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饭卡管理规定一、目的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起,工作餐由快餐公司统一配送,为规范饭卡发放、使用及用餐管理,特制订此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三、职责1、行政部负责饭卡的办理、充值、食堂刷卡设备及业务管理,对每月消费记录进行核对及统计等。2、财务部负责对员工充值款项的审核和月底结算。3、各部门负责人提前一个工作日将各部门用餐人员上报至行政部,如遇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上报时间截止至 15点,用餐人员应分三餐准确进行上报,确保用餐人数无误,公司按上报名单安排用餐,无预定原则上不安排餐饮。四、餐费明细及各部门充值标准1、餐费明细工作餐分为早中晚三餐,早餐标准为 6
2、元,中餐及晚餐为 8 元。2、充值标准根据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工作岗位不同,制定不同的充值标准和限额标准,具体 详见饭卡充值标准。3、充值时间饭卡统一充值时间为当月月底或者次月月初,由各部门统一将饭卡收齐送至行政部,不接受单独充卡。五、管理办法:(一)饭卡的办理及回收 1、饭卡办理:由行政部负责根据入职单办卡;2、饭卡回收:(1)员工离职时需将饭卡交还至行政部,否则将从工资中扣除卡内余额及饭卡工本费 10 元。(2)生产部一线员工离职时,应持离职申请单, 将卡返还行政部,持财务部开具的收据领取现金,否则不予退款。(二)饭卡充值1、在职员工充值:每月充值前由行政部根据最新员工名册核查,按照实际在岗人
3、员进行充值。行政部根据员工上月实际出勤,统计员工加班、休假及出差天数,结合当月应出勤天数统计充值清单,充至员工饭卡中。 2、新员工开卡充值:(1)生产部一线员工开卡充值:新员工报到时,持新员工报到流转单至财务部缴纳相关费用,后持财务部开具的收据至行政部办卡充值,行政部根据当月剩余应出勤天数对新员工饭卡进行充值。(2)非一线员工开卡充值:新员工报到时,持入职单至行政部办卡充值,行政部根据当月剩余应出勤天数对新员工饭卡进行充值。3、外阜销售人员及外来人员就餐: 负责接待的部门应提前一工作日将用餐人员上报至行政部,至行政部进行登记,领取餐券,持餐券至食堂消费。4、其他充值:(1)加班充值:根据实际出
4、勤情况,每月 2528 日增加一次饭卡充值工作,如遇节假日顺延。根据加班、休假或出差天数做出相应的补充值或者扣款。 (2)多消费充值:如遇饭卡金额不足时,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至行政部充值,充 值金额记为每月多消费金额,从工资中扣除。 (三)饭卡挂失与补办1、使用过程中,要求 爱惜使用,妥善保管。2、饭卡丢失后,饭卡持有人应及时至行政部挂失,并补办新卡;如果因为丢失饭卡,没有及时挂失补办,导致饭卡金额损失的,其责任由持卡人承担。补办按工本费 10 元/ 张收取,从工资中扣除。3、因个人原因导致饭卡损坏、消磁无法使用,本人携带原饭卡至行政部补办,同时承担补卡费用 10 元/张。4、饭卡补办时, 办卡处将电脑显示余额全部转移到新饭卡上。(四)其他1、食堂消费不允许使用现金,只能使用饭卡刷卡消费。2、卡内金额不能兑换现金,卡内余额当月充值时做清零处理。3、饭卡只限公司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若发现则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消费金额。4、除特殊情况,每人每餐只能消费一次,如出现一餐多次消费情况,多消费 金额从工资中扣除。六、本规定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七、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权。上述未尽事项由行政部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