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 年度福州地区省 级 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 改造建设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为支持福州地区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依照福建省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外 2016 32 号 )和关于 2018年市场运行调节及应急资金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商务市场 2018 25号 ) ,制定2018 年度福州地区 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建设项目资金 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该资金用于省级城市副食品(生猪、蛋禽、蔬菜、肉羊、肉禽)调控基地项目改造建设。包括旨在 提升基地基础条件标准化、生产管理规范化、产品经 营产业化水平及 提高基地产品品质、扩充产品品类、加强 基地直销保供能力等
2、 相关 改造建设项目。具体为: (一) 基地 规范化改造建设项目,包括基地基础设施、环保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设施、生产管理设施等改造建设项目 。 (二)基地直销体系建设项目,包括基地产品直销超市或专卖店 (经营面积 20平方米以上,不包括加盟店) 、基地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二、支持范围 (一)蔬菜基地规范化改造建设项目:支持种苗繁育、露天及设施蔬菜种植基地所需的菜地改造、灌排设施、农用道路、输变电设备、质量检测设施、加工预冷储存设施改造建设等,但不 包括大棚建设项目。 (二)生猪、蛋禽 、肉羊、肉禽 养殖基地规范化改造建设项目:支持养殖基础设施、疫病防疫、废弃物处理、环境保护、质量检测
3、、加工储存设施改造建设等。 (三)基地直销体系建设项目:支持基地直销网点设施建设投入,包括:直销经营场所、保鲜冷藏 库 、分拣加工等设施建设。 三、条件要求 (一) 项目单位 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是 2018 年协议期内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 2、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或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4、已开展与扶持政策支持方向 相关的业务; 5、支持政府平抑物价、应急保供等工作。 (二) 项目建设期为 2017 年 7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日; (三)项目建设内容应符合支持方向,项目 投资 总额应不低于 80 万
4、元( 23 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项目不低于50 万元)。 四、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单位应提供装订成册的改造建设项目介绍,含以下各材料(项目材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一)基地填写并签章的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二)基地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项目建设情况说明,包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时间进度、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预计可以产生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内容,如有申报多个项目的,需按项目类别分别说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其他材料无须附上; (四)项目单位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承诺书; (五)项目建设投入情况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 由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
5、事务所出具 ,审计对象为 2017 年 7 月 1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申报项目所发生的投入。 五、申报程序 按属地原则逐级申报。 由符合条件的基地向所在地县(市 ) 区 商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县(市 )区 商务、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安排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及现场核查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程序性审核,商务部门负责真实性审核) ,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报福州市商务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一式 两 份。 六、相关要求 (一) 时间及文件要求: 7 月 20日前,各 县(市 )区 商务、财政部门 按规定程序组织安排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及现场核查等工作,将 拟推荐项目 与补助资金申请核定
6、文件 、以及各 补助项目申请单位申报材料,各一式两份分别报送 福州市 商务 局、 财政 局 。 ( 二 )补助标准:按照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 高于 项目投资 总 额的 30%,单个基地 企业 不超过 50万元的标准 一次性 给予补助。 已享受国家、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或已申报市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 三 )补助原则: 各 县(市 )区 应统筹考虑辖区内基地情况均衡申报, 对 23 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适度倾斜。 ( 四 ) 福州市商务局 会同 市 财政 局 对 各 县(市 )区 拟推荐项目与补助资金申请核定文件、以 及各 补助项目申请单位申报材料 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程
7、序核定下发补助资金。 附 件 :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建设项目申报表 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建设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 申报单位 基本 情况 法人代表 法人身份证号 无公害产品证书号 无公害产品证书有效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2017 年度生产销售基本情况(头、吨、万公斤) 主要产品 产品上市量 产品销售地 省内: ,占 %; 省外及出口: ,占 % 基地改造建设项目 基本 情况 项目名称 各项目 建设期 项目 主要内容及相关资金投入情况(限500 字以内) (请按各类项目建设填写) 投资构成(万元) 投资总额 已投资额 企业自筹 其他来源 申请补助金额 项目预计 效益 新增产能、收入 或社会效益等 申报单位承诺: 特此声明 本单位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均属实 ,所申报项目均未享受国家、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或未申报市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补贴 。若有弄虚作假,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