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桐庐校区教职工钓鱼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钓鱼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的教职工社团,是由喜爱钓鱼活动的个人自愿结合成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是代表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参加各类钓鱼协会举办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协会的主要活动纳入校工会文体宣传活动工作计划。第二条 钓鱼协会的宗旨:团结会员及广大钓鱼爱好者,提高钓鱼技术和理论水平,丰富业余文化生活,陶冶情操,为我校的广大钓鱼爱好者搭建学习和交流的平台,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校园和谐。第二章 会 员第三条 入会条件:凡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桐庐校区在职教职工,热爱钓鱼活动,并具有一定的基本技能,承认和拥护
2、钓鱼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成为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桐庐校区钓鱼协会会员。第四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直接向钓鱼协会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即成为本会会员。第五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协会活动并获得协会提供的服务;(三)有对钓鱼协会的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建议权和监督权;(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六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二)遵守钓鱼协会制定的各类活动规则;(三)积极参加和支持钓鱼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和活动;(四)根据协会要求按时交纳会费。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会员资格:(一)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二)严重违
3、反钓鱼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给钓鱼协会造成重大损失;(三)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不参加协会活动;(四)不按协会要求按时交纳会费的。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本协理事会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荣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技术指导等负责人。第九条 理事会职责:(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各项具体活动。(二)审批吸收新会员。(三)向会员作工作报告。第十条 本协会会员代表会议一年举行一次,理事会可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召开会议。第四章 协会活动第十一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桐庐校区钓鱼协会的活动形式:(一)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校钓鱼活动的开展;(二)组织会员开展钓鱼比赛;(三)协助校工会开展其他钓鱼比赛。第五章 经费来源、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浙江工商大学钓鱼协会活动经费由会员会费、工会拨款、社会赞助等组成,协会经费由学校工会设账户管理,协会每年向会员报告经费使用情况。第十三条 会费:协会成员每年缴纳会费 100 元,每次活动根据协会财务状况另行收取费用。第十四条 经费使用范围:用于钓鱼协会年度计划开展的立项活动中需公共支出的费用。第六章 附 则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钓鱼协会理事会。第十六条 本章程如与校工会有关文件精神相冲突以校工会相关文件为准。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杭州商学院教职工钓鱼协会二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