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国旅游车船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中国旅游车船协会 (英文名称:China Tourism Automobile (八)加强与行业内外的有关组织、社团的联系、协调与合作,促进互利互惠的利益平衡;(九)依照有关规定,建立网站,编辑本团体刊物;(十)承办行业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第三章 会 员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为单位会员。第八条 拥护本团体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4(三)在本团体的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
2、书;(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1.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四)由本团体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三)参加本团体活动并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和各项规定;(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三)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接受本团体的评议和调解;5(七)不组织、不参与违背本团体宗旨和损害会员合法权
3、益的一切活动;(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旅游车船行业的政策法规。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二)通报批评;(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四)除名;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书和标牌。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2 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二)2 年不按要求参加本团体活动;(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第十六条 本团体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
4、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6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制定决定本团体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三)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六)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十)决定终止事宜;(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 4 年,每 4 年召开 1 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党建领导机关审
5、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 1 年。本团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 15 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7会员代表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第十九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团体 80%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临时会员代表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提议的理事会或会员代表推举一名负责人主持。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 2/3 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团体终止,须经到会会员代表 2/3 以上表决通过;(二)选举理事,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代表的 1/2;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 1/
6、2 以上投票通过;(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 1/2 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 1/2 以上表决通过。第二节 理事会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 140 人,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8本团体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本团体会员资格;(二)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三)经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十二条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一)第一届理事由发起人商申请成立时的会员共同提名,报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后,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代
7、表大会召开前 3 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 1/5 以上理事、监事会、本团体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 2 个月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 经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三)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 1/5。第二十三条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担任理事。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或者常9务理
8、事会备案。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第二十四条 理事的权利: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本团体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四)向会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第二十五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团体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四)不从事损害本团体合法利益的活动;(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团体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9、六)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七)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10(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在届中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 1/5。(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六)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八)领导本团体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九)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十一)制定信息公开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等内部重要的管理制度;(十二)决定本团体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