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驾校各种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教练员的管理力度,提高教练员素质,使教练员成为思想好、作风硬、技术精、纪律严的队伍,特作如下规定:一、教练员必须爱国家、爱学校、爱培训工作、爱车、爱学员,能够服从领导、遵章守纪。二、教练员必须廉洁奉公,为人师表,禁止向学员讨吃要喝;禁止敲诈学员财物,不准以任何借口收受学员小费;禁止打骂学员,为难学员;禁止要特权,开关系车,对学员亲疏有别。初犯教育批评,退赔财物,再犯予以辞退。三、教练员必须遵纪守法,确保安全行驶。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在训练时,做与训练无关的事和无故停车休息。不准随意改变行车路线,背离学校私带学员。中午必须在校进餐,不准酒后开车
2、,不准擅自在外停车休息,不准开英雄车、赌气车。不准把车交给非学员和非本教练车学员驾驶。违者一次处 50 元的罚款,经教育不改,予以辞退。四、学员测评教练员实行优胜劣汰制,每期进行 1、学员测评教练;2、教练互评;3、教职员工测评;4、合格率。五、教练员要爱护车辆。出车前应对灯光、制动、转向进行检查,回场后要保养。妥善保管好训练器材。发现车辆故障,要及时报告,及早排除。六、团结协作,教练员要纯朴关心,互相帮助,不准互相猜疑、议论,影响正常训练,发现本车学员与他车学员有意见,要主动做好本车学员工作。七、教练员必须向校交纳责任风险保证金 2000 元。责任风险保证金照责任合同由财务室收取,按教练员姓
3、名单独存入银行,输入密码专款专用。责任负险金只限于重大责任事故,安全事故应由个人承担的处置,任何人不准挪用,年底本息退还。教练车管理制度一、教练车只限于训练使用,非训练时间,非训练业务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二、不准任何人私自动用教练车办私事。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领导批准,教务负责人开出派车单方可动用教练车。三、教练车行车路线,由教务组负责人统一安排,任何教练不得私自改变训练路线,超越区域,违者罚款 100 元,因改变路线或区域而发生任何交通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教练员承担。四、在道路训练中,不得停车搞与训练无关的事情,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训练的实施,对经查证属实者处 50 元罚款。五、在进行倒车、调头、
4、综合训练时,按教学大纲安排实施,任何人无权改变教学计划,必须按作息时间发车、收车。六、教练带学员训练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服从交警部门管理,出现事故,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主动接受调查处理。七、驾驶车辆必须携带驾驶证,学员学习证、教练证。八、严禁酒后驾驶教练车,不准超速行驶,不开赌气车,做到礼让“三先” 。不准将教练车交给无证人员和其他人员驾驶,不经领导批准,相互不得换车驾驶。九、教练车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附件、反光镜必须齐全、方向、制动、灯光、喇叭、雨刮器必须灵敏有效。十、教练车回校后,冬季要及时放完冷却水,空气制动装置的车辆坚持每天放气,防止积水冻塞管道。车辆维修保养规定一
5、、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技术状况良好。二、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具、器具、量具,及时增补燃油,按二级维护标准更换润滑油,有效防止机械故障。四、车辆需送修应事先向主管人员汇报,以鉴定批准后,在指定厂家修理。五、修理工要钻研修理技术,严格修理工艺,汽车总成更换由分管校长核实,超过 500 元,由校领导集体研究。车辆大修,必须先书面报告,由修理工、队长、分管校长集体鉴审后再修理,小部件损坏,确需更换,由修理工、队长共同鉴定,指定人购买,由分管校长签字报销。减少车辆返修率,降低单车核算指数。六、能正确判断车辆故障,及时、准确地排除故障。七、车辆的日常清洁和一般保养应由教练
6、员和学员一并进行。八、车辆停放要按规定的地方依次停放,需在其他地方停放时,先征得上级领导批准同意,并注意安全。车辆如因保管不善损坏或配件丢失,按规定由停放人赔偿。燃料管理规定为了节约、合理使用燃料,保障培训质量,特制定本规定。一、大货教练车:场训每月-,路训每月-。二、小车教练车每月夏季 100 元汽油、燃气每月-元。三、公差、勤务车按每日出车计算。四、加气每天在学校指定地点加气,以每天实际数量计算,并如实在记录本上签字。分管领导每月对燃料的使用进行核对。五、如遇特殊情况报领导批示酌情处理。安全节油、节材奖惩规定为了增收节支,奖惩分明,根据我校事故处理经济赔偿的规定及燃气、材料使用规定 ,现制
7、定安全、节气、节材奖惩规定:一、安全奖每个教练员及小车司机,每月-元。如发生交通事故,按“事故处理经济赔偿的规定”执行。二、燃料每月结算一次,每台车节气-元奖-元,结算时间,本月结算上月节气情况。三、训练燃料必须保证学员正常训练,教练员无故克扣学员训练时间,发现一次,将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取消当月节气奖。四、汽车电瓶使用超过二年,奖教练员-元,大箱蓬布使用超过二年,奖教练员-元。驾训管理制度为确保培训质量,加强驾驶训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作如下规定:一、驾驶训练必须制订详细计划,教练员、学员必须遵守训练管理制度,场内驾驶训练时,必须在教练指导下进行,严禁学员单独训练。二、场内驾驶训练时,只准学员
8、在车库的一侧依次等候,不得窜车和窜位,不准站在驾驶室两旁脚板上,更不得停在车库的进出口处。三、场内驾驶训练时,学员只准用一档和倒档进行训练,场内练车由教练员负责。四、场内训练时,必须保持车辆、场地清洁卫生。每天下班后,清扫车辆场地。五、道路驾驶训练时,教练员必须检查特有装置和设备是否齐全、有效,车箱内不得放置其他物品和乘搭非学员。六、道路驾驶训练时,教练员必须检查特有装置和设备是否齐全、有效,车箱内不得放置其他物品和乘搭非学员。七、严格按规定时间、路线进行训练,不得擅自改变训练计划。八、教练车进入训练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没有特殊情况,教练车之间不得相互超车。九、教练车在道路训练时,车速
9、平均保持在 30 公里/小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 60 公里/小时。十、在驾驶训练过程中,学员不得穿高跟鞋、托鞋、戴墨镜、戴手套、抽烟。教练员和学员严禁酒后进行教练和训练。凡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所发生的事故和造成的损失,按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警告、赔偿、处罚或辞退。事故处理经济赔偿规定为了加强对教练员及教练车的严格管理,增强教练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降低车物损失,现结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 教练员奖惩规定 、 学员管理规定 ,特制定本规定:一、凡发生责任事故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按下列条款给予处罚:1、发生交通事故的教练车、工作车,教练员及司机必须保护现场,应立即向学校及交警
10、部门报告,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部勘查现场,抢救伤者。擅自撤离现场或移动现场及未汇报者,造成被动局面,按条例规定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经济损失在 2000 元以下的,扣-元。2000 元以上的(含 2000 元)应承担事故经济的-%。2、轻微和一般事故,损失在 1000 元以内的,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赔偿经济损失的-%。3、发生事故,损失在 10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负次要责任的,赔偿损失的-%;同等责任以上的,赔偿损失-%。4、凡发生损失在 3000 元以上的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赔偿损失的-%,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赔偿损失的-%。5、凡发生重大事故(5000 元以上) ,负次要责任的,赔偿-%,负同等责任的,赔偿-%,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赔偿损-%,同时取消聘用合同;继续留职的,赔偿经济损失的-%。6、凡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造成事故的,无论损失和责任大小,应承担全部赔偿损失。7、学员在训练中不按规定,私自将车开出,因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学员应承担事故经济损失的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