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奇家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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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岳阳市奇家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目录第一章 总则 .2第二章 功能定位 与规划结构 .2第三章 街区 规划 .3第四章 用地规划 .4第五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第六章 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7第七章 道路交通规划 .8第八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0第九章 综合防灾规划 .12第十章 环境保护规划 .13第十一章 旧村改造策略 .13第十二章 四线规划控制要求 .13第十三章 城市设计引导 .14第十四章 附则 .15附表一:现状用地汇总表附表二:土地使用性质相容性一览表-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满足岳阳市奇家岭片区规划管理的需要,保证奇家岭片区开发建设的顺利进,

2、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条 本规划是奇家岭片区土地使用与建设管理的技术性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建项目,以及需要对本规划作重大变更或局部调整时,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次规划范围总面积 371.44 公顷,具体范围:学院路以东,规划奇西路以北,东部和北部边界至南湖沿岸。第四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 146 号令) ;(3).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年);(4).岳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5).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 (6).岳阳市城市规划

3、管理技术规定;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第五条 规划原则 现实可行的原则结合现状建设及现行规划,注重规划的超前性,与土地开发的市场要求相适应,宏观和微观引导相结合,使规划弹性与可操作性并举; 自然生态的原则尊重利用自然地形条件,严格环境保护措施,控制污染,保护生态,美化环境; 协调互动的原则强调用地功能、道路系统及景观环境与周边地区开发建设的相互衔接、协调,强化多功能综合发展,增强城市活力;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贯彻“可持续发展”思想,建设一个环境优美、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设施先进、运营高效、安全文明的城市发展区。第六条 本规划由文本、图件、附件三部分组成,其中文本与图件具有同等法律

4、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和图则未涉及到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湖南省、岳阳市的有关技术规范与规定。第八条 本规划经岳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由岳阳市人民政府授权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即岳阳市规划局负责解释,并依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第二章 功能定位与规划结构第九条 功能定位为:以文化教育为主,兼具居住和生态旅游的综合功能区。第十条 发展目标:构建第三产业发达、环境优美、安全高效的城市功能区,同时成为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特色旅游体验及服务区。第十一条 人口规模:预测规划区内居住人口约 3.94 万人,学生及其它暂住人员 0.84 万人,总人口为 4.78 万

5、人。第十二条 用地规模:规划区总用地面积 3.71 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2.59 平方公里,水域和其他用地为 1.12 平方公里。第十三条 规划结构:“两轴三区三心”的空间结构。两轴:一条沿学院路的城市发展轴,一条区内生活服务轴。 三区:即综合生活区、科教文化产业区、沿湖风景保护及生态旅游区三个功能区组成。三心:一个综合服务中心、两个服务次中心。-3 -第三章 街区规划第十四条 控制层次1、片区:即奇家岭片区片区。2、街区:是指为确定规划容量和设施配套,而在片区内划定的功能结构单元。它应结合基层社区的界限,有明确的范围,用地规模适度,功能上具有内在的关联性。3、地块:在街区中根据不

6、同用地性质,将其细分为若干地块,并对其进行统一编码,作为建设控制和规划管理的基本单位。第十五条 控制重点1、片区层向重点确定各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与建设容量等总体控制原则与目标,形成对街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2、街区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点,在总体分区的基础上,重点明确其主导功能、建设总量和各类指标的总量控制。同时保持其建设开发的动态平衡,为地块控制指标调整提供限定。3、地块重点完成用地细分及控制指标细化,具体落实设计引导的内容。并形成对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的指导。第十六条 强制性内容1、片区开发控制的强制性内容包括人口总量、建设用地规模总量、四线控制等。2、街区开发控制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7、街区的主要功能、居住人口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3、地块开发控制的强制性内容包括用地性质、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等。4、片区内主次干道的位置和红线宽度。第十七条 引导性内容1、片区开发控制的主要引导性内容包括主导功能、景观定位等。2、街区开发控制的主要引导性内容包括景观特色意象、公益性服务设施选址、天际轮廓线及地标、景观廊道等。3、地块开发控制的土要引导性内容包括主要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各类控制线的距离和建筑色彩及风格等。4、片区内支路位置和红线宽度。第十八条 控制性指标调整:地块容积率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要调整的,组织编制机构应当对调整的必要性进

8、行论证,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社会公示,报原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但所在街区的建设总量应符合规划的控制要求,其中街区总建设容量应控制在街区内所有地块建设容量的1.2 倍以内(即法定文本确定的街区总建设容量)。第十九条 地界线调整单位成片开发时,街区内规划地块的用地界线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其规模和配套设施项目必须符合街区图则所规定的指标要求。第二十条 用地性质调整考虑到土地开发利用的灵活性,适应市场需要,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可在相容性许可范围内,按岳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中“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变更。-4 -第二十一条 街区的划分

9、规划将本片区分为 11 个街区。街区控制指标一览表(见下页)表 3-1 街区控制指标一览表街区编号 主要功能用地面积(公顷)总建设容量(万)人口规模控制(人)绿地公园面积()配套设施要求01居住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19.11 30.42 2395 - 公共厕所02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11.94 22.96 3165 - -03 旅馆业用 地 5.21 5.95 - - 公共厕所、社会停车场04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5.76 29.15 2328 8877电信端局、公园、居委会、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幼儿园、小学、中学、社区体育活动场地05居住用地、

10、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商业用地14.56 27.13 1868 -邮政所、肉菜市场、综合市场、箱式变电站、文化中心、公共厕所06 居住用地 22.35 28.78 5467 21717垃圾集散点、公园、居委会、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07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27.26 62.18 5704 4499综合市场、居委会、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幼儿园、医院、中学、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公共厕所08 居住用地、公共绿地 17.77 27.37 4300 48293 消防站、变电站、综合运动场、公共厕所09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文化娱乐用地28.

11、78 76.77 7162 4344电信模块局、公共厕所、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中心、公共厕所、社会公共停车场、箱式变电站、幼儿园10 居住用地 18.10 41.17 5242 28453垃圾集散点、公园、敬老院、小学、基督教堂、幼儿园、邮政所、综合市场、有线电视光分中心11居住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28.71 47.56 2374 -居委会、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肉菜市场、公共厕所、老年护理实训中心第四章 用地规划第二十二条 用地布局基本原则充分考虑风景区的控制区要求,在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以生态保护为主,对现有区内的建筑原则上进行拆除,分期到位;第二十三条 规划

12、区内重点以居住和教育科研用地为主,公共设施用地和商业设施用地仅考虑满足配套要求;第二十四条 建设用地规模1、建设用地规模:总建设用地为 259.42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118.34 公顷,占45.62%;公共设施用地 71.91 公顷,占 27.72%;绿地 15.95 公顷,占 6.15%;道路广场用地 52.15 公顷,占 20.10%。2、公共设施用地主要沿内部生活性道路两侧布局,满足规划区基本生活服务要求;小区级公共设施结合小区公共中心布局;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按服务半径设置,保障学生交通的安全,尽量避免穿越城市主干道路;幼儿园布置在小区中心。重点加强公益性公共设施布局。3、公共绿地

13、建设结合区内公共服务中心及公共空间建设,保留原有部分山地,-5 -建设山地公园,加强与沿湖生态保护区的融合,构建一个高品质、环境优美的片区。强调城市空间序列及景观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城市公共空间,满足城市生活需要,丰富城市空间及城市景观。表4-1规划用地汇总表序号 类别名称 面积(公顷) 占总用地比例(%)1 总用地 371.4 1002 城市建设用地 259.42 69.85水域和其它用地 111.98 30.15水域 54.29 14.62耕地 2.32 0.62园地 18.91 5.093 其中林地 36.46 9.82表4-2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序号 用地性质 用地代号 面积(公顷)

14、占总用地比 例(%)居住用地 R 118.34 45.62 二类居住用地 R2 91.71 35.35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R22 17.16 6.61 1 其中商住混合用地 C2R2 9.47 3.65 公共设施用地 C 71.91 27.72 行政办公用地 C1 5.77 2.22 商业用地 C21 8.84 3.41 旅馆业用地 C25 5.59 2.15 市场用地 C26 1.99 0.77 文化娱乐用地 C3 7.92 3.05 医疗卫生用地 C5 1.35 0.52 教育科研用地 C6 29.33 11.31 2 其中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C9 11.12 4.29 3 道路广场用地 S

15、 51.71 19.934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 1.07 0.41 绿地 G 16.39 6.32 公共绿地 G1 12.5 4.82 5 其中防护绿地 G2 3.89 1.50 6 城市建设用地 259.42 100第五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二十五条 建设目标以区域覆盖为原则,建构高品质设施、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得到。第二十六条 配套原则规划布局和设计应考虑发展需要;设置应方便居民,满足服务、半径的要求;利于发挥设施效益,方便经营管理、使用和减少干扰;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第二十七条 控制要求规划区内配套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设

16、施、文化设施、商业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居住区级配套设施等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各类设施,是为城市及本区服务的必不可少的基本设施。尤其是公益性服务设施,不得减少其规模,其用地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1、 配套设施项目的设定和规模应符合地块图则的规定。配套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本规划确定的需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其占地面积为最低标准,规划实施建设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服务规模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规划确定的最低标准。2) 配套服务设施中,邮政所、有线电视光分中心等的设置,可根据下层次规划具体定位。可不单独占地,附设在其它建筑内或统一兴建。3) 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肉菜市场、综合市场可结合居委会和超市的建设,附

17、建在其中,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规划确定的最低标准。2、 环卫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垃圾收集站、重要地段公共厕所的设置应符合图则中规定的位置,其它建设地段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共同确定。2)公共厕所应以独立式的为主,如设置独立式的公共厕所有困难,可设置附建式公共厕所。-6 -3)建筑面积 10000 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有一座以上的附建式公共厕所。4)居住区内垃圾点服务半径不宜超过 70 米,具体由下层次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3、居住区级配套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以下的规定:1)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本次规划确定的占地面积为最低标准。规划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服务规模进行调整,但不

18、得低于规划确定的最低标准。2)配套服务设施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文化活动站、居委会的设置,应按规划中确定的地块位置布置,可附设在其它建筑内不独立占地。4、对非盈利性的配套设施如幼托、门诊部、公厕、垃圾收集站等应严格按规划的定点和规模进行建设;对可由市场调节设置的配套设施,可结合实际情况选项建设。5、在进行较大范围的成片开发建设时,公共设施的选址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依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设计进行适当调整,但其项目、数量、用地或建筑面积不得少于本规划的规定。6、本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项按两级标准配置,即区级和小区级。规模应符合表5-1 和分图图则的规定。为提高公共设施服务效益,本规划将部分公

19、共设施结合周边地区进行统一配置。表 5-1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所在地块号序号设施类别项目名称 数量规模保留 规划备注幼儿园 4两所 12 班占地分别为0.5 公顷和 0.4 公顷,2 所 9 班各占地约 0.3公顷 -04-B-01、07-B-02、10-B-0109-C-01独立占地1 教育设施小学 2一所 18 班占地 1.4 公顷,一所 45 班占地3.1 公顷-04-C-01、10-A-03独立占地序号设施类别项目名称 数量规模 所在地块号 备注中学2一所 30 班占地 4.0 公顷,一所 33 班占地6.4 公顷04-C-0207-C-02- 市十三中和北港二中改建医院(200床

20、) 1占地 1.35 公顷 - 07-B-03 独立占地2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3 -11-A-01 06-D-01 04-B-01附设于居委会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图书馆、青少年活动站)文化娱乐中心(影剧院)2占地分别为 1.4 公顷、6.5 公顷-09-B-03、05-C-01 奇家岭文化活动中心3文化娱乐设施老年人活动站 3 -04-B-0106-D-01,11-A-01附设于居委会4体育设施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3 -08-B-02、04-C-02、07-C-03结合中小学体育场设置敬老院 1 占地 0.76 公顷 - 10-A-02 独立占地5社会福利设施老年护理实训中心 1占地

21、10.05 公顷 11-B-01 独立占地社区居委会(警务室)3占地 0.4 公顷-04-B-01、06-D-01、11-A-01独立占地6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 社区服务中心3 -04-B-01、06-D-01、11-A-01附设于居委会-7 -序号设施类别项目名称 数量规模 所在地块号 备注7商业设施社区肉菜市场、综合市场 4 -05-A-01、07-A-02、10-B-03、11-B-03附设于超市社会停车场2每处 0.25 公顷-03-A-02、09-B-04独立占地8道路交通设施加油站 1 0.37 公顷 04-A-03 独立占地9电力设施变电站3一座 110 千伏变电站占地 0.5

22、 公顷,两座10 千伏箱式变电站 -05-A-01、08-A-03、09-C-01110 千伏独立占地,10千伏附设10邮政设施邮政所2建筑面积 200 平方米-05-A-01、10-B-03附设电信端局 1 04-A-01 - 保留电信模块局 1 09-A-04 - 保留11电信设施有线电视光分中心 1建筑面积 200 平方米 - 10-B-03 附设垃圾收集转运站2 每个占地 150 平方米 - 06-A-01、10-A-01独立占地12 环卫设施公共厕所 8 每处 60 平方米 - 01-B-02 03-A-01 05-C-01 07-C-03 08-B-02 09-B-04 09-A-

23、04 11-A-03独立占地13 防灾减灾设施消防站(二级站)1 0.25 公顷 - 08-A-02 独立占地第六章 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第二十八条 规划原则:以人为本,强调均匀分布、系统布局、实用美观。第二十九条 公共绿地1、城市公园:规划区规划四个个城市公园,分别是位于岳磁一路北侧的岳磁公园、岳磁一路和云岭路交叉口处的沿湖公园、云岭路和奇康路交叉口处云岭公园、岭南路两侧的岭南公园,占地面积分别为 0.9 公顷、2.2 公顷、0.3 公顷、7.4 公顷。2、道路绿地:加强岭南路西部的景观绿地建设,控制宽度 9.5 米的绿化空间。道路绿地应结合人行道、周边用地统一设计建设,并综合停车、休憩等

24、功能性布置,丰富道路景观层次。3、居住区绿地:居住区应建设集中绿地,集中绿地规模根据小区居住人口规模,按人均不低于 1 平方米要求配建。同时加强居住区绿地率的控制,绿地率标准见下表要求。表 6-1 居住用地绿地控制指标表用地名称 用地分类 绿地率( % )低层高档住宅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 40多高层普通住宅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35多层高档住宅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35商住综合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30低标准普通住宅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 304、单位附属绿地:分为公共设施附属绿地、工业企业附属绿地、仓储附属绿地、市政设施附属绿地、特殊用地附属绿地等,单位附属绿地率见下表要求。表 6-2 单位附属绿地规划

25、控制指标表用地名称 用地分类 绿地率(%)一类工业 30%二类工业 25%工厂用地三类工业 20%公共设施用地 医院、疗养院 40%-8 -学校、体育场馆、机关团体、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宾馆、饭店等 30%交通枢纽、商业、金融 20%仓储用地 20%市政用地 30%5、各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主要公共建筑前院绿地、自然绿化山体均应建设成为公共的开放性绿地。6、各地块在满足附表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所规定的绿地率指标的同时,还应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增加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等。除各绿地外,各类用地的绿地率指标均为下限,必须严格按各分图图则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降低及改变位置

26、。第三十条 防护绿地严格控制市政走廊与居住用地间的防护隔离带,并且绿化带根据其不同功能选择不同植物及不同的种植方案。规划区云岭路西侧有一段宽 20 米的高压走廊,规划区西侧有一段宽 25 米的高压走廊。表 6-3 公共绿地规划一览表序号名称 类别 用地面积(公顷)所在地块编号 备注1 岳磁公园 G11 0.89 02-B-042 滨湖公园 G11 2.17 06-A-013 奇康公园 G11 0.27 08-A-014 奇家公园 G11 7.40 08-A-06、08-B-02、10-A-015 岭南路街头绿地G12 0.89 07-A-03、07-C-04、09-A-01、09-B-016

27、临湖路街头绿地G12 0.887 高压走廊防护绿地G22 3.89 06-A-03、06-C-01、06-0D-03、07-B-05、07-C-05、08-A-05、08-B-03、09-B-05、09-C-02-9 -第七章 道路交通规划第三十一条 规划区内城市道路系统由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级组成,道路红线宽度应按规划及表 6.1 中确定的数据进行控制。 主干路:学院路、奇西路、奇康路、云岭路、岳磁一路。 次干路:岭中路、岭南路、临苑路、绿岭北路、康湖二路。 支路:东院路、环湖路、岳磁二路、奇家岭街、红岭路、学苑路、绿岭南路、康湖一路、临湖路等各地块通行与出入的主要道路。表 7-1 奇

28、家岭片区道路控制指标一览表序号 路名 类别 走向 起讫点长 度(千米)红线宽度(米) 标准横断面1 学院路 城市主干路 南北向 2.42 505.5+4.5+3.5+23+3.5+4.5+5.52 奇西路 城市主干路 东西向 1.82 466.5+4.5+3.5+17+3.5+4.5+6.53 奇康路 城市主干路 东西向 学院路 1.94 35 6+23+64 云岭路 城市主干路 南北向 东院路奇西 路 2.01 35 6+23+65 岳磁一 路 城市主干路 东西向 学院路云岭 路 0.88 20 3+14+36 岭中路 城市次干路 南北向 环湖路奇西 路 2.00 30 5+20+57 岭南

29、路 城市次干路 东西向 学院路 1.60 30 5+20+58 临苑路 城市次干路 南北向 奇康路奇西 路 0.83 30 5+20+59 绿岭北 路 城市次干路 云岭路康湖 二路 0.80 20 3+14+3序号 路名 类别 走向 起讫点长 度(千米)红线宽度(米) 标准横断面10 康湖二 路 城市次干路 东西向 绿岭北路齐 康路 0.38 20 3+14+4序号 路名 类别 走向 起讫点长 度(千米)红线宽度(米) 标准横断面11 东院路 城市支路 东西向 岳磁一路路 云岭路 0.80 15 3+9+312 环湖路 城市支路 东西向 奇家岭街云 岭路 1.73 15 3+9+313 岳磁二

30、 路 城市支路 东西向 奇家岭街绿 岭北路 1.31 15 3+9+314 奇家岭 街 城市支路 南北向 岳磁一路奇 康路 0.50 13 2+9+215 红岭路 城市支路 东西向 岭中路学苑 路 1.14 15 3+9+316 学苑路 城市支路 东西向 岭中路临湖 路 1.26 25 5+15+517 绿岭南 路 城市支路 南北向 奇康路奇西 路 0.88 25 5+15+518 康湖一 路 城市支路 东西向 奇康路绿岭 北路 0.40 15 3+9+319 临湖路 城市支路 南北向 岭南路奇西 路 0.60 15 3+9+3注:表中部分道路的红线宽度与现状路网不符者,若该路已实施并达到表中

31、规划红线宽度,则远期改造按表中道路宽度实施;若该路已实施但未达到表中规划红线宽度或该路未实施,则原则上按表中道路红线宽度控制道路用地。第三十二条 道路网密度干道网密度为 2.44/k,支路网密度为 2.87/k.第三十三条 道路交叉口 道路交叉口原则上主次干道采用平面交叉形式,主要交叉口需要附加交通管制,即以信号灯进行控制。道路交叉口设施规划见下表:-10 -表 7-2 道路交叉口形式相交道路 主干道 次干道 主要支道主干道 A 、A、B A、B B、D次干道 B、C C主要支道 C注:A为立体交叉口;A 为信号控制平面交叉口;B 环形平面交叉口;C 无信号控制平面交叉口;D 右进右出平面交叉

32、口。第三十四条 社会停车场 社会停车场用地设两处,分别设置在云岭路和绿岭北路交叉口附近以及云岭路和学苑路交叉口处,每处面积约为 0.25 公顷。其它一般公建考虑实际使用情况,参考国标和岳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自行配置停车场。配建停车场指标按下表执行。表 7-3 公共停车场规划一览表序号 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车位数 所在地块编号 备注1 云岭路停车场 0.25 72 03-A-022 学院路停车场 0.28 80 09-B-04第三十五条 加油站保留学院路与齐康路交叉口东北侧的加油站。第三十六条 配建停车场(库)1、各地块必须按其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设置足够停车位。配建停车场(库)的停车位设

33、置标准应符合下表及分图图则的规定,具体配建停车位的数据,可根据实际建设规模进行调整。 配建停车场应靠近主要出入口设置。 商业购物中心、文化娱乐中心、宾馆、公园、办公楼等,必须建设与之相配套的机动车停车场(库) 和自行车停车场及供本单位职工的自用停车场,停车场的基本规模可根据建筑性质、规模确定。表 7-4 配建停车场(库)标准表序号 用地代 号 类别 单位 一般标 准 规划选 用1 R2 二类住宅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0.41 0.42 R3 三类住宅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0.21 0.22 R22 幼儿园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0.150.2 0.23 C11 市、区机关

34、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0.72.0 0.74 C12 普通办公楼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0.5 0.55 C12 商务办公楼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0.61.5 0.66 C21 购物中心、商业区、饭店、酒 家、茶楼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0.51.5 0.57 C26 综合市场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0.6 0.68 C3 文化活动站、青少年宫、老年 活动中心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0.49 C35 一般影剧院 车位/100 座 3.04.0 4.010 C35 一般文娱用地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0.511 C41 小型体育场馆 场15000 座、馆4000 座 车位/100 座 2.5 2.512 C5 医院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1.52.0 1.513 C6 高等学校 车位/100 名师生 0.81.5 1.214 U 市政设施用地 车位/100m2 用地面积 0.22、停车场(库)应根据方便出入、节约用地的原则,采用地下或多层车库。停车库的设计应按建设部 CJJ15-87 汽车库设计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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