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目 录一、企业理念 3二、公司简介 3三、质量方针 质量计划 3四、组织架构 附件一五、定 义 3六、雇佣条件 4七、公司规则 7八、公司礼仪 11九、修改公司手册 12- 3 -第一章 企业理念品质至上 服务一流廉洁公正 诚信待人团结协作 开拓创新厚植资源 深挖潜能持续改善 力创质优第二章 公司简介宝迪亚实业有限公司于 1985 年成立, 在大陆开设有“东莞宝迪亚制品厂”及“宝利高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本公司是一家专为香港及海内外客户供应优质的塑胶制品的港资企业, 在过去的 15 年里, 曾为不同的海内外客户, 主要为日本、韩国客户生产不同类型的塑胶产品。大陆新工厂交通便利、环
2、境优美, 厂房面积超过 10,000 平方米, 并于 2001 年 7 月正式启用. 现时, 我们拥有员工 600 余名, 工厂生产设备主要有各级进口注塑机、移印机、烫印机以及喷油生产线、装配生产线等。本公司已按 ISO9001/2000 标准要求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品质管理系统, 使品质可以得到更好的保证. 本着“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以满足或超越客户需求”的品质方针, 并以优惠的价格、及时的交期与热忱的服务, 为众多的海内外客户寻求合作而努力。第三章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方针: 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以满足或超越客户要求;质量目标: 产品合格率 95%以上, 准时交货率 98%以上.第四
3、章 组织架构(见附件一)第五章 定 义本手册所用之各名词,将按以下定义为标准。公 司:指宝利高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医 院:广东省内镇级以上注册医疗机构,省外县级以上直属医疗医构;雇 员:是指已签定雇佣合约, 不分试用期内员工或试用期满员工, 统称雇员;职 员:雇佣合约上约定为职员的雇员。- 4 -新进人员:未满试用期之雇员;在职人员:已满试用期之雇员;试 用 期:所有职员工试用期为六个月, 特别情况由总经理、经理、厂长核定.第六章 雇佣条件1 每位受聘之雇员均需在入职时与公司签署雇佣合约;2 雇员资料:雇员有责任提供正确的数据, 以备公司存录. 如有任何变更(包括地址、电话、婚姻状况或其它,
4、 应立即通知行政部, 以保障雇员福利。 )2.1 雇员数据记录, 乃属公司文件, 倘雇员离职或被解雇一概不予退还.2.2 若刻意隐瞒事实, 公司有权作出查询及依法追究, 并及时解雇, 不作补偿。3 体格检查公司新进人员必须全部接受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与公司签署雇佣合约;在职人员可定期接受体格检查,个别雇员因职务之需要, 公司有权随时要求该雇员接受体格检查. 患传染疾病或重病不能胜任公司工作要求的, 公司可随时解除雇佣合约.4 试用期公司所有职员工试用期均为六个月, 特别情况由总经理、经理、厂长核准执行.5 调职公司可因工作需要而调派雇员往其它部门或负责不同的工作, 雇员有义务遵照公司合法之调职
5、.6 升职(或提升福利)内部晋升是公司提供雇员发展的一种方式, 当某职位出现空缺时, 公司首先考虑提升厂内职员。7 终止雇佣合约雇员合约可因辞职, 合理解雇, 合约届满退休或因雇员精神、健康状况等原因终止.7.1 解雇7.1.1 雇员若违反合法和合理的指令或规则, 触犯或故意隐瞒任职前触犯国家刑律行为者, 公司可及时终止其雇佣合约.7.1.2 若雇员未经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 连续缺勤三天或以上者, 作自动离职处理.7.2 健康因素雇员因精神、健康状况或任何之残疾而导致未能达到工作要求, 公司可按个别情况与该员终止雇佣合约.8 薪酬管理:雇员个人薪金被视为敏感及机密性问题, 故不应向它人披露或讨
6、论, 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 若对薪酬有疑问可向直属上司咨询.8.1 薪金支付8.1.1 每月薪金在次月底按时发放.- 5 -8.1.2 计薪基数员工均按每月实际天数计算(不论该月份多少天)例如:每日工资 = 月工资/当月实际天数加班工资 = 月工资/30 X 1.3 或 1.08.1.3 入职至离职期间不足五天者不获发薪.8.1.4 员工膳食费, 无薪假期工资或一切需支付公司之款项, 均会在工资内扣除.8.2 工咭制度工咭制度的建立, 是为使行政部在审查出勤记录时, 能够有一个比较明确的准则, 而各部门主管及经理亦能借此出勤记录得知职员工对工作的态度. 也是年终工作奖励时的一个参考.8.2.
7、1 每日上下班必须使用工咭, 忘记打卡者必须于三天内到部门主管处签认,每半月内若有二次以上忘记打卡者需经董事签字,否则作旷工处理.8.2.2 雇员不得向他人要求代打咭或代他人打咭, 一经发现, 两者均会被解雇而不获任何补偿.8.2.3 如因打咭机失灵, 及时报告主管或保安、工务人员处理.8.2.4 忘记打咭而又无充分理由者,概以旷工处理.8.2.5 员工打咭后必须在其工作岗位工作, 如无故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离厂, 均按其欺骗公司处理.8.3 工作时间因个别雇员的工作性质不同, 应按照应聘申请书上注明之工作时间上班. 此外公司亦有权依工作需要而调整工作时间.8.3.1 轮班基本工作时间(特别工种
8、例外)白班: 08:00 - 12:00 13:00 - 17:00夜班: 17:00 - 01:30 或 17:30 - 02:008.3.2 正常班: 早上 8:00-中午 12:00,下午 1:00 至 5:00;8.3.3 弹性班: 厂长、经理、财务主管、关务人员、司机及外勤人员以完成工作为准安排上下班.8.4 轮休假8.4.1 如因公司安排活动培训、出差而需超时或在假期工作的员工, 原则上不会获调休或补假, 但(总)经理, 厂长可酌情批准个别部门的员工调休或补假.8.4.2 雇员不得私自休放补假, 补假的申请手续与申请事假相同.8.4.3 补假及调休因生产安排待料休假者, 按底薪的
9、30%计发工资, 不扣全勤奖.8.5 加班8.5.1 因工作需要加班, 有关部门主管必须预早作安排,获批准后, 将“加班申请表”给行政部, 才可以进行加班(加班工资职员: 1:1 员工: 1:1.3)8.5.2 任何超时加班工作人员须填写“加班申请表” , 一切超时加班均需部门主管或经理级以上人员签署批准.8.6 工作表现奖- 6 -8.6.1 表现奖纯为奖励性质, 并无硬性规定或固定金额.8.6.2 公司根据雇员在过去一年内之工作表现、纪律、考核结果决定奖励金额.8.6.3 工作表现奖只发给已完成试用期及每年公历十二月三十日仍在职的职员工.8.6.4 在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离职, 包括辞职、
10、辞退或解雇的职员工,公司不会按比例发给该年的工作表现奖。9. 福利9.1 假期除病假、急务, 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形, 所有假期必须事先获得部门主管之批准及行政部审核, 如遇上述特殊情形, 应在开工后一小时内向直属上司请假, 待取得口头批准后, 才可休假, 否则作旷工处理. 而休假后, 必须补办请假手续.9.1.1 公司假期 ( 公司假期按国家法定为 10 日。)9.1.2 有薪年假职员由入职日起计, 至次年元旦日止,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 可按其年资另享有薪年假如下:年资 有薪年假5 年以上 9 天5 年以下 8 天4 年以下 7 天3 年以下 6 天2 年以下 5 天9.1.2.1 公司有权
11、为职员在指定时间内连续休放年假。9.1.2.2 年假之最低休假时间为一天,周日除外。9.1.3 无薪事假凡职员已休满所有可享用的有薪年假或应有的公司假期总数后, 而仍需在工作时间内处理私务, 可申请无薪事假, 公司会按个别情况及其需要决定批准与否.9.1.3.1 公司会在该月工资中扣除无薪事假的工资;9.1.3.2 无薪事假最小单位为二小时. 星期日请假者, 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9.1.4 病假职员于试用期满后, 如申请病假, 其可享用之病假, 可按工作每满一个月, 可请一天有薪病假, 不可累积。病假期间薪金按 70%计算.雇员遇有身体不适, 不能上班, 需立即通知其直属上司, 然后按下列申报
12、程序进行填报.9.1.4.1 申请有薪病假均须出示医院签发的 病假证明书, 经医生证明病情不适宜工作, 方可申报病假.9.1.4.2 向行政部索取 员工请假条填写有关资料, 连同病假证明书, 交直属部门主管申请病假, 获批准后, 将员工请假条连同病假证明书交回行政部审核登记.9.1.4.3 如雇员之病情被证实会影响以后正常工作或无法担任正常工作者, 公司- 7 -有权以个别情况与该雇员结束雇佣合约.9.1.5 婚假9.1.5.1 雇员在试用期满后, 注册结婚可享有六天有薪婚假 (按底薪 70%计算)9.1.5.2 每位雇员只可享用一次有薪婚假. 有关申请必须在假期十四天前提交.9.1.6 分娩
13、假期9.1.6.1 女雇员由到职日起计, 至医院所出示的预产期止, 连续在公司服务不少于一年, 则可享用不多于一周的有薪分娩假( 按公司规定 70%底薪, 只限首次分娩 )9.1.6.2 女性雇员如未能符合以上假期, 但已在公司服务不少于半年, 则可给予无薪分娩假, 假期不超过十周.9.1.6.3 分娩假由预产期前四周开始及正式分娩日后六周结束.9.1.6.4 在有薪分娩假期及法定假皆视为分娩假期.9.2 培训9.2.1 公司将按整体及个别员工的培训需要计划培训.9.2.2 申请送外培训需部门主管批准及总经理核准.9.3 津贴9.3.1.1 医疗津贴参照国家保险公司条例相关规定执行.9.3.1
14、.2 工伤治疗及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关系而受伤者, 将按工伤条例进行, 所有工伤均需呈报工伤调查报告给行政部;9.3.1.5 医疗津贴办法公司按实际情况随时作出适当修订. 如有特别情况, 公司将会酌情处理. 由总经理审批.9.3.2 出差津贴雇员因公务出差, 公共交通工具之车、船、住宿费将按公司所订标准报账, 误餐费主管为 25 元/餐, 职员(含组长)级为 20 元/餐, 员工为 15 元/餐.9.3.3 其它津贴9.3.3.1 个别职员因工作需要可补贴一定的手机话费, 具体情况由经理级以上人员核定.9.6 文娱活动公司为使雇员在工余时间, 增进彼此间友谊, 特举办各类
15、形式的文体活动, 欢迎各位同仁积极参予及提供活动之意见.第七章 公司规则1. 雇员守则1.1 保安措施1.1.1 员工进入厂区及宿舍区都必须戴员工证;1.1.2 访客必须按访客申请审批规定办理手续, 在访客簿上登记, 并佩戴适合之身份证明 (如见工、业务等). 访客在公司范围内, 须由主管级或指定人员陪同, 而访- 8 -客在公司范围内的一切行动, 须由受访人负全部责任;1.1.3 贴有特别标记, 作为公司绝对机密的柜、抽屉,雇员必须在经理级以上人员陪同下,始能开启, 否则此等行动将被视为偷窃 ;1.1.4 雇员遗失任何私人物品, 公司概不负责, 但会做适当的调查行动;1.1.5 未经批准,
16、不得擅自拿取公司财物、雇员资料或公司业务数据等文件.1.2 入职1.2.1 员工入职按人力资源招聘办法实行;1.2.2 员工入职需详细填写应聘申请书, 表中内容必须实事求是;1.2.3 经考试、面试合格办入厂手续, 需交本人身份证、计生证、标准一寸彩照 4 张.1.3 上班1.3.1 按时上下班, 不旷工、不擅离岗位. 凡迟到、早退满 25 分钟/月者, 扣发半天工资. 超过部分按每 25 分钟为一个单位(扣发半天工资), 不足 25 分钟的按 25 分钟计. 旷工一天, 除扣发当日工资外, 还要罚款五十元. 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的, 作自动离职处理, 并扣发所有工资;1.3.2 不得代打卡及代他
17、人打卡,卡须放到指定位置,自行签卡或涂改均一概无效;1.3.3 上班时间必须正确佩带员工证且需爱护员工证;1.3.4 不得擅自带人留宿或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厂区, 乐意接受保安员检查及管理, 抗拒检查者作盗窃财物处理, 盗窃财物的按十倍罚款;1.3.5 每天工作实行八小时制, 超过八小时的按加班计算报酬, 员工按 1:1.3 计, 职员按 1:1 计, 每月以 30 天计算加班费, 以当月实际天数计算日薪. 在工作时间或加班时间内, 必须服从安排、调动, 严禁大声喧哗、闲谈、追逐、看书报等不良现象, 否则将给予罚款处理, 严重的将给予无薪解雇;1.3.6 不得穿拖鞋上班, 上班时间外出, 应出示部
18、门负责人签认的放行条, 外出时间不得超过 10 分钟, 否则作旷工处理.1.4 请假1.4.1 凡需请假的, 须提前填好请假单, 详细填写请假理由;1.4.2 请病假的需提交医生证明或医疗收费凭证(镇级以上医院为准), 经部门主管及厂长共同批核后才生效, 否则作旷工论处.1.5 离职1.5.1 员工离职, 必须有充分理由, 并向厂方提交辞职书, 未满试用期或满试用期的, 厂方将分别在一个月或二个月内批核, 并给予办理离职手续;1.5.2 离职时未发放的工资在每月发放工资之日领取;1.5.3 未办理离职手续前, 必须接受工作上的安排, 做到尽职尽责, 如有抗拒, 甚至表现松散及故意破坏等不道德行
19、为, 厂方将给予罚款解雇或无薪解雇;1.5.4 入厂工作五天内需辞工或不合格而被解雇者, 需办离职手续, 但不计发工资.1.6 一般守则1.6.1 严格遵守宿舍制度, 严禁乱拉乱接, 严禁在指定的范围内吸烟, 违者重罚, 导致事故的要上报有关部门给予法律追究;- 9 -1.6.2 严格按生产计划、工艺标准安全生产, 严禁违章操作, 故意损坏器械财物的, 至少原价赔偿, 生产工具及物料均须完整的借还或领用手续, 手续不全作盗窃论;1.6.3 不得故意破坏工作与生活环境, 不得浪费公司资源, 如水、电、粮食等;1.6.4 严禁打架. 对故意闹事, 甚至恶意组织或参与罢工等现象, 违者即时无薪解雇。
20、1.7 费用1.7.1 依政府规定需办理的暂住证, 计划生育证等费用均由员工支付, 对在公司服务满半年以上的, 公司将退回一半的暂住证费用;1.7.2 员工每月依底薪付厂方伙食费, 400-600 元底薪每日需扣 1 元, 600 元以上底薪者按公司每人每日标准伙食支出费用的 1/2 扣除. 住宿管理费 20 元/ 月/人;1.7.3 员工因工受伤之医药费均由厂方支付, 因工伤休假期间, 公司按底薪的 70%计发工资, 但需医院证明方有效;1.7.4 每人每月需扣代办生日会费用 3 元;1.7.5 医疗基金分别按 800 元底薪以下 5 元, 800 元以上底薪 10 元的标准扣回.1.8 健
21、康与安全工业安全与健康乃公司与雇员双方利益及责任所在, 安全比生产、品质、成本更重要。1.4.1 工厂区及宿舍区之范围内不准吸烟;1.4.2 上班时间不准穿着拖鞋;1.4.3 保持地面清洁, 不可放置障碍物于通道上;1.4.4 如有意外损伤或仪器设备出现故障, 应及时报告直接上司或主管部门;1.4.5 如患上传染性疾病, 应立即通知行政部;1.4.6 工作时, 如需要则使用适当之安全工具(如口罩等).1.9 雇员的个人品德1.9.1 贿赂受赂条例:公司政策: 严守廉洁公正,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贿赂别人或接受贿赂,以谋求个人私利。如有违反将被实时解雇将不作任何补偿, 并送官法办.1.9.2 国家法
22、律凡员工均有责任遵守国家法规, 尽公民义务. 违法者将自行接受有关惩罚, 公司概不负责. 例如:生育计划: 遵守国家生育条例;税法: 员工均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10 其它1.10.1 待料按底薪 30%计发工资;1.10.2 每年 1 月份将结合员工工作表现、思想纪律、操行表现、工龄、工作能力等方面, 对全厂员工调薪一次;1.10.3 如非特殊理由, 雇员不得迟到早退;1.10.4 各雇员上班时需穿整齐洁净之工作服;1.10.5 在公司范围内, 不可喧哗, 影响其它同事工作;- 10 -1.10.6 未经批准, 严禁雇员进行私人活动, 包括影印私人文件, 私自发起募捐或售卖奖券或彩票;
23、1.10.7 严禁在厂区或宿舍区内吸烟或赌博;1.10.8 员工于下班时, 须保持工作台面之整齐与清洁;1.10.9 未经授权, 不得擅自占用公司通告栏, 或除去任何通知;1.10.10 严禁表现任何不道德或不雅观之行为或言语.2. 纪律处分2.1 雇员若违反公司规定或下列事项, 将受纪律处分, 公司会根据事件之严重性向雇员作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或解雇处分.2.1.1 不服从上司合法或合理之工作指示;2.1.2 无故迟到或早退, 除口头警告外, 以扣薪为警戒;2.1.3 未经批准而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公司外出或擅离职守;2.1.4 疏忽职守, 偷懒或表现未符合要求;2.1.5 离开公司时,
24、拒绝警卫检查所携物品;2.1.6 未经许可, 携同外人进入公司;2.1.7 表现出不道德或不雅观之行为;2.1.8 违反安全生产条例 (视情节轻重处理)2.1.9 在公司内喧哗笑谑;2.1.10 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告板之通告;2.2 纪律处分: 实时解雇2.2.1 拒绝公司合理或合法调职;2.2.2 瞒骗或蓄意供给虚假数据或伪造公司记录;2.2.3 未经公司批准,查阅工作范围以外文件, 及与工作无关之雇员泄露公司机密资料;2.2.4 醉酒上班或工作时间内饮酒或吸毒;2.2.5 暴力侵犯他人、打架、恐吓或对同事造成骚扰;2.2.6 恶意毁坏或偷窃公司之财物或他人私有财物;2.2.7 诽谤或诋毁公司;2.2.8 制造骚乱或造谣;2.2.9 擅自签署或使用公司印章于任何文件上, 或滥用公司物品于私人用途;2.2.10 犯有贿赂行为;2.2.11 于公司内收藏违禁品;2.2.12 经医院证实其精神行为不健全, 不能作正常工作;2.2.13 违反刑事条例;2.2.14 在公司内赌博;2.2.15 故意隐瞒公司, 在外界担任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职位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