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炎政办发 201229 号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 印 发 炎 陵 县 火 灾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的通 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院农场,九龙社会事务管理局,县直各单位:炎陵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 -炎陵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目 录1.总 则 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3 专家组2.4 县现场指挥部3.预防预警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3.2 预警3.3 预警支持系统3.4 预警预防行动4.应急响应4.1
2、 应急响应分级4.2 应急响应行动4.3 应急处置- 3 -4.4 扩大应急4.5 指挥与协调4.6 信息发布4.7 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5.1 善后处置 5.2 总结分析 6.应急保障6.1 通信保障6.2 队伍保障 6.3 装备保障 6.4 技术保障 7.监督管理7.1 宣传、培训和演练7.2 奖励与责任8.附则8.1 预案管理与更新8.2 预案解释部门8.3 预案实施时间- 4 -1、总则1.1 编制目的提高 应对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全面加强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迅速联动社会救援力量,整合社会救援资源,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及时、高效、有序地控制火灾发展
3、,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南省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炎陵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3 适用范围本 预案适用于本 县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分 级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属地为主,分级响应。把抢救遇险人员生命和保证灭火救援力量的自身安全放在整个灭火救援行
4、动的首要位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5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处置火灾事故,应坚持局部服从全局,快速准确地确定处置火灾事故行动的主要方面,科学合理地制定火灾灭火救援行动方案。(3)普及知识,提高素质。充分发挥专职消防队伍、志愿消防队伍和义务消防队伍的作用,改善装备水平,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加强灭火救援力量,普及公众防灾、减灾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4)整合资源,协同作战。各级各部门应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社会灭火救援资源优势,确保快速高效地应对处置火灾事故。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 急组织机构县 人民政府设立炎陵县火灾事故灭火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由县人民政
5、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副指挥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政府新闻办、县电力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石油公司、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武装部军事科、县武警中队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县 指挥部办公室 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2 应急组织机构 职责- 6 -2.2.1 县指挥部负责全县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火场情况变化,提出响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救援力量,组织协同作战;统一调度全县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保障资源,必要
6、时直接指挥火灾事故现场的扑火救援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公安消防支队报告火灾事故及灭火救援情况,统一发布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统一协调驻炎武警官兵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火灾事故扑火救援。2.2.2 县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火灾事故调查,拟写火灾事故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2.3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县公安局 组织公安消防、治安、交警、巡警、防暴等警种、部门进行应对火灾事故的实战演练,提高多警种联合作战能力;组织、指挥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做好火灾现场警戒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并根据现场应急处置需要,实
7、施交通管制和现场管制。县公安消防大队 承担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收集、综合分析全县各类火灾事故信息,及时提出预防火灾事故和灭火救援建议;加强灭火救援队伍及装备、设施建设和业务训练,- 7 -并负责统一调度。 县发改局 根据处置火灾事故的需要,负责相应消防基建项目的审批。县财政局 根据处置火灾事故的需要,负责保障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经费。县民政局 负责调配救济物资,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县住建局 负责做好灭火救援用水供应保障工作;根据处置火灾事故的需要,负责组织专业队伍、装备参与灭火救援。县卫生局 负责组织医疗队伍赶赴火灾事故现场,做好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防止和控制因火灾事故衍
8、生的各种疫情的暴发流行。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处置火灾事故的需要,负责提供火灾事故的交通运输保障。县安监局 协助公安消防大队对火灾事故的原因、责任进行调查处理。县政府新闻办 负责火灾事故信息 发布工作。县电力公司 根据处置火灾事故的需要,负责提供临时电源或发电应急车辆,保障现场电力供应。县电信公司 保障灭火救援现场 通信畅通。县石油公司 根据处置火灾事故的需要,负责做好燃料- 8 -保障。县环保局 根据处置火灾事故的需要,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县气象局 根据处置火灾事故的需要,提供有关气象信息。县武装部军事科 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及时协调驻炎官兵,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灭火救援工作。县武警中队 根据
9、灭火救援需要,组织武警官兵参加灭火救援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火灾现场治安秩序。2.3 专家组县指挥部组建灭火救援专家组,为制定灭火救援方案和解决灭火救援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2.4 现场指挥部县指挥部根据需要在火灾事故现场设立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现场最高领导任指挥长,火灾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下设 7 个工作小组。(1)灭火救援组。负责搜集和掌握现场情况,制定处置措施和方案,向现场指挥部提供灭火救援决策意见,贯彻落实现场指挥部的指示,组织指挥开展灭火救援工作。(2)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和
10、人员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9 -(3)专家技术组。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救援技术支持和救治受伤人员。(4)现场警戒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护交通、治安秩序。(5)宣传报道组。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适时召开应急救援工作新闻发布会。(6)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所需后勤保障。(7)善后工作组。负责现场受灾群众安置和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3、预防预警机制3.1 信息监测与 报告县 公安消防大队 和公安派出所应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责令整改。任何单位、个人一旦发现火险,应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县公安消防大
11、队报警。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火灾报警后,必须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公安消防支队报告,及时组织扑救。3.2 预警县 公安消防大队设 立接警、战备值班室,实行专人 24 小时值班。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或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应迅速了解起火时间、起火单位、起火地点、火势情况、伤亡情况等,根据接警情况立即出警,并向市公安消防支队报告。- 10 -3.3 预警支持系统县公安局和县公安消防大队应加强通信指挥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和发挥其接警、调度、报告等功能,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无线、有线和计算机联网,实现火灾信息快速、高效传递,确保接警、报告和应急响应迅速及时。3.4 预警预防行动县公安消防大队应按照
12、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备必要的灭火救援装备,确保装备精良,保障有力,并指导重点单位制订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并经常组织进行实战演练。同时加强全县专业救援队伍执勤备战工作,搞好专业训练,强化战备意识,随时做好“灭 大火、抢大险、救大灾” 的思想和物资准备。4、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分 级火灾事故按其可控性、严重程度、扑救难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别重大(级)四级。4.1.1 下列单位和 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为级(1)建筑面积在 1000 平方米以上 5000 平方米以下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三星级以下(不含三星级)、客房数在 50 间以上或客房数在 40 间以上但设有建筑面积在 150 平方米以上公共娱乐场所的宾馆(旅馆、饭店);容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