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饰工程施工合作协议发 包 方 (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 : 营 业 执 照 号 : _ 住 所 : _ 法 定 代 表 人 : _ 电 话 : _ 公 司 装 修 或 建 筑 资 质 等 级 证 书 号 : _ 法 人 代 表 家 庭 住 所 : _ 身 份 证 号 : _ _ 承 包 方 (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 : 姓 名 : _电 话 : _ 乙 方 家 庭 住 所 : _ 身 份 证 号 : _ _ 经 甲 、 乙 双 方 友 好 协 商 , 就 乙 方 承 接 甲 方 的 装 饰 工 程 业 务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一 、 甲 方 权 利 :1、 甲 方 有 权
2、监 督 装 饰 工 程 的 现 场 管 理 及 文 明 施 工 。2、 甲 方 有 权 对 乙 方 施 工 质 量 进 行 抽 检 与 检 验 。3、 甲 方 有 权 对 乙 方 的 施 工 材 料 进 行 封 样 及 审 核 。4、 甲 方 有 权 对 乙 方 的 不 规 范 行 为 提 出 相 应 的 整 改 意 见 。二 、 甲 方 责 任 :1、 甲 方 负 责 向 乙 方 提 供 装 饰 工 程 项 目 , 2012 年 工 程 量 不 得 低 于_万 元 , 以 后 每 年 工 程 量 在 _万 元 以 上 。2、 开 工 前 甲 方 负 责 向 乙 方 提 供 经 装 饰 工 程
3、 项 目 单 位 签 章 确 认 后 的 施 工 图纸 、 工 程 报 价 及 施 工 工 艺 说 明 , 并 向 乙 方 进 行 交 底 , 须 双 方 签 字 认 可 。3、 甲 方 负 责 按 照 本 协 议 中 规 定 的 付 款 方 式 及 时 给 乙 方 拨 付 工 程 款 项 。三 、 乙 方 权 利 :1、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 _日内向甲方交纳定金_ _元作为履约保证,乙方提出终止合作时甲方应于当日全额退还给乙方此定金。2、 乙 方 有 权 要 求 甲 方 协 助 工 程 施 工 队 与 客 户 沟 通 ,确 保 工 程 的 顺 利 进 行 。3、 乙 方 有 权 要 求
4、 甲 方 按 照 协 议 及 时 拨 付 工 程 款 ,确 保 工 程 的 顺 利 进 行 。四 、 乙 方 责 任 :1、 乙 方 派 出 人 员 须 遵 守 合 理 的 规 章 制 度 。2、 乙 方 所 派 出 人 员 应 能 胜 任 施 工 中 各 个 环 节 的 相 应 工 作 任 务 。3、 乙 方 对 所 派 出 人 员 进 行 甲 方 企 业 文 化 的 学 习 与 教 育 。4、 乙 方 应 遵 守 甲 方 现 场 施 工 管 理 中 提 出 的 各 项 合 理 要 求 。五 、 工 程 变 更在 施 工 期 间 对 合 同 约 定 的 工 程 内 容 如 需 变 更 , 双
5、 方 应 当 协 商 一 致 。 由 合 同双 方 共 同 签 订 书 面 变 更 协 议 , 同 时 调 整 相 关 工 程 费 及 工 期 。 工 程 变 更 协 议 , 作为 竣 工 结 算 和 顺 延 工 期 的 根 据 。六 、 工 期 延 误6.1 对 以 下 原 因 造 成 竣 工 的 日 期 延 误 ,经 甲 方 确 认 , 工 期 应 当 顺 延 :(1)工 程 量 变 化 或 设 计 变 更 ; (2) 根 据 现 场 实 际 施 工 情 况 或 经 业 主 单 位 或甲 方 同 意 工 期 顺 延 及 其 它 情 况 的 ; (3)不 可 抗 力 ;6.2 对 以 下 原
6、 因 造 成 竣 工 的 日 期 延 误 , 工 期 应 当 顺 延 :(1)甲 方 未 按 合 同 约 定 完 成 其 应 当 负 责 的 工 作 而 影 响 工 期 的 ;(2)甲 方 未 按 合 同 约 定 支 付 工 程 款 影 响 正 常 施 工 的 ;(3)因 业 主 单 位 原 因 或 因 甲 方 责 任 造 成 工 期 延 误 的 其 他 情 况 。6.3 因 乙 方 责 任 不 能 按 期 完 工 的 , 工 期 不 顺 延 ; 因 乙 方 原 因 造 成 工 程 质 量存 在 问 题 的 返 工 费 用 由 乙 方 承 担 , 工 期 不 顺 延 。七 、 质 量 标 准7
7、.1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按 甲 方 与 业 主 签 署 的 相 关 协 议 及 甲 乙 双 方 施 工 前 认 可 的相 关 标 准 执 行 ;八 、 工 程 验 收8.1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分 下 列 阶 段 对 工 程 质 量 进 行 联 合 验 收 :(1)材 料 验 收 ; (2)隐 蔽 工 程 验 收 ; (3)竣 工 验 收 。九 、 工 程 款 支 付 方 式9.1 合 同 签 字 生 效 后 , 甲 方 按 下 列 表 中 的 约 定 向 乙 方 支 付 工 程 款 :支 付 次 数 支 付 时 间 ( 工 程 进 度 ) 支 付 比 率 ( 合 同 总 额 比 率
8、 )第 1 次 工人进场 3 日内 20 %第 2 次 水电布线、布管结束,瓦工进场 20 %第 3 次 油漆工进场 15 %第 4 次 工程竣工验收后 3 日内 付清所做工程的所有余款 十 、 违 约 责 任10.1 一 方 当 事 人 未 按 约 定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给 对 方 造 成 损 失 的 , 应 当 承 担 赔偿 责 任 。10.2 一 方 当 事 人 无 法 继 续 履 行 合 同 的 , 应 当 及 时 通 知 另 一 方 , 并 由 责 任 方承 担 因 合 同 解 除 而 造 成 的 损 失 。10.3 由 于 乙 方 责 任 延 误 工 期 的 , 除 按 照
9、每 延 误 一 日 向 乙 方 支 付 100 元 的罚 息 外 , 还 应 当 承 担 由 此 造 成 的 工 期 延 误 等 其 它 相 应 的 违 约 责 任 。10.4 由 于 甲 方 未 按 合 同 约 定 期 限 支 付 工 程 款 违 约 的 , 除 按 照 每 延 误 一 日 向乙 方 支 付 100 元 的 罚 息 外 , 还 应 当 承 担 由 此 造 成 的 工 期 延 误 等 其 它 相 应 的 违 约责 任 。十 一 、 协 议 终 止甲 、 乙 任 何 一 方 终 止 合 作 协 议 , 须 提 前 10 天 通 知 对 方 。 合 作 协 议 终 止 时 ,甲方应
10、于当日全额退还给乙方此前向甲方交纳的作为履约保证的定金。如甲方不能按期退还视为违约,除按日支付 1的罚息外还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十 二 、 其 它本 合 同 经 甲 乙 双 方 签 字 ( 盖 章 ) 后 生 效 。 其 它 未 尽 事 宜 ,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或 双 方 另 订 补 充 协 议 , 补 充 协 议 与 本 合 同 具 有 同 等 的 法 律效 力 。 若 甲 、 乙 双 方 因 本 合 作 协 议 产 生 的 纠 纷 , 应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 协 商 不 成 提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仲裁不成的,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十 、 合 作 期 限 :自 _ 年 _月 _日 , 至 _ 年 _月 _日 。甲 方 ( 签 章 ) : 乙 方 ( 签 章 ) : 日 期 : _ 年 _月 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