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绿化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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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造林绿化法律制度,主讲者: 张芳日期:2012年08月26日,http:/,造林绿化法律制度有关内容,1. 全民义务植树2. 植树造林3. 封山育林,3月12日,是中国的植树节。我国的植树节,因时代的演变,先后作了三次改定。辛亥革命后,民国4年(1915年)由农商部总长周自齐呈准大总统,以每年清明节为植树节。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先生逝世,为了纪念这位伟人,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把植树造林节改为每年的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79年在邓小平提议下,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把每年3月12日定为我国的植树节。 我国幅员辽阔,气候差异较大,各地适合植树的时间也不相同。因此,

2、许多省市还规定了自己的植树日、植树周、植树月。,中国植树节的由来,义务植树,是指公民为国土绿化无报酬地完成一定劳动量的整地、育苗、植树、管护等绿化任务,或者其它与绿化有关的劳动。这里所指的公民并非“全体公民”,而是“适龄公民”,从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适龄公民是指男性年满11周岁至60周岁,女性年满11周岁至55周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的公民。其中,年满1l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就近就地参加力所能及的义务植树劳动。当然,也鼓励全体公民以各种力所能及的形式参与国土绿化,共建绿色家园,共享绿化成果。,义务植树的涵义,中国植树节节徽的含义,1. 树形,表示全民义务植树35棵

3、,人人动手,绿化祖国大地。2. “中国植树节”和“3.12”,表示改造自然,造福人类,年年植树,坚韧不拔的决心。3. 五棵树可会意为“森林”,由此引伸连接着外圈,显示着绿化祖国,实现以森林为主体的自然生态体系的良性循环。,植树节节徽是寓意概括的标志,1. 全民义务植树,1981年12月13日,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从此,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作为一项法律开始在全国实施。1982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1 )建立机构,明确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均应成立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地区的义务植树运动和造林绿化工作。 2 )搞好规划,落实任务

4、3 )明确权属,落实政策 4 )培育树苗 5 )科学植树,加强管理,军民义务植树,山西省政府专配的造林绿化浇水车,2. 植树造林,1)制定植树造林规划 2)植树造林的检查验收 3)部门造林绿化责任 4)保护森林经营者合法权益,2.1 制定植树造林规划,森林法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植树造林规划,因地制宜地确定本地区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奋斗目标。”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全国林业长远规划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地方各级林业长远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下级林业长远规划应当根据上一级林业长远

5、规划编制。林业长远规划的调整、修改,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第十二条 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二)以现有的森林资源为基础;(三)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相协调。第十三条 林业长远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林业发展目标;(二)林种比例;(三)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四)植树造林规划。,2.2 植树造林的检查验收,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植树造林应当遵守造林技术规程,实行科学造林,提高林木的成活率。”“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当年造林的情况应当组织检查验收,除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外,成活率不足

6、百分之八十五的,不得计入年度造林完成面积。”依据:造林技术规程 GB/T15776-1995,2.2 对造林检查验收工作的规定,造林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各项作业随时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造林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造林1年后对造林成活率要进行检查,合格的由检查验收组负责人签发检查验收合格证,不合格的,施工单位要及时补植,合格后再发检查验收合格证。 检查验收合格证一式三份,验收单位、施工单位、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各一份。造林后35年进行造林保存率检查。,2.2.1 造林检查验收的方法,1、造林面积检查,用仪器实测或按施工设计图逐块核实。 造林面积按水平面积计算。凡造林面积连续成片在0.0

7、67hm2以上的,按片林统计。乔木林带和灌木林带2行以上(含2行)、林带宽度在4m(灌木3m)以上,连续面积0.067hm2以上,可按面积统计。,2.2.1 造林检查验收的方法,2、采用样地或样行方法检查造林成活率。成片造林面积在10hm2以下、1030hm2、30hm2以上的,样地的面积应分别占造林面积的3、2、1;防护林带应抽取总长度的20%林带;每100m检查10m。样地和样行的选择实行随机抽样。山地的幼林调查,应包括不同部位和坡度。,2.2.2 造林成活率计算方法,植苗造林和播种造林,每穴中有一株或多株幼苗成活均作为成活一株(穴)计数。造林平均成活率按以下公式计算:样地(行)成活率()

8、样地(行)成活株(穴)数 / 样地(行)栽植总株(穴)数100%小班成活率()样地(行)成活率/ 样地块数100%平均成活率()=(小班面积小班成活率)/小班面积100%平均成活率保留一位小数。,2.2.4 人工造林评定标准,合格:年均降水量在400 mm以上地区及灌溉造林,成活率在85以上(含85); 年均降水量在400 mm以下地区,成活率在70以上(含70)。补植:年均降水量在400 mm以上地区及灌溉造林,成活率在4084; 年均降水量在400 mm以下地区,成活率在4069重造:成活率在40以下 。速生丰产用材林,分别按树种专业标准检查验收。,2.2.5 造林技术档案,造林合格面积计

9、入造林面积;造林不合格的,经补植或重造合格后再计入造林面积。 造林保存率检查。人工造林后35年,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自查)根据造林施工设计书和检查验收合格证,对造林面积保存率、造林密度保存率、经营和林木生长情况组织检查,其结果计入造林技术档案。造林技术档案是分析造林生产活动,评价造林成效,拟定经营措施的依据,以小班为单位建立造林技术档案。,2.3 部门造林绿化责任,森林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完成植树造林规划确定的任务。”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国家对造林绿化实行部门和单位负责制。 铁路公路两旁、江河两岸、湖泊水库周围,各有关主管单位是造林绿化

10、的责任单位。工矿区,机关、学校用地,部队营区以及农场、牧场、渔场经营地区,各该单位是造林绿化的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的造林绿化任务,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下达责任通知书,予以确认。”,2.4 保护森林经营者合法权益,森林法第二十七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所有。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承包

11、合同的规定执行。,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国家依法保护森林、林木和林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经营者依法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的经营者,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和其他合法权益。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经营者,有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权利。”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护承包造林者依法享有的林木所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未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承包造林合同。”,2.4 保护森林经营者合法权益,2002年8月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九条: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12、不变。 第四十九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3、封山育林,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 15163-20043.1全封 overall closure在封育期间,禁止除实施育林措施以外的一切人为活动的封育方式。3.2半封 half-closure在封育期间,林木主要生长季节实施全封;其他季节按作业设计进行樵

13、采、割草等生产活动的封育方式。3.3轮封 shifted-closure封育期间,根据封育区具体情况,将封育区划片分段,轮流实行全封或半封的封育方式。,违反造林绿化法规的法律责任,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第九条:“年满18岁的成年公民无故不履行此项义务的,所在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补栽,或者给予经济处罚。整个单位没有完成任务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并由当地绿化委员会收缴一定数额的绿化费。”,违反造林绿化法规的法律责任,(一)连续两年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二)当年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应更新造林面积50的;(三)除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外,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未达到85的;

14、(四)植树造林责任单位未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按时完成造林任务的。 对有上述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造林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可以处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2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山西省年均近百亿投入绿化,2012-8-30 文章来源:山西日报 8月26日,前来我省参加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四期总结表彰暨五期启动大会的兄弟省(区、市)代表,兴致勃勃地参观了朔州市平鲁区卧龙山30万亩樟子松林等造林绿化工程现场,有代表惊异地问:“你们为什么能够在短短几年,在过去风沙肆虐的不毛之地栽满树?”朔州市平鲁区林业局局长高元

15、官回答:“舍得投入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去今两年,该区用于植树造林的资金已达到12亿元,占到区财政总收入的20%。 我省坚持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形成了政府投资、企业筹资、社会集资的多元投入格局,为大规模推进植树造林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省每年林业投入都在近100亿元,营造林面积近500万亩,今年上半年又完成了380万亩。,在加大造林绿化重点工程投入的基础上,我省建立了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并将林改造林、新造干果经济林、新造灌木林和柠条加工项目列入我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予以重点扶持。各地积极引导企业投入,全面推广“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挖一吨煤栽一棵树”等资源型企业反哺林业的好经验、好做法

16、,将煤炭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20%30%用于造林绿化,企业投入不断增加。大同市积极引导和组织资源企业特别是煤炭企业参与造林绿化,2007年以来,已累计提取保证金4.25亿元。吕梁市联盛集团投入百亿元,打造黄土高原地区以绿色、生态、可持续为特色的宜居家园。 此外,我省还建立了中国绿色碳基金山西专项,筹集资金4820万元,完成碳汇造林4.3万亩。积极推行林地认养认领和合作造林,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三晋造林动力大活力足,2012-8-30 文章来源:山西日报经过几年的努力,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截至今年8月,全省林地确权面积达到7700万亩,占到应确权面积的93%

17、,发证率达到81%,118万户农民拿到了林权证。各项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出台了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开展了“林权一卡通”试点,进一步调动了农民造林绿化的积极性。祁县坳坡村村民乔二龙说:“林权改革分林到户,我们现在一心扑在山林上。” 近年来,全省各地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理念、市场的办法推动造林绿化,不少做法和经验受到国家有关部门肯定和兄弟省区市的借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称赞我省造林绿化工作:“有好的机制体制举措,有现场可看,有经验可学。”,全省各地大力推行市场化工程管理机制,按照标准化实施、公开招投标、专业队造林、公司监理的办法组织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有效提高了造林绿化的质量和效益。运城市对平田整地、树坑挖掘、苗木质量、浇水整畦等各个环节都制定技术标准,每个环节由专人负责把关,前一个环节不达标,下一个环节不进行。偏关县坚持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由县林业局负责,择优选择专业队伍,推行工程化管理,包建包管,包栽保活,分年算账。 为了强化林业管护机制,我省严格落实封山禁牧,全面推行护林员管护、专业队管护和林场管护,确保了栽得下、管得好、存得住。孝义市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在全市选聘了130名专职护林员,负责林木林地管护和禁牧禁火工作。右玉县乡乡设立管护站,村村成立管护组,层层签订林木管护合同书,实现了山山有人看,处处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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