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系汽车健康生活馆 员工手册德系汽车健康生活馆,给您最尊贵的享受公 司 员 工 手 册 目 录序 2公 司 简 介 3重 点 提 示 3组 织 架 构 4人 事 制 度 5工 作 时 间 7出 勤 制 度 8工 资 9给 假 制 度 9福 利 9升 迁 10奖 励 10惩 罚 10申 诉 程 序 11处 罚 条 例 12附 :宿 舍 管 理 制 度 17德 系 汽 车 健 康 生 活 馆 欢 迎 你作 为 汽 车 服 务 连 锁 经 营 事 业 中 赋 有 自 身 特 色 和 充 足 发 展 实 力 的 一 家 重 要 品 牌 公司 德 系 汽 车 健 康 生 活 馆 欢 迎 你 成 为 这
2、个 充 满 挑 战 与 理 想 的 团 队 的 一 员 。我 们 的 任 务 不 仅 要 为 顾 客 提 供 优 质 、热 情 的 服 务 及 整 齐 的 环 境 以 得 到 超 值 的德系汽车健康生活馆 员工手册德系汽车健康生活馆,给您最尊贵的享受享 受 ,我 们 更 崇 尚 团 队 精 神 ,要 求 每 一 个 员 工 热 忱 的 参 与 事 业 ,并 使 其 潜 力 得 到 充分 的 发 挥 ,透 过 公 司 提 供 的 完 善 培 训 和 发 展 计 划 ,提 高 工 作 成 效 ,并 为 今 后 在 公 司承 担 更 大 的 责 任 做 好 准 备 ,使 有 上 进 心 并 努 力
3、工 作 的 员 工 在 这 里 都 能 得 到 成 功 。为此 ,我 们 要 :建 立 进 取 向 上 的 观 念坚 持 质 量 为 上 的 做 法发 挥 团 队 协 作 的 精 神鼓 励 主 动 参 与 的 态 度我 们 都 拥 有 一 共 同 目 标 :即 寻 求 工 作 的 乐 趣 ,亦 通 过 勤 奋 的 工 作 取 得 良 好 的 发展 。在 公 司 工 作 是 相 当 艰 辛 的 ,但 你 除 了 可 以 获 得 薪 酬 和 员 工 福 利 外 ,你 的 经 验 每天 都 得 到 充 实 ,更 可 和 德 系 汽 车 健 康 生 活 馆 一 起 不 断 成 长 。 你 将 学 会
4、善 用 时 间 ,合 理 安 排 工 作 、生 活 和 学 习 。 你 将 得 到 处 理 人 际 关 系 的 实 际 经 验 。 你 将 认 识 新 的 朋 友 ,学 会 分 工 合 作 。 你 的 勤 奋 和 经 验 将 助 你 晋 升 管 理 层 。 你 将 学 习 到 有 用 的 技 能 。如 开 业 筹 备 、质 量 控 制 、维 修 技 术 、存 货 管 理 、产 品 营销 等 。谨 记 :世 界 上 没 有 什 么 东 西 能 取 代 坚 毅 的 地 位 ;才 干 不 能 ,有 才 干 而 失 败 者比 比 皆 是 ;天 才 不 能 ,天 才 横 溢 又 毫 无 进 取 者 众
5、多 ;单 靠 教 育 不 能 ,受 教 育 甚 多但 潦 倒 终 身 者 充 斥 世 间 ;唯 有 坚 毅 与 果 敢 者 能 够 无 所 不 能 的 取 得 成 功 。质 量 是 我 们 企 业 发 展 的 命 脉 。除 了 上 乘 的 产 品 外 ,还 有 赖 于 你 的 帮 助 ,你 的符 合 程 序 的 操 作 ,经 常 检 查 货 品 和 设 备 是 否 符 合 标 准 是 保 证 我 们 服 务 质 量 最 重要 的 一 环 ,因 此 ,我 们 必 须 按 照 标 准 操 作 程 序 去 执 行 ,确 保 我 们 的 一 流 品 质 。假如 不 合 标 准 请 立 即 通 知 你
6、的 上 级 。服 务 是 我 们 留 住 顾 客 的 唯 一 方 法 。顾 客 的 来 临 是 我 们 的 荣 耀 ,快 速 、礼 貌 、热 情 地 接 待 他 们 是 我 们 存 在 的 目 的 。对 待 每 一 个 人 尤 其 是 顾 客 都 必 须 待 之 如 己 ,特 别 提 醒 你 ,微 笑 将 使 你 具 有 无 以 伦 比 的 魅 力 。顾 客 的 再 度 光 临 是 服 务 成 功 的标 志 。团 结 是 我 们 克 服 一 切 困 难 争 取 最 终 胜 利 的 重 要 保 障 。我 们 要 正 视 同 事 之 间的 意 见 分 歧 ,并 充 分 尊 重 个 人 的 个 性
7、发 展 ,但 坚 决 反 对 拉 帮 结 派 、互 相 拆 台 和 落井 下 石 。德 系 汽 车 健 康 生 活 馆 是 一 个 充 满 发 展 机 遇 的 和 充 满 欢 乐 的 团 队 !为 这 个 团 队 所 做 的 任 何 贡 献 都 会 永 远 记 录 在 德 系 汽 车 健 康 生 活 馆 的 历 史 史册 并 铭 记 在 每 一 位 同 伴 的 心 里 !为 了 德 系 汽 车 健 康 生 活 馆 ,更 为 了 你 自 己 ,请 努 力 !德 系 汽 车 健 康 生 活 馆 我 们 的 口 号 :专注成就品质,服务创造价值,德系汽车健康生活馆 员工手册德系汽车健康生活馆,给您最
8、尊贵的享受努力赢得机遇,凝聚就是力量!加油!加油!加油!公 司 简 介德 系 汽 车 健 康 生 活 馆 ,是 一 个 年 轻 企 业 ,从 诞 生 之 日 就 一 直 致 力 于 和 国 内 外 知名 的 汽 车 用 品 、服 务 公 司 加 强 沟 通 和 合 作 ,且 不 断 地 将 国 内 外 优 质 产 品 和 先 进 汽 车服 务 理 念 引 申 推 广 。同 时 ,“德 系 汽 车 健 康 生 活 馆 ”还 大 力 发 展 以 推 进 汽 车 服 务 、发展 汽 车 文 化 为 目 标 ,以 连 锁 体 系 为 载 体 的 其 他 事 业 ,如 :产 品 配 送 、在 线 电 子
9、 商 务 等 ,并 努 力 通 过 网 络 直 接 参 与 各 加 盟 店 的 营 运 管 理 。“德 系 汽 车 健 康 生 活 馆 ”的 目 标 是 用 5 年 时 间 ,建 立 一 个 真 正 的 集 汽 车 美 容 、养护 、改 装 以 及 产 品 专 卖 、汽 车 文 化 为 一 体 的 全 国 性 连 锁 企 业 ,开 展 全 国 性 的 会 员 俱乐 部 制 运 作 ,通 过 吸 纳 广 大 的 会 员 客 户 ,建 立 庞 大 的 服 务 网 络 。不 断 引 进 国 外 产 品技 术 和 管 理 经 验 ,真 正 成 为 广 大 车 主 驾 驶 幸 福 生 活 的 好 助 手
10、 。重 点 提 示我 们 的 营 业 宗 旨 :对 待 你 的 工 作 伙 伴 和 顾 客 如 同 自 己 一 样 ,那 么 你 很 快 发 现 ,他 们 对 你 也 如 同 自己 一 样 。尊 重 和 关 心 顾 客 ,提 前 想 到 他 们 的 需 求 ,满 足 并 且 超 出 顾 客 的 期 望 ,就 是 我们 的 营 业 宗 旨 。德系汽车健康生活馆 员工手册德系汽车健康生活馆,给您最尊贵的享受如 何 面 对 新 工 作 :做 为 一 名 新 进 人 员 ,你 可 能 会 有 些 紧 张 和 不 适 应 ,这 是 很 正 常 的 ,因 为 这 会 使你 谨 慎 一 点 ,但 只 要 你
11、 经 过 认 真 的 学 习 和 练 习 及 与 他 人 良 好 的 沟 通 ,你 就 会 象 专 家一 样 应 付 自 如 !员 工 手 册 的 意 义 :为 了 使 你 在 德 系 汽 车 健 康 生 活 馆 很 快 适 应 新 的 环 境 我 们 为 你 准 备 了 这 本 手 册 ,它 的 设 计 极 易 了 解 ,帮 助 你 获 得 所 需 要 的 基 本 资 料 ,并 让 你 迅 速 获 知 什 么 是 对 的 ,什 么 是 错 的 ,什 么 要 崇 尚 、什 么 要 反 对 ,你 的 主 管 也 会 对 你 解 释 其 它 规 定 和 程 序 ,也会 帮 助 你 对 其 中 的
12、内 容 加 以 补 充 或 修 正 。在 员 工 手 册 的 指 导 下 ,你 将 很 快 成 为 德 系汽 车 健 康 生 活 馆 真 正 的 一 员 。德 系 汽 车 健 康 生 活 馆 对 你 的 要 求 : 热 情 、友 善 的 态 度 对 待 每 一 位 顾 客 及 工 作 伙 伴 必 须 以 积 极 进 取 的 态 度 投 入 德 系 汽 车 健 康 生 活 馆 汽 车 服 务 连 锁 事 业 正 确 面 对 困 难 、挫 折 ,永 远 保 持 追 求 工 作 中 处 处 以 员 工 手 册 为 行 事 准 则德 系 汽 车 健 康 生 活 馆 汽 车 服 务 连 锁 机 构总 公
13、 司德系汽车健康生活馆 员工手册德系汽车健康生活馆,给您最尊贵的享受单 店 组 织 架 构管 理 章 程一 、工 作 人 员 对 职 责 范 围 内 事 项 需 认 真 负 责 。二 、所 有 人 员 对 公 司 的 技 术 资 料 、人 员 资 料 、营 业 额 负 有 保 密 之 责 。三 、公 司 人 员 应 言 行 一 致 ,公 正 廉 洁 ,摒 除 不 良 行 为 ,确 保 本 公 司 信 誉 。四 、除 办 理 本 公 司 事 务 外 ,不 得 使 用 本 公 司 名 义 。 第 一 章 人 事 制 度1.1 总 则1.1.1 为 规 范 公 司 的 人 事 管 理 ,特 制 定
14、本 规 定 。1.1.2 本 公 司 员 工 的 聘 用 、试 用 、报 到 、任 免 、调 迁 、解 职 、服 务 等 事 项 除 国 家 有 关规 定 外 ,皆 按 本 规 定 办 理 。1.1.3 本 公 司 各 级 员 工 ,均 应 遵 守 本 规 则 各 项 规 定 。德系汽车健康生活馆 员工手册德系汽车健康生活馆,给您最尊贵的享受1.2 聘 用1.2.1 本 公 司 所 需 员 工 ,在 满 足 内 部 员 工 优 先 晋 升 的 前 提 下 ,新 招 聘 的 员 工 一 律 公开 条 件 ,面 向 社 会 。1.2.2 本 公 司 聘 用 各 级 员 工 以 学 识 、品 德 、
15、能 力 、经 验 、体 格 适 合 于 职 务 或 工 作 为原 则 ,但 特 殊 需 要 时 不 在 此 限 。1.2.3 新 进 员 工 的 聘 用 ,根 据 业 务 需 要 ,由 各 部 门 上 报 需 求 。由 公 司 总 部 负 责 人 审批 并 安 排 招 聘 ; 1.2.4 普 通 员 工 由 部 门 负 责 人 面 试 核 定 ,公 司 主 管 级 员 工 由 各 店 负 责 人 推 荐 ,由 总 公司负责人最后面试批准。1.3 试 用 及 报 到1.3.1 新 聘 用 人 员 在 试 用 合 格 后 才 正 式 录 用 ,试 用 期 为 1 个 月 。试 用 期 内 表 现
16、特 别优 秀 的 ,由 店 长 批 准 可 缩 短 为 半 个 月 。1.3.2 员 工 在 试 用 期 内 品 行 和 能 力 不 适 合 工 作 岗 位 者 ,可 随 时 停 止 使 用 。试 用 期 内员 工 辞 职 扣 除 当 月 工 资 。1.3.3 员 工 录 用 前 应 办 理 报 到 手 续 ,并 按 规 定 时 间 上 班 。 写 个 人 履 历 表 ; 交 登 记 照 片 2 张 ; 交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交 学 历 证 复 印 件 ; 相 关 岗 位 资 格 证 书 ;1.4 职 务 任 免1.4.1 各 级 主 管 职 务 的 委 派 分 为 实 授 、代 理
17、 二 种 。1.4.2 主 管 职 务 的 任 免 需 填 具 任 免 意 见 表 呈 公 司 总 部 负 责 人 核 定 任 免 。1.4.3 职 务 任 免 经 核 定 后 由 公 司 总 部 管 理 部 部 填 发 人 事 任 (免 )令 。1.4.4 职 务 委 派 经 核 定 后 准 予 职 务 调 薪 ,其 数 额 另 行 决 定 。1.5 调 迁1.5.1 本 公 司 基 于 业 务 上 的 需 要 ,可 随 时 调 动 员 工 的 工 作 。1.5.2 各 部 门 主 管 依 其 管 辖 内 员 工 的 个 性 、学 识 和 能 力 ,力 求 人 尽 其 才 以 达 到 人 与
18、事 相 互 配 合 ,可 填 具 人 事 调 派 呈 核 调 派 。1.5.3 奉 调 员 工 接 到 调 任 通 知 后 ,单 位 主 管 人 员 应 于 10 日 内 ,其 他 人 员 应 于 7 日 内办 妥 移 交 手 续 就 任 新 职 。奉 调 员 工 由 于 所 管 事 物 特 别 繁 杂 ,无 法 如 期 办 妥 移交 手 续 时 ,可 酌 予 延 长 ,最 长 以 5 日 为 限 。1.5.4 奉 调 员 工 离 开 原 职 时 应 办 妥 移 交 手 续 ,才 能 赴 新 职 单 位 报 到 ,不 能 按 时 办 理完 移 交 者 呈 准 延 期 移 交 手 续 。1.5.
19、5 调 任 员 工 在 新 任 者 未 到 职 前 ,其 职 责 可 由 直 属 主 管 暂 代 理 。1.6 解 职1.6.1 本 公 司 员 工 的 解 职 分 为 自 然 解 职 、辞 职 、停 职 、解 雇 四 种 。1.6.2 本 公 司 员 工 死 亡 为 “自 然 解 职 ”。“自 然 解 职 ”得 依 规 定 给 予 抚 养 费 。德系汽车健康生活馆 员工手册德系汽车健康生活馆,给您最尊贵的享受1.6.3 本 公 司 员 工 自 动 辞 职 者 ,应 于 请 辞 日 30 天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申 请 核 准 ,在 未 奉 核前 不 得 离 职 ,擅 自 离 职 者 以
20、旷 工 论 处 。1.6.4 本 公 司 员 工 有 触 犯 法 律 而 被 羁 押 或 提 起 公 诉 者 ,以 解 雇 计 ; 1.6.5 本 公 司 员 工 于 停 职 期 间 ,停 发 一 切 薪 资 ,其 服 务 年 限 以 中 断 计 。1.6.6 本 公 司 因 实 际 业 务 需 要 或 资 遣 有 关 员 工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法 规 办 理 。1.6.7 本 公 司 员 工 离 职 ,除 “自 然 解 职 ”及 “命 令 解 职 ”未 能 办 理 交 接 手 续 者 外 ,均 应 办理 交 接 手 续 ,经 各 部 门 接 交 人 签 准 后 才 能 离 职 。1.
21、7 服 务1.7.1 本 公 司 各 级 员 工 应 遵 守 本 公 司 一 切 规 章 及 公 告 。1.7.2 本 公 司 员 工 应 接 受 上 级 主 管 的 指 挥 与 监 督 不 得 违 抗 ,如 有 意 见 应 于 事 前 述 明原 因 。1.7.3 本 公 司 员 工 应 尊 重 公 司 信 誉 ,凡 个 人 意 见 涉 及 本 公 司 方 面 ,非 经 许 可 ,不 得对 外 发 表 ,除 经 本 公 司 指 定 任 务 外 ,不 得 擅 用 本 公 司 名 义 。1.7.4 本 公 司 员 工 不 得 经 营 或 出 资 与 本 公 司 类 似 及 职 务 上 有 关 的
22、事 务 ,但 经 公 司 总部 负 责 人 核 准 者 不 在 此 限 。1.7.5 本 公 司 员 工 应 尽 忠 尽 职 ,并 保 守 业 务 上 的 一 切 机 密 。1.7.6 本 公 司 员 工 执 行 职 务 时 ,应 力 求 切 实 ,不 得 畏 难 规 避 ,互 相 推 诿 或 借 故 拖 延 。1.7.7 本 公 司 处 理 业 务 ,应 有 成 本 观 念 ,对 一 切 公 物 应 加 爱 护 ,公 物 非 经 许 可 ,不 得私 自 携 出 。1.7.8 本 公 司 员 工 对 外 接 洽 事 项 ,应 态 度 谦 和 ,不 得 有 骄 傲 自 满 以 损 害 公 司 名
23、 誉 的行 为 。1.7.9 本 公 司 员 工 应 彼 此 通 力 合 作 ,同 舟 共 济 ,不 得 妄 生 意 见 ,吵 闹 、斗 殴 、搬 弄 是非 或 有 其 他 扰 乱 公 司 秩 序 的 行 为 。1.7.10 本 公 司 员 工 出 勤 管 理 应 依 员 工 出 勤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办 理 。1.8 交 接 手 续1.8.1 本 公 司 员 工 交 接 分 :(一 )主 管 人 员 交 接 (二 )经 管 人 员 交 接 。1.8.2 称 主 管 人 员 者 为 主 管 各 级 单 位 的 人 员 。称 经 管 人 员 者 为 直 接 经 营 管 理 财 物 或事
24、 务 的 人 员 。1.8.3 主 管 人 员 应 就 下 列 事 项 分 别 造 表 办 理 移 交 。人 员 名 册 。未 办 及 未 了 事 项 。主 管 财 务 及 事 务 。公 司 财 物 。1.8.4 经 营 人 员 应 就 下 列 事 项 分 别 造 表 办 理 移 交 。所 经 营 的 财 、物 事 务 。未 办 及 未 了 事 项 。1.8.5 主 管 人 员 交 接 时 应 由 公 司 负 责 人 派 员 监 交 ,一 般 职 员 交 接 时 可 由 该 单 位 主 管人 员 监 交 。1.8.6 本 公 司 员 工 的 交 接 ,如 发 生 争 执 应 由 监 交 人 述
25、 明 经 过 ,会 同 移 交 人 及 接 收 人拟 具 处 理 意 见 呈 报 上 级 主 管 核 定 。1.8.7 主 管 人 员 移 交 时 ,应 由 后 任 会 同 监 交 人 依 移 交 表 册 逐 项 点 收 清 楚 ,于 前 任 移德系汽车健康生活馆 员工手册德系汽车健康生活馆,给您最尊贵的享受交 后 三 日 内 接 收 完 毕 ,检 齐 移 交 清 册 与 前 任 及 监 交 人 会 签 呈 报 。1.8.8 经 管 人 员 移 交 时 ,应 由 后 任 会 同 监 交 人 依 移 交 表 册 逐 项 点 收 清 楚 ,于 前 任 移交 后 三 日 内 接 收 完 毕 ,检 齐
26、 移 交 清 册 与 前 任 及 监 交 人 会 签 呈 报 。1.8.8 各 级 人 员 移 交 应 亲 自 办 理 ,特 殊 情 况 ,经 核 准 指 定 负 责 人 代 为 办 理 交 接 时 ,所有 一 切 责 任 仍 由 原 移 交 人 负 责 。1.8.9 各 级 人 员 过 期 不 移 交 或 移 交 不 清 者 责 令 于 3 日 内 交 接 清 楚 ,其 缺 少 公 物 或 致公 司 受 损 失 者 应 负 赔 偿 责 任 。第 二 章 工 作 时 间2.1 行 政 管 理 部 门2.1.1 在 不 计 算 节 假 日 的 前 提 下 ,每 月 工 作 26 天 ,即 为 全
27、 勤 。2.1.2 标 准 日 薪 的 计 算 方 法 就 是 以 标 准 底 薪 除 以 26 天 来 计 算 。2.1.3 原 则 上 按 星 期 休 息 ,不 得 有 意 积 存 假 期 一 次 性 使 用 。2.1.4 存 假 可 以 在 自 然 年 度 内 累 计 ,逾 越 自 然 年 份 或 员 工 辞 职 时 存 假 自 动 作 废 。2.1.5 每 日 工 作 时 间 为 :上 午 0830-1200,下 午 1330-1800。2.1.6 加 班 自 愿 ,不 补 休 不 记 加 班 费 。2.2 各 分 店2.2.1 在 不 计 算 节 假 日 的 前 提 下 ,每 月 工
28、 作 26 天 ,即 为 全 勤 。2.2.2 标 准 日 薪 的 计 算 方 法 就 是 以 标 准 底 薪 除 以 26 天 来 计 算 。2.2.3 原 则 上 本 部 门 内 员 工 轮 休 ,不 得 有 意 积 存 假 期 一 次 性 使 用 。2.2.4 存 假 可 以 在 自 然 年 度 内 累 计 ,逾 越 自 然 年 份 或 员 工 辞 职 时 存 假 自 动 作 废 。2.2.5 每 日 工 作 时 间 根 据 营 业 时 间 分 为 早 班 和 晚 班 :上 午 0830-1230,下 午 1330-1830。2.2.6 加 班 时 间 按 卡 上 记 录 的 时 间 为
29、 准 (不 足 1 小 时 不 记 加 班 ),并 有 上 级 主 管 签 字确 认 ,可 以 按 照 实 际 加 班 的 时 间 补 休 。加 班 累 计 10 小 时 可 以 补 休 一 天 。2.2.7 参 加 会 议 、培 训 不 记 加 班 。2.3 相 关 制 度2.3.1 根 据 营 运 需 要 调 整 冬 季 和 夏 季 上 班 时 间 时 ,另 行 通 知 。2.3.2 下 班 后 应 在 例 行 检 查 工 作 结 束 后 即 时 离 开 ,如 因 工 作 需 要 加 班 ,应 节 水 节 电 ,工 作 完 毕 ,例 行 检 查 后 离 去 。第 三 章 出 勤 制 度3.
30、1 适 用 范 围 全 体 员 工 的 考 勤 管 理 均 依 照 本 规 定 。临 时 借 用 员 工 或 试 用 期 员 工 ,同 样 执 行 本 规 定 。德系汽车健康生活馆 员工手册德系汽车健康生活馆,给您最尊贵的享受3.2 打 卡3.2.1 每 日 上 、下 班 时 间 应 亲 自 到 指 定 地 点 打 卡 。忘 记 打 卡 者 ,当 日 一 律以 旷 工 论 。出 勤 卡 不 得 无 故 携 出 打 卡 场 所 ,亦 不 得 擅 自 涂 改 时 间 记 录 。3.2.2 各 店 店 长 或 行 政 部 专 人 监 督 打 卡 考 勤 ,卡 上 编 号 、姓 名 、所 属 部 门
31、、月 份 等 ,由 专 人 于 月 底 填 好 ,放 入 卡 架 ,卡 片 保 存 一 年 后 销 毁 。3.2.3 工 卡 按 部 门 编 号 排 列 ,每 次 打 完 卡 ,将 卡 片 按 编 号 放 回 原 来 的 位 置 ,不 可 乱放 。3.2.4 因 公 免 打 卡 :职 员 因 公 外 出 而 未 能 在 下 班 前 返 回 者 ,须 事 先 向 相 应 上 级 打 电话 汇 报 以 便 次 日 核 签 。3.2.5 员 工 出 差 期 间 的 考 勤 ,在 其 出 差 返 回 后 ,由 相 应 主 管 签 卡 确 认 。3.2.6 托 人 打 卡 或 代 人 打 卡 :代 打
32、卡 人 和 被 打 卡 人 均 以 罚 款 500 元 论 处 。3.3 迟 到 与 早 退 :3.3.1 超 过 上 班 时 间 5 分 钟 以 内 不 算 迟 到 ,超 过 5 分 钟 30 分 钟 计 迟 到 一 次 罚 款20 元 ;迟 到 30 分 钟 60 分 钟 计 旷 工 半 天 ,迟 到 60 分 钟 以 上 计 旷 工 一 天 ;一 个 月 内 累 计 迟 到 三 次 以 上 计 旷 工 一 天 ;一 个 月 内 旷 工 三 天 或 迟 到 达 到 5 次按 自 动 离 职 处 理 ;3.3.2 无 论 任 何 原 因 ,当 班 时 间 因 公 因 私 离 开 岗 位 ,超
33、 过 15 分 钟 必 须 登 记 ;3.3.3 无 论 任 何 原 因 没 有 登 记 而 离 开 时 间 超 过 15 分 钟 的 视 为 脱 岗 ;3.3.4 脱 岗 一 次 罚 款 十 元 ;3.3.5 外 出 预 计 在 15 分 钟 以 上 的 ,须 由 主 管 签 字 同 意 ,未 经 主 管 签 字 同 意 的 、时 间 超 过 30 分 钟 至 4 个 小 时 的 按 旷 工 半 天 计 :扣 罚 一 日 工 资 。3.3.3 有 特 殊 原 因 可 能 迟 到 者 需 在 上 班 之 前 打 电 话 通 知 当 天 主 管 ,否 则 以 迟 到 论 处 。3.3.4 职 员
34、 上 班 打 卡 后 ,因 公 暂 离 岗 位 时 应 向 主 管 汇 报 ,擅 离 职 守 者 以 旷 工 一 日 论 。3.4 请 消 假3.4.1 未 办 请 假 手 续 而 连 续 三 天 (含 )以 上 未 出 勤 并 无 特 殊 理 由 者 ,一 律 以 除 名 论处 。3.4.2 请 假 :一 般 职 员 请 假 应 于 事 前 填 好 假 申 请 单 ,由 部 门 负 责 人 签 认 后 ,方 可 休假 ,但 工 伤 假 、病 丧 假 或 其 他 特 殊 情 况 不 能 事 前 请 准 者 ,限 于 再 出 勤 日 汇 报补 办 。而 部 门 负 责 人 请 假 需 由 公 司
35、 负 责 人 批 准 。请 假 手 续 需 在 填 具 批 准 后 交到 行 政 部 存 档 ,以 利 于 月 底 核 算 工 资 ,病 假 需 要 医 院 证 明 。3.4.3 未 办 理 请 假 、休 假 手 续 而 擅 离 职 守 者 ,或 假 期 日 满 仍 未 销 假 ,时 间 三 日 以 内按 旷 工 处 理 ,超 过 三 日 作 以 除 名 处 理 。并 按 规 定 于 当 月 计 扣 薪 资 。3.4.4 考 勤 督 促 :各 职 别 管 理 人 员 应 对 所 属 人 员 之 考 勤 严 格 执 行 ,如 有 不 按 规 定 手续 按 时 办 理 ,或 有 其 他 隐 瞒 情
36、 况 者 ,一 经 查 明 则 应 受 连 带 处 分 。3.4.5 旷 工 一 日 扣 除 薪 资 的 比 例 为 五 日 的 工 资 。3.4.6 请 假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三 天 ,3 天 以 内 由 主 管 批 准 ,3 天 以 上 由 店 长 批 准 ,特 殊 情况 需 公 司 负 责 人 批 准 。德系汽车健康生活馆 员工手册德系汽车健康生活馆,给您最尊贵的享受工 资4.1 工 资 由 基 本 工 资 、岗 位 工 资 、技 术 工 资 、福 利 、奖 金 、特 殊 补 贴 等 组 成 。4.2 工 资 的 发 放 时 间 为 每 月 的 15 日 ,核 发 上 月 工 资
37、及 奖 金 。4.3 年 底 ,公 司 对 正 式 员 工 进 行 考 核 评 定 ,根 据 考 核 结 果 判 定 是 否 给 予 其 工 资 5-15%的加 薪 。第 五 章 给 假 制 度5.1 公 假5.1.1 全 年 公 假 日 为 十 天 :元 旦 一 天 、劳 动 节 三 天 、春 节 三 天 、国 庆 节 三 天 。5.1.2 女 员 工 加 上 每 年 3 月 8 日 一 天 。5.2 丧 假5.2.1 直 系 亲 属 去 世 给 予 3 日 有 薪 假 。 5.2.2 未 能 及 时 通 知 ,而 在 途 中 奔 丧 者 ,到 达 目 的 地 后 要 立 即 通 知 相 应
38、 主 管 ,上 班后 向 行 政 部 补 交 请 假 条 ,如 未 在 指 定 时 间 内 打 电 话 或 其 它 方 式 告 之 者 ,作 旷工 处 理 。5.3 婚 假5.3.1 所 有 员 工 结 婚 给 予 3 日 的 有 薪 假 。第 六 章 福 利6.1 本 公 司 为 安 定 职 工 生 活 ,增 进 职 工 福 利 ,统 筹 办 理 有 关 员 工 福 利 事 宜 。6.2 本 公 司 特 别 假 规 定 如 下 :服 务 满 1 年 管 理 人 员 可 享 有 五 天 有 薪 年 假 ,员 工 可 享有 三 天 有 薪 年 假 。6.3 公 司 对 每 年 优 秀 员 工 办
39、 理 社 会 保 险 。6.4 补 助 金 ,具 有 下 列 事 情 者 可 申 请 补 助 ;补 助 金 由 公 司 决 定 金 额 数 量 发 放 程 序 。6.4.1 父 母 、配 偶 及 子 女 死 亡 者 。6.4.2 遭 遇 不 可 抗 力 、灾 害 、蒙 受 重 大 损 失 者 。6.4.3 补 助 金 不 得 兼 领 或 重 领 ,若 其 关 系 皆 为 本 公 司 员 工 者 ,应 择 一 申 请 ,由 公 司决 定 有 关 事 宜 。6.5 公 司 将 不 定 期 举 办 各 种 聚 会 、游 艺 活 动 。6.6 工 作 将 不 定 期 进 行 系 统 培 训 和 岗 位 轮 训 ,以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6.7 根 据 公 司 实 际 营 运 状 况 ,年 终 一 次 性 发 放 年 终 奖 金 。升 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