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云南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书为了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预防和惩治制造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活动,根据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理以及省、市各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责任书。一、本责任书所称的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可供制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以及法律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麻醉药品。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所列举的 23 种化学品为:第 1 类:(1)1-苯基-2-丙酮。 (2)3,4 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N-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酸。 (9)麦
2、角酸*。 (10)麦角胺*。(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 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第 2 类:(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第 3 类:(1)甲苯。(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第 1 类、第 2 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 纳入管制。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 1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 1 类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及其单方制剂。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易制毒化学品的主管部门,设专人专岗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负责办理学
3、校用于教学科研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采购许可证和备案证明;负责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发放、使用情况监控等工作。三、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领导对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申2报、领用、发放、具体使用情况负有审核及直接管理责任,对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各类报表的真实性负责;各单位需指定专人作为责任人,负责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理购置申请、保管、使用消耗情况登记上报工作,并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单位下发易制毒化学品具体使用情况的检查。四、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章制度:1、严格遵守购买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备案制度。凡学校需要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由责任人备齐材料到实验室与设备
4、管理处委托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的许可、备案证明。2、严格遵守登记制度。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台帐,由责任人如实登记领用、使用情况;每次申请购买同类易制毒化学品时需提供上次领用量的具体使用消耗情况,并由单位领导及责任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3、严格遵守监督制度。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接受公安机关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材料、物品,保证所申请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仅用于教学科研,不得挪作他用;同时,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监督制度,严格管理,堵塞漏洞。4、严格宣传警示制度。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有责任、有义务向本单位的相关
5、人员进行禁毒宣传教育,教育本单位内部的师生明确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危害性,自觉管理好易制毒化学品。五、单位领导或责任人变更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并重新签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书。3六、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发案单位应当立即向学校公安处报告;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如有发现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可疑情况,应向公安处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处进行调查。七、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将严格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申购使用单位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各执一份,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申购使用单位(签章):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签章):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