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洲至化龙快速路项目工程实体检测服务服务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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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广州新洲至化龙快速路项目工程实体检测服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广州新洲至化龙快速路项目工程实体检测服务委 托 人:广州新化快速路有限公司 受 托 人: 签订日期:二一四年 月 委托人:广州新化快速路有限公司 (甲方) 受托人: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广州新洲至化龙快速路项目工程实体检测服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以下仅为概括性描述,广州新洲至化龙快速路起点对接新港东路,跨三区经 4个街道办及镇,终点于金山大道对接广珠高速公路,主线全长 10.336km。设有11 座大桥,桥梁总长

2、 7403.911m(其中含官洲河特大桥 1785.25m,新造珠江特大桥 1980m ) ,约占路线全长的 71.62%,路基长 2931.211m。主线设涵洞 2 座,通道 5 座。全线共设置 5 座立交,包括新洲立交、长洲立交、思贤立交、兴业上下道、化龙立交;其中长洲立交、思贤立交部分匝道为远期预留。全线匝道全长9632.098m,其中路基 5584.858m,匝道桥 17 座,总长 4047.24m。匝道设涵洞8 座。二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1、 服 务 内 容 :采用回弹仪检测构件混凝土强度;静动载检测现浇梁使用性能;采用钢筋探测仪检测构件的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采用灌砂法检测

3、路基(路床) 、基层压实度;采用弯沉仪检测路床、基层回弹弯沉值;采用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无机结合料抗压强度;采用钻芯法检测水泥混凝土路面层抗弯拉强度及厚度;采用铺砂法检测水泥混凝土面层抗滑构造深度。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检测方案为准)2、 检 测 的 要 求 : 对本项目桥梁结构检测,通过对钢结构检测、桥梁施加荷载,测试桥梁在荷载作用下最不利截面的应力和变形,以判定桥梁结构的承载能力(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1-2008)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2-2008)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CECS03

4、:2007)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 (JGJ-T-23-2001)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 (JGJ/T 152-2008)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JTG E60-2008)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 ;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 (CJJ 77-98) 、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以及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检测方案编制、方案送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试验及相关需要的配套工作、编制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等全部工作。3、 服 务 范 围 除 以 上 工 作 外 , 还 包 括 :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

5、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地基基础检测项目、市政路桥工程检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1)须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代建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3)中标人需将工程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

6、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4、工程检测的成果提交(1)、乙方在试验检测工作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交有效的试验检测报告。报告应在每次试验检测后 10 天内提交,一式拾份,最终报告需加盖试验检测报告专用章和计量认证章(CMA 章)。(2)、所有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3) 、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类型,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主要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检测对象的编号、位置和相关施工记录; 主要检测仪器设备; 检测方法; 实测与计算分析图表和

7、检测数据汇总结果; 检测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描述(必要时); 检测结论。三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技术服务合同;(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补遗书、招标文件澄清等)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工程量报价书;(7)投标书及其附件;(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四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编制的本项目检测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和批准。2、乙方检测人员不按检测合同履行检测职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检测人员,如乙方不更换或更换后的检测人员仍不按本合同履行检测职责,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本合同约定项目

8、技术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备份、转让和利用;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二)甲方的义务1、向乙方提供开展检测工作所必须的设计文件、工程资料、技术资料等。2、甲方授权 作为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联系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事宜的相关文件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4、甲方应协调乙方与现场各方关系,负责提供检测的场地;告知驻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检测的检测部位及位置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5、选定检测部位。当已选定的桩(点)位无法满足现场检测条件要求时,甲方应负责重新选择桩(

9、点)位。6、在乙方进场前提供检测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有关的设计及施工资料。对检测有特别技术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7、指定专人或现场监理工程师对乙方的现场检测作旁站式监督。8、负责提供以下的现场检测条件:平整道路;清理及露出桩头;提供电源、水源接驳点各一个供乙方使用(水电使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组织本项目检测成果的审查和验收。10、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报酬。11、本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应由甲方履行的其他义务。(三)乙方的权利1、有权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甲方提供切实可行的检测实施方案。2、有权对涉及检测相关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

10、和优化的原则,向甲方提出建议。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检测,出具客观、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不受甲方干涉。4、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获得检测服务报酬。(四)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2 日内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约定项目的检测实施方案,经甲方审核确定后执行,并按照有关规定送质量监督部门备案,甲方以此具体考核乙方的检测工作。如甲方要求乙方对检测实施方案等进行合理修改调整,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修改调整意见之日起 1 日内,按甲方要求完成修改调整并报甲方审核。2、 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 24 小时内,按甲方具体的要求进场,并立即开始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必须按照其投标文件和检

11、测实施方案的承诺,足额、按时派出检测人员和投入设备。当甲方的现场配合条件不能满足检测要求时,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推迟进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进场。(1)乙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建立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主的现场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见投标文件中本项目机构人员一览表 。(2)现场项目组人员必须在甲方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 24 小时内全部到位,并接受甲方代表的查验。在甲方发出进场通知 24 小时后,上述人员仍未全部到位的,乙方按照本合同条款第八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所投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4)乙方未经

12、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检测项目主要人员的,除按照本合同条款第八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专项的人员违约金,人员违约金的金额按下表人员违约金一览表的约定执行。(5)因特殊情况需要,乙方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检测项目主要人员的,乙方应至少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但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专项的人员违约金,人员违约金的金额按下表人员违约金一览表的约定执行。乙方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人员更换后,后任继

13、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人员违约金一览表 序号 被更换的项目主要人员 需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5 万2 检测项目主要人员 1 万/人(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检测项目主要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撤换。乙方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甲方不予接受,或认为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则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撤换通知书之日起 7 天内无条件撤换,所调换来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原投标书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14、常驻工地现场人员在工程检测实施期间必须全职在现场办公,不得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的,应当事先报甲方批准,必须妥善安排工地现场的工作交接,并按以下规定执行:a.离场 1 天内,须将工作交接情况知会甲方代表;b.离场 25 天,须将工作交接情况知会甲方代表,并经批准;c.一个月内累计离场时间不得超过 5 天(含节假日)。若违反上述规定,乙方按照本合同条款第八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8)如甲方要求乙方撤换不合格人员,乙方拒不执行,则自撤换通知下达 7 天后,视为该岗位已空缺,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条款第七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应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项目的检测工作(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

15、,不得转包和分包。4、乙方应认真、勤奋地工作,按时提交各阶段的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对检测报告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无偿修改或补充。5、检测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应及时向甲方报告。6、乙方对本方检测人员及专项试验室经常进行检查、指导、管理。7、乙方协调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设计单位的工作关系并组织本项目的检测工作,按照其投标文件和检测实施方案的承诺安排检测人员常驻现场,了解工程进度情况,及时通知施工与监理单位开展相关检测工作。8、乙方应自行解决现场项目组的办公和生活用房、设施、配套水电,以及检测人员交通、通讯费等,

16、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综合单价报价中。9、乙方应当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检测服务,并应按甲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提供中间资料,以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10、检测过程中,如因场地条件、设计方案的变更,需增减检测工程量或改变检测手段的,乙方均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在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11、检测后,检测工程质量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客观情况需要,甲方要求乙方进行复检时,乙方应负责进行检测,由此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条款第七款的有关约定执行。12、对于甲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乙方应在收到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影响施工现场进度的事项应在 24 小时内作出具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书

17、面答复。13、按时进行现场试验取样、提交检测报告,负责资料、报告的打印、复印、装订、装箱等工作。14、向甲方提供非驻场式的技术咨询、支持服务,包括参加本项目相关会议、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相关问题。15、应随时接受甲方、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及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为确保检测结果的正确,任何人不得干预检测结果。16、保证检测人员具备检测资格,保证持有的检测资质满足地方管理要求。17、提供检测仪器设备,负责仪器设备安装及场内中转、进退场。保证检测计量器具在计量检定有效周期内。18、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

18、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19、保证检测工作的客观、独立、公正,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将检测不合格的工程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或修改检测结论,损害发包人的利益,否则应按照本合同条款第八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0、对检测过程中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建议。21、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时,检测单位应无条件配合复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五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履行期限:从甲方向乙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到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完 成 合 同 约 定 全 部 工 作 内 容 为 止 。2履行地点: 3第一次进场时间由甲方确定,并提前 1 天通知乙方。4

19、检测工作根据甲方的安排,分批进场;检测工作从工程开工至服务项目全部完成,全程跟进。六检测标准工程检测标准参照以下现行规范中的有关条款进行:1、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1-2008) ;2、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2-2008) ;3、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CECS03:2007) ;4、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 (JGJ-T-23-2001) ;5、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 (JGJ/T 152-2008) ;6、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JTG E60-2008) ;7、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

20、;8、 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 (CJJ 77-98) 。如以上标准有关规定不统一的,以国家标准为准。七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及支付方式1、 (一)合同价款: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所有合格的检测服务工作,甲方支付相应的检测费用。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 (小写)¥ 元。2、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进行承包。全费用综合单价为包干性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检(监)测试验费、测点埋设和损坏修复费、各项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临水临电安装、临时道路铺设、机械设备进出场、工作面清理及整理、检测配载、桩头处理、试坑开挖、疏干排水、工作搭架、工作棚、锚桩及焊接等相关费用

21、) 、报告编写费、配合协调费、工程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的一切相关费用。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均不再调整。结算按实际完成的数量乘以相应的综合单价计算。3、检测服务的工作量由甲方根据检测方案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确认,确认形式以甲方签发的检测任务开工指令为准,乙方自行增加的额外工作量将不被承认。在检测技术成果完成后,实际工作量应经检测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确认为准。暂定工程量详见附件 1(投标报价表) 。4、当发生工程变更、新增检测项目时,工程量报价书中未列项目的检测费,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2)1490 号文件及投标水平确定。以上费用已包含了税费和为完成所有要求而可能产生的不可预见的费用。5、合同价款的支付:1)检测单位进场 10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作为预付款;2)每一季度完成现场检测工作,提交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检测报告后,甲方根据乙方递交的支付申请报表,支付完成工作量的 80%检测费用。3)乙方完成所有的检测工作,提交全部检测成果报告,最终结算报告书经监理单位和甲方核实,可支付至结算价的 100。八、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1.甲方委托现场监理单位在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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