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编号: 胶州 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项 目 名 称 技 术 领 域 立 项 时 间 年 月 结题时间 年 月 项目负责人 电话及手机 项目联系人 电话及手机 承 担 单 位 法 人 代 码 主 管 单 位 单 位 地 址 胶 州 市 科 技 局 二 八 年制 填 写 说 明 一、填写要求 : 1、本项目任务书文本适用于公共领域科技 支撑计划 项目。 2、任务书甲方为 胶州 市科技局,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丙方为项目主管部门。 3、项目任务书编号由市科技局统一规定。 4、本项目任务书所列内容应实事求是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 5、项目年度经费来源与支出预算,须与项目申报材料一致,其中市科技专
2、项经费应按计划下达的数额填写。 6、 项目任务书的文本格式, 申报单位用户 填写 。 7、项目任务书文本需打印( A4), 请选择仿宋四号字填写,项目主要研发人员及经费预算表格部分,填写时可适当缩小 字号 。项目任务书一式 五 份 , 项目承担单位一份;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一份, 财政局一份, 市科技局 两 份,必须每份签章。 8、项目任务书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市科技局下达的年度计划项目立项文件编写,经丙方(项目主管部门)盖章后报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 9、项目任务书信息表作为项目任务书的组成部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文字依据,项目承担单位对各栏目务必认真填写。 10、项目立项、结题时间:应包括月份。
3、 1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中的经济指标一栏:关键技术攻关计划与中小企业培育计划的承担单位必填。 二、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及支出标准 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 /文献 /信息传播 /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一) 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并在项目任务书预算中明确列出。 (二) 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
4、等费用。 (三)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 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 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 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课题承担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
5、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八) 出版 /文献 /信息传播 /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 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 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
6、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500-800 元 /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300-500 元 /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00-400元 /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200-300 元 /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 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60-100 元 /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40-80元 /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一) 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
7、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 课题管理费应按照财务制度允许的分摊方法,分摊计入课题成本,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列支。不能从课题经费中直接提取管理费计入课题成本 。 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 课题经费预算在 100 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 8%的比例核定; 超过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5%的比例核定; 超过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2%的比例核定; 超过 1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的比例核定。 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
8、核定。 (提示:提交任务书时,填写说明勿需提交) 一、主要研究内容 ( 项目 研究目标; 项目 研究内容及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创新点等。) 二、项目验收内容和考核指标 ( 主要技术指标:如形成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新技术、新产品、新装置、论文专著等数量、指标及其 水平等; 人才队伍建设;其他应考核的指标。) 三、项目年度计划及考核指标 项目年度考核指标是指项目本年度应完成指标,包括技术和经济指标;指标内容要具体,是项目中期评估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年 度 项目年度计划及考核指标 年 年 年 四、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及主要研究开发人员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参加单位: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9、 职称 / 职务 从事专业 在本项目中承担的主要工作 是否有工资性收入 所在单位 主要研究开发人员: 五、项目经费预算 (一)项目经费来源预算 经费单位:万元 序 号 合 计 年 年 年 备 注 1、市科技专项经费 2、国家、 省 专项经费 3、 部门、区市经费 4、 单位自有货币资金 5、银行贷款 6、其他来源 (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 经费单位:万元 序号 预算科目名称 合计 专项经费 其他经费 金额 名称 1 一、经费支出 2 1设备费 3 ( 1)购置设备费 4 ( 2)试制设备费 5 ( 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6 2材料费 7 3测试化验加工费 8 4燃料动力费 9 5差旅费 10 6
10、会议费 11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12 8出版 /文献 /信息传播 /知识产权事务费 13 9劳务费 14 10专家咨询费 15 11管理费 16 12 注:需附购置设备明细表,包括:设备名称、购置时间、产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 六 、 任务书签订各方签章 甲方: 胶州 市科学技术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 主管 处室负责人(签字) 项目 主管 处室经办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七 、 共同条款 任务各方共同遵
11、守 胶州 市科技 发展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 办法 ): 1、乙方必须按要求编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有关统计报表,逾期不报,市科技局有权暂停拨款。 2、任务执行过程中,乙方如需调整任务,应根据 办法 中有关规定,向甲方提出变更内容及其理 由的申请报告,经甲方审核后实施。未经接到正式批准书以前,双方须按原任务书履行,否则后果由自行调整的一方负责。 3、乙方因某种原因(如: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有出入 、 挪用经费 、 技术措施或某些条件不落实)致使计划无法执行,而要求中止任务,应视不同情况,部分 、 全部退还所拨经费;如乙方没有提出中止任务的要求,甲方可根据调查情况有权提出中止任务的处理建议。 4、乙方承担任务所需市科技经费按 胶州 市财政局 胶州 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三项费用专项资金管理的暂行意见管理和使用。 5、甲方根据市科技计划经费开支的规定,监督经 费的使用情况。凡不符合规定的开支,甲方负责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市科技局有权直接提出调整或撤销意见。 6、任务执行过程中,甲方无故中止任务时,所拨经费 、 物资不得追回,并承担善后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提出变更任务书有关内容时,要与乙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后实行。 7、本任务书签订各方均负有相应的责任。若有争议或纠纷时,按 办法 有关条款处理。