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尔认证中心公开性文件编号:TLC-GK013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指南发布 实施泰 尔 认 证 中 心TLC-GK013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指南(VA.5) 修订说明序号 修订内容说明 版本号 修订时间1 文件发布 VA.02 VA.5 2011-07-22TLC-GK013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指南(VA.5) 第 1页 共 4页1.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标识1.1 认证证书TLC所颁发的认证证书使用带有 TLC标志、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标志的底版打印而成的中文版本,如组织需要英文证书,可向我中心提出(如对中、英文认证证书中的两种文字内容发生歧义时,以中文为准) 。产品认证证
2、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证书名称为产品认证证书;(2) 申请单位名称、地址,生产/制造单位名称、地址(若与申请单位相同可不单独列出) ;(3) 依据的产品认证模式,认证产品所依据的标准、技术要求或其他引用文件;(4) 认证所覆盖的范围,产品商标、名称、型号、规格或系列名称,需要时对产品功能、特征的描述;(5) 颁证日期、换证日期以及证书有效期的起止年月日。如颁证日期:2003 年 6月1日,有效期:2003 年 6月 1日至 2006年 5月 31日;(6) 证书编号;(7) 认证机构的名称及其标志、产品认证标志;(8) 认证机构的印章和授权人的签字;(9)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
3、员会认可(CNAS) ”标志(获证企业可否使用 CNAS标志应按照与泰尔认证中心签订的产品认证标志使用协议书的约定执行) ;(10) 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1.2 认证证书的颁发综合部负责向每个获证方颁发认证证书。综合部保存证书复印件并对证书发放情况进行登记。1.3 标志和标识1.3.1 TLC采用中心的标志作为机构的标志。1.3.2 TLC产品认证标志1.3.2.1 TLC采用以下标志作为产品认证标志。TLC-GK013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指南(VA.5) 第 2页 共 4页1.3.2.2 如因受加施载体尺寸限制等特殊情况,3以下的产品认证标志可以采用以下标志。1.3.3 TLC获准使用的国
4、家认可标志产品认证CNAS C030-P1.4 标志、标识的使用方法1.4.1标志、标识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使用:(1)单独使用 TLC的认证标志;(2)TLC认证标志和国家认可标志一起使用:TLC 标志在左,国家认可标志在右,如下图所示: 产品认证CNAS C030-P1.4.2获证组织应当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使用产品认证标志,可以在通过认证的产品及其包装上标注产品认证标志,但不得利用产品认证标志误导公众认为其服务、管理体系通过认证。产品认证标志可加贴(固定)在产品上,显示在产品包装物上TLC-GK013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指南(VA.5) 第 3页 共 4页或产品铭牌上,如直接
5、使用到产品上,获证组织对标志的使用方案应事先报 TLC,同意后方可使用。TLC每年对获证方使用认证标志情况进行监督,对认证标志的监督可结合每年监督检查进行。2. 控制程序2.1 TLC在网上公布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指南,并与获证方签订认证标志使用协议,以对获证方正确使用证书和标志进行规范和指导。2.1.1 获证方对认证证书和标志、标识的使用、换证、暂停、恢复和撤销/注销应按 TLC有关规定执行。2.1.2 获证组织应当在广告、宣传等活动中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有关信息。获得认证的产品发生重大变化时,获证组织和个人应当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未变更或者经认证机构调查发现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该认证
6、证书。2.1.3 在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内,只要未接到暂停、撤销/注销处理的通知,认证证书可作以下用途:(1) 涉及到评价时出示证书;(2) 申请免除重复检查;(3) 投标洽谈业务时,出示证书作为有关产品通过认证的证明;(4) 在证书覆盖产品的广告宣传上使用证书;2.1.4 获证组织不得利用产品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服务、管理体系通过认证;2.1.5 标志、标识在使用时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改变其样式。2.1.6 凡不符合第 2.1.3条规定的作法为误用。2.2 TLC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发放分为授权使用和 TLC发放两种方式。2.2.1 当获证方产品批量大、单个产品体积
7、小的情况下,认证标志发放一般宜采用授权使用方式。获证方提出标志使用方案经 TLC批准授权后,与 TLC签订认证标志使用协议书,按 TLC产品认证标志制作要求自行印制认证标志,可使用于其产品或包装上。2.2.2 当获证方产品批量小、单个产品体积大的情况下,认证标志发放一般采用 TLC 发放方式。在使用产品认证标志前,获证方须与 TLC签订认证标志使用协议书、填写领取认证标志申请表,由 TLC统一印制后发放。2.3 TLC对获证组织和个人使用认证证书的情况实施有效跟踪调查,对不能符合认证要求的,应当暂停其使用直至撤销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布;对撤销或者注销的认证证书予以收回;无法收回的,予以公布。2.
8、4 TLC一经得到表明获证企业有误用证书和标志、标识的信息,应立即将情况记录在案,并着手收集必要的证据,填写“认证证书和标志误用的处理单” 。将情况委托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由调查人员填写处理单的有关栏目,一般要求在两周内完成。在误用情况得到充分证实后,由综合部提出处理意见。对证书和标志误用的处理分下列几种情况:(1)一般情况下,向误用证书和/或标志的获证方发出“认证证书和标志误用的处理TLC-GK013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指南(VA.5) 第 4页 共 4页单” ,要求其立即停止误用,并限期在规定的场合做出更正声明;(2)误用 TLC产品认证证书和/或标志造成严重后果的获证方,TLC 将暂停直至撤销其认证注册资格。必要时将对其违反规定的行为在新闻媒介上予以曝光,出版物侵权认定以及必要的法律手段。2.5 处理意见经 TLC主任批准后,由综合部负责执行。2.6 综合部负责有关处理记录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