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8 年度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 贯彻 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为指导,积极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牢固树立 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 坚持依法监督、改革创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 提升安全生产 风险防控能力 ,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 二、 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控 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法治化、标准
2、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着力管控和严防起重伤害、坍塌等群死群伤事故,着力抓好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推进企业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治理管理体系。提高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势头,为实现高质量城乡建设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三、 整治范围 和内容 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和轨道交通工程 及各参 建 单位 。 内容: 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 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2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实施情况;施工扬尘防控
3、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 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推进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根据 省 、 市 相关文件 要求, 对照“一必须五到位”梳理统计分析全面达到、基本达到、落实难度大的企业数量情况,做好巩固提升、拾遗补缺、强力推动整改等工作,特别是对落实难度大的企业,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督促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是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高发势态。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 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组织行业宣贯培训,督促施工企业根据规范要求,编制高处作业专项方案、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改善高处作业环境、落实领导带班
4、制度、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并提高安全防护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水平。重点整治下列行为: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未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高处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上岗作业前未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考核和体检,未接受高处作业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 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施工企业未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强度及挠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对临边、洞口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张挂安全
5、网;未经施工 3 负责人同意,擅自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恶劣天气和环境下,不采取可靠防护措施,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等。 三是加强重点企业的标本兼治。 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到位、领导带班制度不落实、分包单位管理不善、导致生产安全 事故发生等项目和施工企业列入重点整治范围,并加强安全监管、源头管控,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施工事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苏建质安 2017 601号)要求,对事故责任企业实施重点监管,落实事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发生事故的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倒追查”。 四是加强危大工程落实专项方
6、案和重点部 位 的安全管理。 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37号)和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 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建安办函 2017 12 号)等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重点整治下列行为:建设单位未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未在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论证,未按方案实施,施工企业(分公司)负责人未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到场带班检查;监理单位未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
7、施细则,未对施工企业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等。 五是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管 控。 抓好施工企业在春季复工、雨季汛期(安全生产月)、夏季高温和冬季消防等重点时段的安全 4 管理保障措施 。重点整治下列行为:未开展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等情形而擅自开复工;雨季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夏季建筑施工各项防暑降温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施工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和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等。 六是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监管。 严格按照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要求, 抓好工地围档设置、道路硬化、 裸土 覆盖、车辆冲洗、垃圾
8、清 运、物料堆放等扬尘防控的重点环节,落实企业扬尘防治责任。 重点整治下列行为:建设单位未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单位未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和实施方案,未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未对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处理;未对裸露堆放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未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车辆未进行清洗;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 ;建筑物内垃圾未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凌空抛掷;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未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 盖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未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五、工作
9、步骤 今年 以高处坠落防范、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重点部位为全年性整治重点, 开 复工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巩固、深基坑和建筑起重机械检查、重点企业标本兼治、高支模和脚手架检查、施工消防检查、扬尘防控等各项整治 工作要 常抓不懈 。 在各地检 5 查的基础上, 市城乡建设局将 适时开展检查督查,对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和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下发督办函,督促相关工作落实 。 六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制订方案 。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 为组员的 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管处,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层层分解落实专项整治目
10、标责任,精心组织,整体联动,务求实效。要求各 地 区也建立相 应 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指导 各企业 搞好专项整治,确保 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 要加大宣传 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强化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讲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大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 织得力、成效显著的企业或项目,要大张旗鼓地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企业或项目,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
11、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三) 强化管理, 突出重点 。各地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细化落实全年整治重点内容,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 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不仅要盯住“显”性隐患,如洞口临边、攀登(悬空)作业、高处平台等问题,还要查“隐”性隐患,如人员教育、技术交底、制度落实、作业环境、职业健康等问题,有效 压降高处 坠落事故 的发生 。 着力做好落实 企业 主体责任巩固提升阶段相关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 6 产责任制度和规章制度 ,严格依法经营,对落实难度大、问题和隐患突出的企业,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要切实加强扬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控措施, 深化长
12、效管理机制 , 定期开展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暗访暗查, 对扬尘管控不力的项目要限期整改或责令停工,对不履行职责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 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 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整治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要对监管任务重、事故多发 的区域,聚焦力量、加强指导;要强化联动机制,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 2011 847 号)要求,立即限制其在本辖区内投标资格;对隐患整改推动不力、随意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不诚信守信的企业,要实施市场准入联动机制,在市场生存空间上给予一定限
13、制;对非法违法建设项目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查处情况。 (五) 信息报送 ,及时准确 。 请各地于 4 月 25 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 、主要责任人和联络员 上报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管处;各地 要在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将本地 区专项整治情况和检查汇总表( 见 附表 10)报送 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管处 ;在 12 月 25 日前将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送 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管处 。 联系人:严炳福,电话: 59000335(兼传真),邮箱: 。 附表:专项整治检查用表 1-10 附表 1:专项整治 春季复工检查用表 7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14、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 分 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安全 基础管理 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扣 12 分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不到岗的扣 8分 未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扣 6 分 特殊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合格上岗的,不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的扣 4 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 手续 扣 6 分 未对新进工人进行三级教育,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过于简单、流于形式,教育无记录无签字的扣 6 分 12 2 临时用电 外电线路防护未检查验收扣 6 分 场 内架空线路未检查验收扣 6 分 总箱、分箱、开关箱未检查验收扣 6 分 漏电保护器失灵扣 5 分 生活用电
15、未检查验收扣 4 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 6 分 8 3 安全防护设施 未制定年度安全防护方案扣 8 分 安全带、帽、网未检查验收扣 4 分 临边、洞口防护设施不规范未检查验收扣 4 分 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不规范未检查验收扣 5 分 无复工检查 验收 手续扣 6 分 8 4 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垂直度未检查验收扣 6 分 起重机械附着装置未检查验收扣 8 分 起重机械安全保险装置 不合格的 扣 6 分 起重机械未进行季节性维护 保养 的 扣 4 分 复工无检查验收手续扣 6 分 8 5 施工机具 施工机具未检查验收扣 6 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 续扣 6 分 8 6 深基坑 无近期基坑支护变形监
16、测记录扣 6 分 无近期基坑周边环境沉降观察记录扣 6 分 基坑积水超标准扣 4 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 6 分 8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8 7 脚手架 落地式脚手架未检查验收 投入使用的 扣 6 分 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锚固未检查验收 投入使用的 扣6 分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安全装置 未检查验收 投入使用的扣 6 分 连墙件未检查验收扣 6 分 吊篮脚手架挑梁锚固或配重未检查验收 投入使用的扣 6 分 吊篮使用前无荷载 试验 手续 投入使用的 扣 5 分 架体间无隔离措施扣 4 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 6 分 8 8 模板工程 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不规范扣
17、 6 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 投入使用的 扣 6 分 8 9 起重吊装 起重设备未检查验收扣 6 分 起重设备未进行季节性维护保养未检查验收扣 5 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 6 分 8 10 装饰工程 无消防组织 、 制度扣 8 分 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扣 5 分 未按规定对作业场所进行消防检查验收扣 6 分 使用未经检查验收的脚手架的扣 4 分 未进行消防演练扣 4 分 无消防设备、设施检查验收手续扣 6 分 8 11 市政工程 封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未检 查验收扣 6 分 防尘措施不完善扣 5 分 车辆、行人临时通行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未检查验收扣 4 分 设备、设施未检查验收扣 4
18、分 防中毒措施不完善扣 4 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 6 分 8 12 消防安全 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扣8 分 无消防 总 平面图 的 扣 4 分 无消防设施器材布置图的扣 4 分 无消防管理制度扣 5 分 消防责任人未落实扣 4 分 无复工消防检查验收手续扣 6 分 8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人 检查组长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2.总计得分低于 60 分予以通 报。 附表 2:专项整治 高处作业检查用表 9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安全帽
19、、 网 、 带 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 、 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 、 安全帽不符合标准每人 (项) 扣 5 分 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 、 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 安全带不符合标准每 人( 条 ) 扣 5 分 外脚手架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 5-10 分 安全网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扣 10 分 使用密目网代替平网使用的扣 10 分 10 2 临边防护 工作面边沿无临边防护或在临空一侧未设置防护栏杆,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或式拦板封闭的每处扣 10 分 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 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式扣 3 分 10 3 洞口防护 在建工程
20、的竖向洞口未采取封堵措施或封堵措施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5 分 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 25-500mm 时,未采用盖板覆盖或盖板承载力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每处扣 5 分 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 500-1500mm 时,未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防护措施的每处扣 5 分 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 于或等于 1500mm 时,在洞口作业侧未设置 1.2m 的防护栏杆,洞口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的每处扣 5 分 防护措施、设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 , 防护设施未形成用定型化、工具式 的每处 扣 3 分 电梯井内未按每隔两层且不大于 10m 设置安全平网扣 5分 10 4 通道口防护 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不严、
21、不牢固 扣 5-10 分 防护棚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 分 防护棚两侧未进行封闭, 防护棚宽度小于通道口宽度,防护棚长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 扣 3 分 建筑物高度超 24m,防护棚顶未采用双层防护扣 5 分 10 5 悬空作业 门窗作业时未设置防坠 落措施的每处扣 10 分 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作业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每处扣 5 分 使用坐板式单人吊具或使用自制吊篮的每处扣 10 分 10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0 6 攀登作业 在坡度大于 25的屋面上作业,未在屋檐边设置不低于1.5m 高防护栏杆及未采用安全立网全封闭或在轻质型材屋面作业,未搭
22、设临时走道板的每处扣 10 分 在轻质型材上行走,安装 轻质型材板前,未采用梁下支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 每处扣 10 分 10 7 移动式 操作平台 操作平台 未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扣 10 分 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连接不牢固可靠或立柱底端距离地面超过 80mm,扣 5 分 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超过 10 ,高度超过 5m,高宽比大于 3: 1,施工荷载超过 1.5kN/,扣 10 分 移动式操作平台在移动时平台上站人每处扣 5 分 10 8 悬挑式 物料 钢平台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设计计算扣 10 分 钢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或钢平台与建筑结构之间铺板不严 扣 5 分
23、 未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 扣 5 分 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未设置在主体结构上,且连接不可靠的每处扣 10 分 悬挑式操作平台设置在未经专项设计的临时设施的 , 未在平台两侧各设置前后两道斜拉钢丝绳的 , 未采用型钢制作悬挑梁或悬挑桁架的 , 未按要求设置固定的防护栏杆或挡脚板的每处扣 10 分 悬挑式操作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或平台与建筑结构之间铺板不严的每处扣 5 分 10 9 安全培训教育 未对工人进行施工生产中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劳动保护、施工流程及方法、现场危险源和区域识别、安全防护基本常识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扣 5 分 未根据工种对工人进行专项安全技能教育的扣 5
24、分 施工前未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和施工交底的扣 5 分 分部分项施工前,项 目部安全技术人员未对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扣 5 分 未对新进工人进行三级教育,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过于简单、流于形式,教育无记录无签字的扣 5 分 10 10 作业环境 作业环境存在严重照 明 不足影响作业视线的每处扣 5 分 未定期掌握作业人员 职业健康 状况的扣 5 分 作业时 间超强度、作业环境不适宜 的扣 10 分 作业面 10 层以上未安装施工升降机的扣 10 分 1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人 检查组组长 注: 1 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 2.总计得 分低于 60 分予以通报。 附表 3:专项整治 -深基坑检查用表 工称名称 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