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分标准序号 评分项目 要求 类别 得分几乎看不清组织 05 分可以辨别组织、组织较正确 6 20 分组织比较清晰、组织正确 21 35 分组织正确与组织清晰度 (40 分) 组织很清晰、组织正确 36 40 分划痕粗大且很多 05 分划痕数量中等 6 13 分划痕(20 分) 划痕很少或没有 14 20 分1金相图像质量(70 分)假象(10 分)假象严重程度(没有假象得满分 10 分)0 10 分污迹、坑点、宏观划痕多 03 分污迹、坑点、宏观划痕中等 46 分宏观划痕及样品清洁程度(8 分)污迹、坑点、宏观划痕少或没有 78 分有明显坡面 02 分坡面小基本平整 34 分观察面平整度 (
2、5 分)很平整 5 分2样品表面质量(15 分)样品磨面倒角 (2 分) 目测,视倒角质量给分 标准倒角 为 (0.5 1) mm 45 02 分磨制操作 05 分抛光及腐蚀操作 05 分3 操作规范* (15 分) 引导学生良好实验习 惯显微镜操作 05 分* “操作规范”部分评分办法 现场操作扣分标准 (按预磨、抛光及腐蚀、显微镜观察三个环节分别评定 ;每一环节出现以下每类情况只扣分一次): (1) 可能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操作 (如用手直接接触腐蚀液、机磨时样品放置位置不正确、 样品飞出等) 扣 3 分; (2) 可能导致设备、仪器损坏的操作 (如机磨时不加水、湿手操作显微镜等) 扣 2
3、分; (3) 可能导致耗材、能源等不合理消耗的操作 (如抛光膏加注过多、未及时关闭设备电源等) 扣 1 分; (4) 不良操作习惯 (如操作结束后未收拾工作台面、耗材随手乱扔等) 扣 1 分。与现场操作相关的其他扣分 (1) 预磨、抛光及腐蚀、显微镜观察是现场操作必须完成的三个环节,缺少任何一个环节扣 5 分; (2) 比赛过程中占用他人工位,根据对他人操作的影响程度大小扣 1 3 分; (3) 比赛过程中丢失样品 ,每一次扣 3 分; (4) 在工作人员宣布比赛结束后仍未停止操作并离开工位的,样品不再送交评委评分,选手成绩记为零分。 在比赛过程中,选手需遵守以下规定:(1) 选手必须在规定时
4、间内完成预磨、抛光及腐蚀和显微镜观察等三部分操作。缺少任何一部分操作都将被扣除相应的操作分 (5 分)。(2) 比赛提供若干型号的水磨砂纸和干磨砂纸供选手选用,选手需在签到处一次性选择、领取砂纸。每位选手最多只能选择 6 张砂纸。进入磨样室后,选手不得要求补领或换领砂纸。 (3) 选手可以自由选择手磨 (干磨) 或机磨 (湿磨) 甚至机磨加手磨的混合方式对样品进行预磨。选手可以用水磨砂纸进行手磨,也可以用干磨砂纸上进行机磨。因条件所限,不允许在加水条件下手磨或在不加水条件下机磨。 (4) 抛光布由工作人员在赛前统一安装。比赛过程中,如因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抛光布破损,选手可向工作人员申请更换抛光布,但不另行补时 (不扣分)。 (5) 样品经抛光、浸蚀后,需进行清洗烘干后方可使用显微镜观察。(6) 比赛过程中样品丢失,可以申请领用新样品继续比赛,但不另行补时 (需扣分)。(7) 选手不得携带任何自备的辅助实验工具 (包括耗材、器皿等) 进入赛场。(8) 在出现因设备设施故障、其他选手影响等非本人因素导致选手比赛受到严重干扰的情况时,选手应继续比赛(不另行补时)。比赛结束后,由现场评委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确认是否允许选手在本场比赛的最后一组再次参加比赛。如果再次比赛,则取第二次比赛的成绩作为最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