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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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北京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境外)一、培养目标1.热爱中医药事业,有积极的人生态度,积极服务于社会,遵纪守法。汲取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的精华,具备继承、弘扬和发展中医学理论及中西医结合理论的能力。2.具备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通过本学科的学习、研究和临床实践,基本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具有从事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医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3.熟练掌握汉语,具备熟练运用中文进行本专业学术交流的能力。4.身心健康。二、学习年限及时间安排 (一)学习年限学制为 3 年,一般情况下不得提前毕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培养计

2、划者,由本人申请,经导师、学院研究生主管领导、研究生院主管领导逐级批准后,可以延长学习期限。每次申请延长时间不得超过 1 年,累计申请延期次数不得超过 2 次。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学习期限不少于 4 年。如 4 年期间没有完成学位论文,由本人申请,经导师、学院研究生主管领导、研究生院主管领导逐级批准后,每次申请延长时间不得超过 1 年,累计申请延期次数不得超过 2 次。(二)时间安排课程学习累计半年左右,科研工作和撰写论文两年半。博士研究生培养时间安排表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时间 1 学期 2 学期 3 学期 4 学期 5 学期 6 学期学习安排博士学位课程学习1.文献调研和确定论文

3、选题;2.完成 2 篇综述和预实验;3.第 3 学期末以前完成论文开题评议;4.第 4 学期末以前完成博士生中期考核;5.发表相关科研论文1. 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科研工作;2. 发表相关科研论文;3. 撰写学位论文;4. 完成论文并进行答辩三、课程学习及要求(一)课程学习1.课程分类博士生课程一般分为公共学位课(必修)与专业课(必修)和专业基础课(必修) 。也可根据专业要求在导师指导下选修 12 门课。2.课程学分实行学分制。博士生必修课程共计 12 学分,其中博士生公共必修课程按研究生院要求执行,共 6 学分;博士生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共计 6 学分。博士生选修课共计 4 学分。专业课、专业基础

4、课、选修课由导师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结合研究方向选择,不得与硕士期间所修课程相同。外籍研究生免修博士英语,但需通过新汉语 HSK 五级,同时通过新汉语口语考试中级(或通过旧汉语 HSK 八级) 。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及学分一览表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开课单位 学时 学分博士英语(供台港澳生选) 必修课 人文学院 72 4HSK(供留学生选) 必修课 4名师大讲堂系列报告 必修课 研究生院 9 场 2博士专业课 必修课 各学院 3654 2博士专业基础课(2 门) 必修课 各学院 3654 每门 2 学分博士选修课(2 门) 选修课 各学院 3654 每门 2 学分(二)课程考核1.考试成绩必修课

5、程及选修课程成绩60 分者为合格,给予相应的学分。2.补考对于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按照学校有关考试成绩及补考的规定执行。(三)跨专业学习跨专业研究生除完成上述课程外,还要按学校规定补修中医本科主干课程,但不计学分。四、 科研实训、临床实践及要求1.科研实训各专业根据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通过课程学习、博士学位论文的科研工作和参加科研课题等进行科研能力的培养。博士研究生应拓展本专业有关的科研思路、科研技术和方法;熟悉本专业的科研动向和研究热点;了解本专业新的技术、新的学术观点或学说。2.临床实践应坚持理论与临床相联系,中医学专业一般可随导师本人或其他研究生导师出门诊,出诊的时数及评价标准根据各专业培养

6、方案执行。带诊导师对博士生的临床实践要有书面评语,并将其记录在博士研究生学习档案中。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中医医史文献专业可根据导师要求进行,不做硬性规定。五、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及方式由学院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研究方向统一组织,由各专业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实施考核。中期考核的具体方案详见北京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细则(试行) 。考核内容及结果须及时填入基础医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并交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存档。考核合格者,给予 5 学分;不合格者,应在 2 月内进行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应延期毕业或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退学。六、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工作

7、是培养博士生科研能力的重要环节。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之下,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科学作风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一)学位论文总体要求1.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2.在论文中对自己的创造性成果作出详细阐述,阐明本领域已有的研究成果和自己的贡献。3.学位论文应能反映出作者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作出的创造性成果,及其实际意义或理论意义,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二)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博士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本专业相关文献资料,通过调研或预实验等,提出论文的选题。1.所选择的课题可以是本专业或导师现有的研究课题,也可以由博士生本人在本学科研究方向范围内自己选择研究课题。自选课

8、题必须征得导师同意。2.选择的课题应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提出新理论、新观点, 对医学事业的发展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应用价值。(三)开题报告1.开题报告的撰写博士研究生确定选题后,应在导师指导下系统查阅相关的中、外文文献,在此基础上撰写文献综述(一般不少于 2 篇,每篇不少于 5000 字,要求引用一定数量的中、外文文献,一般不要引用综述文献) ,进行实验研究的博士研究生应进行预实验,在此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立项依据(包括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 ,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及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方案与可行性分析,特色与创新之处,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

9、结果,研究基础,经费预算,主要参考文献等。开题报告经导师同意,方可进行开题。2.开题报告的评议 (1)成立评议小组 评议小组成员由 5 名(至少两名来自外单位)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导师不能作为自己所指导研究生的开题评议小组成员。评议小组成员由导师提名,组长从评议小组成员中产生。(2)评议过程和内容开题报告的评议由组长主持。研究生进行陈述,时间约 30 分钟。评议小组就研究课题的科学性、创造性、可行性、预期的研究结果等进行评议,通过开题报告评价其选题依据、研究方案及可行性等,并指出不足之处或有待完善的部分,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方法与方案。评议小组成员应根据开题报告的具体情况填写“北

10、京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开题评议表” 。附:北京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开题评议表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参考依据 得分研究意义10 分大8-10 分一般5-7 分不大4 分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20 分全面、充分16-20 分一般9-15 分欠全面、充分8 分立项依据40 分研究思路10 分清晰8-10 分一般5-7 分欠清晰4 分研究目标10 分明确8-10 分一般5-7 分欠明确4 分研究内容15 分合理11-15 分一般7-10 分欠合理6 分研究方案及可行性15 分可行、先进11-15 分一般7-10 分欠可行6 分研究内容及方案50 分创新性10 分强8-

11、10 分一般5-7 分不足4 分报告及回答问题情况10 分清楚8-10 分一般5-7 分欠清楚4 分总分注:1.在您认为相应的内划勾,并给出分数。2.总评分60 分为通过。(3)评议结果分两种:通过与不通过。评议小组就上述评议的几方面内容写出评议意见。通过者给予 3 学分;不通过者,在 3 个月内可重新开题,再次开题仍未通过者,需延期毕业,延期期间所需费用自行解决。3.开题的时间一般不晚于第三学期末。(四)论文工作阶段检查开题完成半年后,在导师的组织下,博士生汇报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前期工作遇到的问题、下一步论文工作计划等。汇报时间约 30 分钟。与会者应对其汇报提出意见或建议,使论文工作顺利进

12、行。中期检查应有详细记录,记录填写在北京中医药大学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档案 。参加人员包括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至少有本专业组两名副高职以上的专家,其他参加人员不限。(五)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撰写的具体要求按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的有关规定和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科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执行。(六)学位论文的查重 1.学位论文完成后,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和格式上交。2.按学校统一规定和要求进行论文电子版的查重工作,查重结果的处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七)学位论文的送审评阅博士论文由学院统一送 3 名与论文研究方向相关的专家(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职称)进行评阅,其中至

13、少 1 名为外单位专家。由专家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评分表和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 。评审通过者,可申请答辩。如有评审专家认为未达到学位论文水平,应按专家意见修改后重新送审,直到评审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七、学术论文发表在学期间,要求博士研究生须作为第一作者发表 1 篇 SCI 论文或在相关学科限定的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2 篇(文献综述及论文摘要不计) 。所发表论文必须以北京中医药大学为独立署名或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必须为第一作者,导师必须为通讯作者。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后,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

14、定的答辩申请程序,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和学位分会按规定审查答辩申请人的答辩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学位分会组织答辩,同时上报校学位委员会。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执行。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 12 学分。博士研究生修满 32 学分(包括课程、开题、中期考核及毕业论文)且符合北京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者,可授予其学位。如研究生论文答辩未通过,需按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后重新申请答辩,若再次不通过者,需按延期毕业处理。九、 研究生管理1.导师负责制导师应认真履行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各项职责,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及培养工

15、作,加强与博士研究生的深度交流,关心博士研究生的学业、思想和生活。在学生入学 3 个月内,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结合博士研究生的特点制定该生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文献阅读、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工作、科研实训、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等。个人培养计划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导师保存,一份上交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备案。2.培养方式博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的方式,导师及指导小组成员要做到教书育人,使博士研究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导师指导小组一般由 3 人组成(包含导师) ,小组成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经系(中心) 、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导师推荐 1 名跨学科的教授及相当职称的专家任副导师,副导师名单需报研究生院批准。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可在导师指导小组指导下进行,也可利用校内、外或国内、外学术资源联合培养,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符合北京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者,方可授予我校的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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