月 30 日前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

11、管理部门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 7 月 1日至下一年度 6 月 30 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8 (六)工商部门如何发现处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情形? 答:工商部门在每年年度报告结束后,对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发现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工商部门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对外公示;抽查发现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将会依法进行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个体工商户选择网上 或者纸质报送的年度报告,工商部门都会对其进行抽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个体工商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

12、、弄虚作假的,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工商部门自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 (七)个体工商户发现其报送的年报信息不准确怎么办? 答:个体工商户通过网上报送年度报告的,发现报送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可以在当年 6 月 30 日之前通过网上进行更正。更正前后内容同时公示。 个体工商户以纸质方式报送的年度报告,不能更正。 (八)工商部门将个体工商户 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是什么制度?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有什么区别? 答:将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是工商部门部门提醒公众注意交易安全、促使个体工商户履行法定义务9 的一种信用约束手段。 工商

13、部门将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不同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考虑到个体工商户不进行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中弄虚作假等情形,其社会危害性都较小,因此只采用较温和的手段对其进行警示。 (九)个体工商户在什么情况下将会被工商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答:个体工商户以下三种情况将会被工商部门标记为经营 异常状态: 1.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2.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经营场所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住所无法联系到的。 (十)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有什么后果?如何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答: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体的,工商部门将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工商系统

14、进行公示。 因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也可以在下一次报送年度报告后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因年度报告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 被标记为经营10 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更正后的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因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办理经营场所、经营者住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可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十一)个体工商户如何报送 2013 年度的年度报告? 答:因个体工商户年

15、度报告暂行办法实施时间的原因, 2013年度的年度报告从 2014年 10 月 1日开始报送,至2015 年 6 月 30 日截止。 由于 2013年度 和 2014 年度的年度报告时间有重合,个体工商户应当先报送 2013 年度报告后,再报送 2014年度报告。 (十二)历年未参加验照且尚未吊销的个体工商户如何报送年度报告? 答: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已于今年 1 月 1 日正式停止,历年未参加验照且尚未吊销的个体工商户可直接报送年度报告,无需先补报验照。 四、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有什么要求?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 1 月 1日至 6 月 30 日,报送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设立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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