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指南 2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延续办理指南 1 范围(必备) 本标准规定 了 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 的事项类别、 审批编号 、 审批 单位、 审批 对象、 审批 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审批数量、审批申办材料、流程图、审批程序、审批内容、办理时限、收费款项、重要提示、行政救济的途径和方式、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可选)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事项类别(必备) 行政许可 4
2、审批编号(必备) (由政务办统一编号。) 5 审批单位(必备) 沈阳市 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审批对象(必备) 主动提出延续的企业 7 审批依据(必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8 办理条件(必备) (应填写办理本业务前需要办理的事项或者应满足的条件。) 主动提出延续的企业 9 办理方式(必备) 网上申请(也可直接到窗口申请)、前台受理、现场勘验、领导审批、发证公示 10 审批申办材料(必备) 1.食品经营 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 1.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授权材
3、料(包括企业法人授权书、企业公章、法人章、非法人企业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经办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经办范围、期限等); 3 2.涉及上级主管单位的应提供上级单位意见; 3.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4.其他材料参考核发。 11 流程图(必备) 4 1.申请 申请人 通过互联网向食药监提交网上申请(也可直接到窗口申请),准备申请材料,向窗口提交申请。 2.窗口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不属于行政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相对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
4、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全或者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3 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通知。 3.现场审查 按照法律法规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到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应当组 织听证。 作出不
5、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审批意见 在受理后 8 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网上公示,打印许可证书。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5 12 审批程序(必备) 企业在外网客户端进行网上申请(也可直接到窗口申请),准备材料后到食药监食品前台进行受理,前台进行材料复核后,后台进行现场勘验,报领导审批,发证、公示。 13 审批内容(必备) 审批单位对受理事项的审核、审批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并发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
6、并书面说明理由。 14 办理时限(必备)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15 收费款项(必备) 不收费 16 重要提示(可选) 无 17 联系信息(必备) 业务电话: 024-24223716 投诉电话 : 024-23786600 办公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浑南区银卡东路 8号)一楼食药监窗口 外网企业端: http:/ 附 录 A(可选) (资料性附录) (该项业务办理过程中需要的表格、申请书等。) 6 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经营者 名称( 加盖公 章):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敬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
7、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 A4 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 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填报说明 7 1. 请在填写前认真阅读填写说明,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2. 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可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有涂改现象。 3. “原核准内容
8、 ”栏严格按照原食品经营许可的内容填写。 4. 在对应分类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项目。 5. 食品经营者基本信息按实际情况填写,布局流程、设施设备等内容变化情况如实填报,如有变化的,另附变化情况说明材料。 6. 如因内容过多,表内无法填写,可后续页。 8 附申报资料 1.食品经营许可 证正本、副本 ;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 ;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 ; 4.餐饮服务环节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或 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从业人员 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5.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 ; 6.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
9、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8.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材料 ; 9.自备水源应提供安全检测报告; 10.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 11.利用自动售货 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提交 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和自动售货设备登记表; 12.自有送货车的食品批发商等经营者,提交食品送货车登记表 ; 13.在经营场所外设置食品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食品经营者,提供食品仓储库登记表 ; 14.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和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5.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
10、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 16.其他资料 。 9 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表 原 核 准 内 容 许可证编号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经营者名称 住 所 市 县 (区) 乡(镇 /街道) 村(路 /街 ) 门牌号码 经营场所 市 县 (区) 乡(镇 /街道) 村(路 /街 ) 门牌号码 使 用 方 式 自有 租赁 无偿使用 产 权 人: 使用期限: 食品 经营 面积 平方米 仓库地址 (如有) 市 县 (区) 乡(镇 /街道) 村(路 /街 ) 门牌号码 使 用 方 式 自有 租赁 无偿使用 产 权 人: 使用期限: 食品 贮存 面积 平方米 主体业态 食品销售经营者
11、餐饮服务经营者 单位食堂 备注: 1. 是否含网络经营: 是, 否;如开展网络经营,请填写:网站地址 ,并上传网站截图;如开展网络经营,是否同时具有实体门店: 是, 否。 2.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 是, 否 , 台; 3.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 食品制售: 是, 否 , 台; 4.中央厨房: 有, 无; 5.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是, 否; 6.如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是否为高校食堂、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 业态类别 商场超市 实体门店食品销售者 无实体门店食品销售者 食品批发商 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销售者 其他类销售者 特大型餐饮 大型餐饮 中型餐饮 小型餐饮
12、 微型餐饮 职工食堂 工地食堂 经营方式 批发 零售 网络经营 备注:有无用于食品经营的送货车辆, 有, 无 ; 辆 经营项目 1.预包装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2.散装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 保健食品销售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 4.其他类食品销售 10 5.热食类食品制售 6.冷食类食品制售 7. 生食类食品制售 8.糕点类食品制售 9. 自制饮品制售 10. 其他类食品制售 备注: 如申请散装食品销售, 是否含散装熟食
13、销售 : 是, 否; 如申请自制饮品制售, 是否含自酿酒制售 : 是, 否。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发证机关 食 品 经 营 者 基 本 信 息 经济性质 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其它 职工人数(人) 应体检人数(人) 邮政编码 E-mail 布局流程、设施设备等内容有无变化 无 有 (另附变化情况说明材料) 保证申明 申请人承诺,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申请只涉及延续许可,除所附变化情况说明材料里提及的内容外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 ( 加盖 单位 公章 )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