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裁判工作手册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2 裁判工作有关信息,请用正楷填写。 赛 区: 赛项名称 : 赛项编号: 比赛时间: 比赛地点: 参赛队数量: 裁判长: 裁判长联系电话: 裁判组成员及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3 一、工作总则 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赛项为单位设立裁判组,裁判组对大赛执委会负责,并接受赛项执委会的协调和指导。 2各赛项裁判组以大赛制度为指导,严格遵守裁判工作纪律,认真履行 裁判工作职责,确保大赛各赛项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 3裁判组实行 “ 裁判长负责制 ” ,设裁判长 1 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与管理工作。 4裁判员分为加
2、密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 , 主要负责加密、现场执裁、评审评判等工作。加密裁判不得参与评分工作。 二、工作流程 4 三、 工作内容 裁判组的工作按赛前、赛中、赛后三个阶段展开,主要分为12 个模块。 1 赛前阶段 工作模块 1:裁判工作培训 裁判组需在赛前参加由赛项执委会及其下设专家工作组组织安排的裁判工作培训,认真学习并熟悉与执裁工作相关的大赛制度要求 和赛项竞赛规程,具体包括:比赛规则、竞赛技术平台、评分方式、评分标准、成绩管理流程、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应急预案等。培训结束,裁判组填写裁判员培训记录表(见附件1)。 工作模块 2:裁判工作会议 裁判组在裁判长的组织下召开裁判工作会议,根据裁
3、判工作培训的有关内容及要求,明确裁判组内的人员分工及其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等。会议结束后完成裁判组人员分工表(见附件 2)。 工作模块 3:赛场检查 裁判执裁前要在赛项执委会及其下设专家工作组的安排下,对赛场设备设施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进行检查,做好执裁的准 备工作,并依据检查情况和问题解决情况填写赛场检查记录表(见附件 3)。 工作模块 4:组织召开领队会议 裁判长需会同赛项执委会和赛项专家组在赛前一天组织召开领队会议。会议对赛项规程中的变更事项和其他注意事项加以说明,并组织完成各参赛队(选手)的分组(分批)抽签。 5 2 赛中阶段 在此阶段,裁判人员不得携带个人通讯工具,不得以
4、任何形式徇私舞弊、擅离职守。 工作模块 5:加密 第一名加密裁判组织参赛队伍(选手)的第一次抽签,产生参赛编号,用其替换选手参赛证等个人身份信息,填写一次加密记录表(见附件 4)并当即装入 一次加密结果密封袋中。第二名加密裁判组织第二次抽签,确定赛位号,用其替换选手参赛编号,填写二次加密记录表(见附件 5)并当即装入二次加密结果密封袋中。比赛过程中有竞赛作品提交的,需由第三名加密裁判对竞赛作品进行加密。加密方式可以是二维码加密或人工加密。使用人工加密的,加密方式同上,并当即将三次加密记录表(请参考附件 5 自行设计)装入三次加密结果密封袋中。所有加密结果密封袋的封条均须相应加密裁判和监督人员签
5、字。密封袋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加密裁判放置于保密室的保险柜中保存。第一次、第二次抽签加密需在同一天完成 。 工作模块 6:赛场纪律维护 完成第二次抽签加密后,现场裁判负责引导选手在赛位或等候区域等待竞赛指令。期间,现场裁判需向选手宣读竞赛须知。竞赛过程中,裁判员无权解释竞赛赛卷内容。现场裁判需做好赛场纪律的维护,对有违规行为的选手提出警告,对严重违规选手,应按竞赛规程予以停赛或取消竞赛资格等处理,并记录在赛场情况记录表(见附件 6)。在具有危险性的作业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现场裁判适时提醒选手比赛剩余时间,到竞赛结束时,选手仍未停止作业,现场裁判在确保安全前6 提下有权强制终止选手
6、作业。比赛换场期间 ,现场裁判须做好选手的隔离工作。 工作模块 7:竞赛材料和作品管理 现场裁判须在规定时间发放试卷、答题纸、竞赛工具等竞赛材料,于赛后回收、装订、密封所有竞赛资料并将其交予赛项承办院校就地保存,填写竞赛材料发放与回收记录表(见附件7)。对于有竞赛作品提交的赛项,现场裁判须按规定做好作品的收取和管理,填写竞赛作品回收表(见附件 8)。 工作模块 8: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是指评分裁判依据评分标准对参赛队伍(选手)的竞赛表现和最终作品作出成绩评定。除经大赛组委会批准的特殊情况外,评分方式主要可分为机考评分、现场评分 、过程评分和结果评分四类。结果评分分为客观性结果评分和主观性结果评分
7、两种。评分裁判依据各类评分方式的既定要求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填写相应的评分表格后签字确认(见附件 9)。记分员负责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完成统分工作,统分表(见附件 10)须由记分员、裁判长、监督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如为多模块汇总计分的赛项,各模块统分结束后,记分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完成汇总计分工作,填写成绩汇总表(见附件 11)。在正式公布比赛成绩之前,任何人员不得泄露过程评分和结果评分的评分结果。 工作模块 9:成绩复核 如监督人员在成绩复核中发现错误, 裁判长须会同相关评分裁判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参见监督人员工作手册附件 1)。如果抽检复核错误率超过 5%,则认定为非小概率事件,裁判长须组织裁判组
8、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7 工作模块 10:解密 裁判长正式提交赛位号(竞赛作品号)评分结果后,加密裁判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对加密结果进行逐一层层解密。各赛项可根据需要采取正向解密或逆向解密。 以逆向解密为例(附件 12):无竞赛作品的解密,先根据二次加密记录表,以赛位号从小到大为序,确定其对应的参赛编号,再根据一次加密记录表,确定对应的参赛队伍(选手);有竞赛作品的解 密,先根据三次加密记录表,以竞赛作品号从小到大为序,确定其对应的赛位号,再根据二次加密记录表,确定对应的参赛编号,最后根据一次加密记录表,确定对应的参赛队伍(选手)。 解密后形成最终成绩单(见附件 13)。 3 赛后阶段 工作模块
9、11:留档备案 所有裁判工作表格及其他工作材料均须在有关人员签字后由裁判长装订成册并留档备案。 工作模块 12:裁判工作汇报 裁判长在听取、汇总各裁判员的工作汇报后,对裁判组的一系列执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填写裁判工作报告表(见附件14),并于赛项结束 3 日内分别提交赛项执 委会和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四、附件 附件 1: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裁判员培训记录表 附件 2: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裁判组人员分工表 附件 3: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赛场检查记录表 附件 4: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一次加密记录表 8 附件 5: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二次加密记录表 附件 6: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
10、赛 赛场情况记录表 附件 7: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竞赛材料发放与回收记录表 附件 8: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竞赛作品回收表 附件 9-1: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现场评分评分表 附件 9-2: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过程评分评分表 附件 9-3: 全 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结果评分评分表 附件 10-1: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机考评分统分表 附件 10-2: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现场评分统分表 附件 10-3: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过程评分统分表 附件 10-4-1: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客观性结果评分统分表 附件 10-4-2: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主观性结果评分统分表 附件
11、11: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成绩汇总表 附件 12-1: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二次解密表 附件 12-2: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三次解密表 附件 13: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最终成绩单 附件 14: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 判工作报告表 工作手册使用说明: 1本工作手册电子版在大赛官方网络 平台www.chinaskills-jsw.org, 可供下载。 2本工作手册所有附件是为方便裁判工作设计的样表,裁判长根据赛项所采用评分方式的种类和数量以及赛项解密方式选取适用的评分表(附件 9)、统分表(附件 10)、成绩汇总表(附件 11)和解密表(附件 12),并根据赛项评分标准条目数、9 裁判人数、参赛选手人数等具体情况对附件表格的空白栏目进行适度调整。 3裁判长根 据裁判工作需要确定每张工作表格所需打印的份数,做好工作表格的分发和回收工作,并于竞赛结束后将所有工作表格连同本工作手册的封面及裁判工作信息页(即第一、第二页)装订成册。10 附件 1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裁判员培训记录表 赛区 赛项名称 参加培训的裁判员姓名 培训主要内容 专家组组长签名: 裁判长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