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基层单位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为加强学院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特委托各基层单位与本单位教师、教师所带研究生及做毕业论文和学年论文的本科生签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具体要求如下:1、各课题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本课题组组长负责,落实到本课题组每个成员,并接受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监督检查。2、各课题组组长是本课题组防火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防火情况负责,要切实贯彻落实学院的安全防火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及 时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反映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3、认真做好本课题组教师、研究生及做毕业论文和学年论文本科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觉遵守学校、院、所(室)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规定。努力做到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社会丑恶现象、无师生员工违法犯罪、无公共财物被盗案件。4、各课题组必须指定一人为安全员,负责本课题组的安全监督、检查,做好安全记录及本课题组内的消防设施维护。5、对违反安全管理办法者,或违法安全管理办法造成事故者,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同时按规定追究单位领导责任。6、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生效,每年签订一次;有研究生及本科生做毕业论文和学年论文者,每届签订一次。基层单位名称: 负责人: 年 月 日(研究所或中心名字)课题组名称: 负责人: 成 员:学 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